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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三天之内杀了你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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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感兴趣的。”贝里昂笑着说道。

    拉尔也笑了笑,“古辉杨这个人本来是阿蒙丁城外一个村庄里的农夫家的儿子,因为身体强壮,就被他们村庄的领主,一位老骑士看中,在这个老骑士的城堡里当一名武装步兵。

    跟着这位骑士老爷打过几次仗,古辉杨作战勇猛,很受这位骑士器重,还提拔他做了步兵队长和农兵总教头,并教他读写。

    本来照这样发展,古辉杨的人生一定是在老骑士的手下过着稳定的生活,然后娶妻生子,他的儿子还有可能当上骑士侍从,甚至可能成为一名骑士。

    但是火神就是这么喜欢捉弄人,在一次战斗中,老骑士中了一支冷箭,当场没命,老骑士死后,他的长子继承了城堡和村庄。

    这位年轻的领主有些好色,有一天趁着酒劲儿要强上在城堡里做侍女的古辉杨的妹妹,这位不到十五岁的小姑娘在反抗中被他掐死在床上,人死了,依然没有摆脱被玷污的命运。

    古辉杨这时候因为被派出去护送领主的母亲回娘家,不在城堡里,但清醒后的领主觉得古辉杨回来之后,一定不会这么轻易放过自己,就索性将古辉杨的父母也杀掉了,并下令手下的士兵,等古辉杨回来后,立刻抓捕他。

    古辉杨回到城堡之后,被领主的侍卫们抓住后痛打一顿,扔进监牢里,在牢笼里,他听跟自己同村的看守讲了事情的经过,知道缘由的古辉杨登时怒火冲天。

    他趁看守换班之际,逃了出来,逃走的古辉杨在城堡大门上留下布条,上面写着他三天之内,一定杀了这位杀害他全家的领主,并把他的骨灰给洒了。

    领主看到古辉杨留下的布条后,没怎么在意,他不相信一个连武器都没有、农夫出身的武装步兵能进入守卫森严的城堡里杀了他,不过虽然不相信,他还是加强了防卫。

    结果在第三天的晚上,先是城堡里的仓库着起了大火,在领主派人去救火之后,古辉杨来到了他的卧室里,用一把镰刀割下了这位领主的脑袋,他带着领主的脑袋逃离后,将这个脑袋烧成了灰,洒在城堡门前,把自己三天之内杀人、洒骨灰的话变成了现实。

    因为这件事情,古辉杨名声大噪,被人家称为‘血手飞镰’,人家提起来他,就会说起‘三日之内取汝命,挫骨扬灰非虚言’的句子来。

    后来他拉着一些逃亡的农奴在雄鹿林里站下了脚,不断拉拢人手,组建起了猎犬匪帮,到现在,差不多有六七年时间了。”

    听拉尔说完,贝里昂还真倒是对这个古辉杨有点儿好感,按照自己前世看到的某本名着里来说,他就是逼上梁山的英雄好汉,不过这个时空里没有梁山泊,只有雄鹿林。

    想到这里,贝里昂突然间问拉尔:“拉尔大哥,你说,我有没有可能收服这个古辉杨?”

    “啊!”拉尔听到这句话后,吓了一跳,然后哭笑不得地说道:“大人,古辉杨自从全家被领主杀害之后,他就很仇视贵族们,而且他在渡鸦岭这土匪当得好好的,算是有一个自己的小王国,想要收降他,这应该是不可能的。”

    贝里昂若有所思地笑了笑,“这件事情,就再说吧,我们先进去跟比利谈一谈。”

    这个比利一开始还嘴硬,不愿意配合,结果在贝里昂用几张湿纸盖住他口鼻之后,没用一会儿他就招了。

    根据他交代的信息,他们平常在骑士大道两旁会安排暗哨,暗哨发现可以抢窃的目标后,派人回渡鸦岭汇报,然后老大古辉杨会派手下一个头目带人来抢劫,抢劫来的货物会贩卖到杨维克朔城、阿蒙丁等地的地下黑市,有一套成熟的抢劫、销赃模式。

    他们猎犬匪帮,现在有一百五十多名可以充当战斗力的强盗,不过经今天这一仗,剩下的兵力也就不过百了,他们在渡鸦岭有一个木制的山寨,平常他们和头领以及头目的家眷都住在里面。

    至于其他的详细内容,就由拉尔他们详细了解了,贝里昂就不再过问,他现在要一条好计策,既能除掉两大匪帮,又能让自己这面伤亡最小,最好还能收降古辉杨。

    审讯完强盗头目比利后,天已经很晚了,贝里昂就回去早点儿休息,这几天打猎在外面封藏露宿的,虽然很有乐趣,但住在野外的帐篷里,与蚊虫为伴,总是不比躺在软和、宽阔的大床上,贝里昂在喝了几杯啤酒之后,很快就入睡了。

    第二天一早醒来,刚洗漱好,布兰就过来给贝里昂说,昨天他们救下的商人甘姆吉求见,还带着一个装饰精致的小箱子。

    贝里昂一听就知道这个甘姆吉有些着急了,想要破财消灾,贝里昂就直接让布兰把他领到领主大厅来,也给他上一份早餐,估计这家伙肯定心里着急,应该没顾上吃早饭,正好在这里一起吃。

    看到贝里昂出来,在那里坐立不安的甘姆吉赶紧起身行礼,“尊敬的贝里昂爵士,早上好。”

    “早安,我的朋友,昨天睡得怎么样?是否习惯?”贝里昂亲切得回应道。

    “非常好,我的大人,感谢您的贴心安排。”甘姆吉满脸堆笑地回答说。

    贝里昂坐下后,仆人就将早餐端了上来,贝里昂一看甘姆吉还站在那里,赶紧招呼说:“请坐下,甘姆吉,我的朋友,你应该还没吃早餐吧,正好一起吃点儿。

    这个猪排是我们昨天刚猎获的野猪身上的肉,这些野猪常年在林子里吃橡树子、松子,还经常跑,肉质非常不错,你在阿蒙丁城里不一定能吃得到,快尝尝。”

    甘姆吉听了之后,赶紧拿起刀叉切了一小块儿,尝了之后,称赞道:“大人,这个猪排简直是太美味了,我从来没有吃到过如此美味的猪排。”

    听他这么说,正在喝牛奶的贝里昂差点儿没笑出声来,一直掌管后厨的厨娘这两天忙着搬家没过来,今天的早餐是布兰和图尔做的,虽然说不上难吃,但绝对谈不上好吃。

    贝里昂心里都有些埋怨这俩小子糟践了好食材,听甘姆吉这么说,他不由得在心里感慨道,有些人真的是天生的演员,表演起来就跟真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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