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老实了起来,排着队一个一个的走出门外,其中不乏对沈余比中指的。
至于沈文来,他怒目圆睁,像是要吃掉沈余一样。
即使他在村子里,也知道警察的身份,知道他们意味着什么。
而且刚刚那个警察说了,他要是敢还手,立马朝他开枪。
即使他再嚣张,也不敢和警察作对,貌似没有人不知道“蹲监狱”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万芳在一旁拉了拉沈余的衣角,她眼神仿佛在说:“放过他们吧,比较是亲戚,要是传回村里就不好了。”
沈余拍拍万芳的手背,摇了摇头。
他越发觉得,一个男人,要想在这繁华的城市生存下去,必须要有原则,二是要有实力。
三年的入赘生活,让他受够了异样的眼光,既然忍无可忍,那就无需再忍。
这世上总有那么多的跳梁小丑,他不想找事,一个个还非得骑到他脖子上拉屎,这谁受得了?
等所有人走完,沈余拿出扫帚拖把,默默的打扫大厅。
万芳的腿脚还没完全恢复,做太多的活会累着她。
“余啊,要不,你明天早上去警局把他们保释出来吧。”
她站在一旁,有些局促。
自己的亲生儿子,自小就是一副逆来顺受的模样,忽然换了副脸孔,让她不知道怎么劝他为好。
“妈,这事您就别管了。”
沈余把所有垃圾扫进垃圾篓里,又拿出拖把用力的拖地,他一边拖地一边解释:“大伯来了之后,但凡能占便宜的地方他都干了一边,我还没去楼上,我怕我气死。”
“那个沈新,叫过你婶婶吗?叫我都是喂,沈余的叫,一点教养都没有,白活十八九岁。”
“就说今晚,你看看他干的叫什么事?这家是他的吗?他邀请十几个人来家里,问过你还是问过我了?”
“无非是年轻人想找存在感,跟他同学炫炫富,你说你炫富就算了,我一进门,你就这么介绍你堂哥?”
他扁着嘴,学沈新说话:“这是我堂哥,一个吃软饭的上门女婿。”
“就差说我垃圾一个了,搞得像是他们来我家是给了我们天大的面子似的,谁给他们的勇气?”
万芳被沈余这一连串的吐槽逼得无话可说,她叹口气:“我和你爸,忍了他们这么多年了,毕竟血浓于水,你看看,逢年过节,咱家还有亲戚过来吗。”
古人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但万芳不是己所不欲,她已经忍了二十几年了,想着沈家的亲戚也不多,有一个愿意来走的也热闹热闹。
不然他们家真成了六亲不认了。
换句话说,到老了,死了都没人来吊孝,那该多悲哀啊。
沈余拉着她坐到一旁,替她捶捶肩膀:“妈,亲戚都是钱换来的,你看那些有钱人,再跋扈,也伤不了亲戚,亲戚该来还是来。”
“只要有钱了,亲戚自然都来了。”
“有钱也不能胡来!”
他这句话说得万芳有些不悦,她板着脸看着沈余:“你别忘了你吃了多少苦头才换来现在的生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不准对人嚣张跋扈!”
看到万芳生气,沈余苦笑的哄道:“妈,我又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又不手欠。”
说着,他给万芳倒了杯水,放在茶几上:“您喝点水就去睡觉吧,不早了,我弄完再睡。”
他拿起拖把,继续拖地。
地板上充满各种垃圾,数口香糖、烟头最多。
一帮人抽完烟都不带扔烟灰缸的,直接丢在地上,瓷砖上被还没熄灭的烟头熏的泛黄,擦都擦不掉。
至于口香糖,那就更难弄了,只能一个一个的用小刀刮。
万芳又爱干净,明天起床要是看到地上这么多口香糖,她非得一个一个的弄干净。
可是她腿脚又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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