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他还在熟睡着,那个药的效力总是很强,在他吃过之后就会睡很久,怎么叫都叫不醒。
我看着他的侧脸,被阳光镀了一层金色。梦里,他还在喃喃的说着“小她。”
我很庆幸在这个时候他唤的是我的名字,我不是穆棱或者是许清清。所以我更有和他一起生活下去的勇气。我坐在他的床边,看着他的眉眼,就像是雕刻的一样,像是一件艺术品。带着些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感觉。
“懒虫。”我在他的耳边轻声喊着,就像是一个调皮的孩子。哪知他一个翻身就拥我入怀,“傻丫头。”他笑着,像是从画中走出来的男子。
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个好看的人,好看的让人有些嫉妒。
他亲吻着我的脸颊,“今天我们要吃什么?”
今天他终于问我吃什么了,终于不是自作主张去吃面了。我白了他一眼,“我已经很久没有吃小笼包了,而且我们今天还要去莫逸风那里帮忙呢。”
我把头埋在他的怀中,我其实一点也不想动,我喜欢现在的这种感觉,带着些温暖,带着些可以依赖的安全感。
他搂着我,“我来当你的避风港。”
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的,毕竟现在的他还需要我的照顾。
“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一定会保护你的。傻丫头,一定。”
这次,我连否认的想法都没有。就算现在的他不说让我相信他我都相信他。就像是从前的习惯带到了现在,我习惯信任,渐渐的就不会怀疑这个人,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
这天我们在街上走了很久,走到一家照相馆的时候他忽然停下了脚步。
“怎么不走了?”我问道。
“我想把你定格在时间里面。”
我忽然觉得他的这句话说的好笑,但是笑过之后却是一阵接着一阵的感动。我们经常漫步于时光,却忘记了时光里面流连的我们还身边的人。
这天,他为我穿上洁白的婚纱,“我们算是结婚了么?”他问道。
我笑着点头,许是因为他太温柔,许是因为习惯,从前的那种温柔的感觉瞬间涌上了心头。我还是喜欢从前的日子,但是现在的我也喜欢这样的日子。
“你是我最美的新娘了。”他亲吻着我的额头,我抬着头看着他,穿着礼服的样子终于像是我记忆之中的那个人了。
两个人在一起,我见过了他最真实的样子,也喜欢他每一个样子。喜欢他温柔的怀抱,带着些檀木香的吻。
“二位再靠近一点点。”摄影师面带着笑容,总会给人一种喜感。
黎尧禛就真的跟我贴的很近,近的我能感觉到他的心跳。“嫁给我。”他在我耳边轻声说道,让我觉得有点不真实。
这一刻被摄影师定格在了镜头里,在许久之后翻看的时候,也只有这张照片能让我的心中泛起一丝丝的波澜。
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我们就像是两个孩子,带着点任性,更像是私奔一样的生活。他喜欢牵着我的手在街上走着,他还是喜欢穿着休闲的T恤,穿着淡蓝色的牛仔裤。但如是这样,他身上也带着一种光环,总是引起别人的目光。
就连经过初中大门,在学生放学的时候,他也能引起学生的注意。这个人长得确实很帅,带着别人无可比拟的那种气势。他的身上的一种冷淡,淡漠的感觉,给别人的就是一种很纯粹的感觉。
而他的指尖冰凉,就像是一块冰,在夏天的时候总能让人提起神。
“傻丫头,你是不是忘记了莫逸风的酒吧的位置啊?”他语气半是责怪半是宠溺。我擦了一把汗,“我也不知道啊!”
其实就算是在金融方面,我可以从一个小白变成一个大佬,但是路痴这种毛病是与生俱来的,是我没有办法去改变的。
“要不然,我们走那条路看看?”我问道。
他给了我一个爆栗,“那条路,我们刚刚走过啊!”其实他并没有生气,只是装作很凶的样子。但是看起来还是气鼓鼓的。
我挡住了他的路,站在他的面前,“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笨啊?”我带着些委屈,就像是一个任性的小姑娘,就是很想得到爱的人的安慰。
“对,笨。”他翻了一个白眼,但是却把我按在了怀中。“笨的我都不知道如果你没了我该怎么生活啊!你之前自己一个人是怎么生活的啊!”
一股暖流瞬间遍布全身,他还是在乎我的,甚至还在乎以前那个伤害他的我。但是曾经的那个林萧,真的是有办法自己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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