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京城以西五十里的地方,有个村庄,叫枫林村,村子里面种了很多枫树。
每逢秋天的时候,落了一地的黄树叶也是村子里最美的时候。从古至今人们对于皇家贵族,富甲商贾这些身份都是无比神往的,三妻四妾,金银财宝对他们来讲都如同探囊取物般简易。
但枫林村的村民却不这么想,他们喜欢恬静,祥和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宜室宜家,笙磬同音,再加上三四亩方田便是人间仙界。
四年前司家的娘子李氏诞下一子,中年得子,司锦枫倒不求孩子能大富大贵只求能乐山乐水乐世,便取名司乐之。
村里有个风俗,不管哪家哪户,只要是生了孩子,便要摆酒设宴,三天三夜。
这三天三夜,每户人家至少备好一个菜式赴宴,说是百家宴,好生养。
乐之从小便生的极好,也很聪慧。如今他四岁,觉得自己的名字不好,下学塾后,面露沮丧对娘亲说:“娘亲,学塾的小伙伴们都说,司乐之是个女孩儿的名字,可我是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儿”。
娘亲司李氏抱着他坐在腿上,摸摸他的小脸说:“我儿以后定然是好男儿,只要你坚定此志,名字只是称呼,又何须拘泥”。
他似懂非懂,但他好学,学堂的夫子教过:“大丈夫要能屈能伸,不拘小节”,夫子都说既不拘小节,那自己又何须为之不悦。
六岁那年,村里庄稼收成很好,除去家里吃食,还剩很多,爹爹便打算把这些粮食运到京城变卖换成银两。
从没有去过京城的司乐之便求着爹爹带他去,爹爹告诉他徒步到京城,路途有些远,怕他经不住。
司乐之不依不饶,许是太想去,长那么大也是唯一一次像这般不听话,最后爹爹找村长借了一辆拉货的马车,带他去。
京城很大,也很繁华,跟枫林村全然不一样,有各种好看的,好吃的还有好玩的,乐之看的挪不开眼。
看到舞刀弄枪卖艺的,更是目不转睛,他还从未看过这么厉害人,心中佩服。
马车上的粮食卖相好,价格也很实惠,即便不吆喝,走走停停,也很快就卖空了。
申时一刻,爹爹收拾好物件,带着乐之回去,乐之手中拿了很多小玩意和好吃的,高兴的不得了。
快出城门的时候,看到很多身穿戎装,腰佩刀剑的士兵快马加鞭的往城里赶,速度很快。
沿路尘飞土扬,杂乱无章,进城门拐角处撞到一个行动缓慢的老人,领头的士官二话不说,拔出佩刀直直的一刀砍下去。
路上两侧的百姓浑身颤抖,大气都不敢出,好似刚刚那热闹的街道就是个假象,从未发生。
爹爹虽然及时抚住乐之的眼睛,但是那场面发生太快,还是被乐之看了大概。
那晚回去的时候,乐之断断续续烧热了大半个月。半月之后身体渐好,乐之就跟爹爹说,他想习武。
枫林村,民风朴实,并没有习武的人,爹爹便托村长找了个习武之人教他。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乐之知道这些武功只是强身健体,要想保家救人,他就必须要更厉害。
所以在十三岁的时候就辞别了爹娘,只身闯荡,这一去便是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