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的元神一进入灰雾区域,便如同陷入泥沼般凝滞下来。
“元神是无法感知灰雾的。”
突然,柳三更来到林毅身旁,木然说道:“灰雾之所以可怖如斯,就是因为无论我们变得多强,哪怕到了四相境,都依然无法探知到灰雾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未知永远是最原始的恐惧……林毅心头了然,缓缓道:“那在你看来,这灰雾的本质到底是什么?”
“一种天地大劫吧。”柳三更含糊道,“人有劫数,天地也应该有劫数。”
这个世界正在死去吗?林毅无法想象,只道:“先吃早饭。”
仆人周方早就准备好了吃食,林毅和柳三更不紧不慢吃着。
饭后,他们调养精神,随时准备应对任何可能到来的危机。
当然,他们人在巨虎山上,安全得很,其实大可不必如此紧张,但有备无患,总比一失足千古恨要好。
到了正午,也是太阳最炽烈的时候,灰雾终于变淡一些,天空上露出一个惨白惨白的日轮。
“这是灰雾结束前,我们最后一次见到太阳了。”林毅笑了笑,“呵,我们都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灰雾渐渐变淡,视野重新清晰起来。
许多人忍不住走出来透透气,享受宝贵的安全时段。
“最多两个时辰,灰雾便会再次席卷回来。”林毅自语道。
他也知道,当灰雾彻底挡住了太阳之时,便是群魔乱舞之时。
就在这不久,守山弟子突然来到六十一号虎穴,拱手道:“万师兄可在?”
林毅走了出来,负手道:“什么事?”
守山弟子:“有一个年轻妇人哭求着要找万师兄,她手持万师兄的拜帖。”
“我的拜帖?”
林毅讶异了下,心里奇怪年轻妇人怎么会有他的拜帖,回头看了眼仆人。
周方皱眉想了想,忽然一拍大腿,道:“小人知道了,万大人之前一直在寻找‘岳康定’,我们去过他的家,递过一份拜帖。”
林毅也记起此事,岳康定手里有着地煞无极功的线索,便道:“请那个妇人过来。”
守山弟子应诺一声,转身而去。
片刻后,他领着一个年轻妇人来到,对方长得很水灵,皮肤白嫩嫩的,身段也火辣,只是腹部微微鼓起,疑似有身孕在身。
周方眯了眯眼,忽然叫道:“万大人,小人记得她,她是岳康定的妻子。”
“民妇正是岳康定之妻,叩见万大人。”岳氏手里攥着一支驱鬼香,掐灭了,她见到林毅便跪倒磕头。
“请起。”林毅虚抬了下手,“你急着来找我,有什么事?”
岳氏眼角有泪痕,眸子里翻滚着惊惧,颤音道:“我夫君之前外出办事,直到昨天才赶回来,他想见一见万大人。”
林毅目光一闪:“我找你夫君,其实也没什么急事,还是等灰雾之劫过去之后再说吧。”
岳氏顿时紧张起来,急声道:“夫君说,他只是一个散修,在江湖上也没有什么名声,而且万大人与他也无旧交,但万大人却突然要找他,必然事出有因,一定是您听说了他手里有那件东西,对吧?”
林毅嘴角微翘:“不必跟我拐弯抹角,岳康定是不是出事了,不然他为什么不亲自来,非要让你一个妇人抛头露面,在此时找我?”
岳氏娇躯一颤,磕头道:“不敢欺瞒万大人,我夫君与几个朋友在外地办事,不幸受了伤,哪想到,恰好赶上灰雾之劫,他急匆匆赶回白石城避难,却还是晚了一步,被一头妖鬼盯上了。”
“妖鬼?”林毅挑了挑眉,“你仔细说说。”
岳氏抬起头来,脸上全是莫大的恐惧:“就在昨天,我夫君紧赶慢赶,在灰雾爆发前返回到家中,因为赶路走得太急,牵动了内伤,一进家门就吐了一口血。”
岳氏眼见此幕,非常着急,连忙将岳康定搀扶进屋里。
岳康定说,他只是一时急躁吐血,只要调息片刻就会没事。
岳氏信以为真,自顾自去厨房做了些好吃的。
后来,经过运功调息之后,岳康定脸色果然好了许多,还与妻子一起吃了顿团圆饭。
饭桌上,岳氏发现岳康定总是心神不宁,一副惶惶不安的模样,问了他也不说。
饭后,岳氏再三询问后才得知,岳康定在外面办事的时候,招惹上了一头强大的妖鬼。
“灾厄等级‘三’!”
岳康定非常恐惧,三级灾厄根本不是他能够应对的。
更糟糕的是,驱鬼香对于三级妖鬼,是无效的!
林毅听到此处,打断道:“岳康定到底是干什么的,怎么会招惹上三级妖鬼?他一个两仪境的散修,怎么可能逃得过三级妖鬼的追杀?”
岳氏脸色愈发惨白,迟疑道:“我夫君其实是以盗墓为生。”
“摸金校尉?”
林毅哑然失笑,却也因此恍悟过来,难怪岳康定区区一个散修,手里会有超甲级的地煞无极功,本来就有些不合常理。
岳氏道:“我夫君常年在外盗墓,掌握了不少保命的秘术,而且他这人也很机灵,这才从三级妖鬼手下逃过一劫。”
林毅冷笑了下:“但他却没想到,外面爆发了灰雾之劫,那头三级妖鬼一路尾随他进城了,是吧?”
岳氏点点头:“就在昨天夜里,夫君与民妇同床共枕……”
说到这里,岳氏脸色不禁燥红起来。
小别胜新婚嘛,你是久不开门,他是无门可入,大家都懂的……林毅暗自吐糟。
岳氏立刻深吸口气,继续道:“夫君有伤在身,也十分疲倦,民妇劝他早点休息,但夫君心神不宁,无法入眠,我们夫妻便闲聊起来。”
“夫君给民妇讲了一故事:
我和几位同伴去盗墓的路上,遇到大雨,周围没有建筑物,最近的城镇也在十里开外,附近只有一座孤零零的义庄,我们便躲进一个义庄里避雨,恰好偶遇一个小娘子也进来躲雨。
我的一个同伴,就是一个痞子,见到那个小娘子长得俊俏,又处在四下里无人的义庄里,便动了邪心。
于是,几个人一合计就强虏那个小娘子,却一不小心把小娘子给玩死了。
人玩死也就玩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我们在义庄,便把尸体丢进了一个棺材里一了百了。
那个小娘子手上有个金镯子,系着一条红头绳,打了死结的,解不下来。
我看见了,见财起意,便砍断了小娘子的手,撸走了那个金手镯。
事后雨停了,我们几个人便继续出发,路上遇到一个农夫老翁,他一见到我,突然颜色大变,怒斥我是窃贼,连死人的东西都偷。
我当时就蒙了,一问之下才得知,当地有个习俗,如果某个人死了,他们就打造一个金手镯,用红头绳系在死者的手腕上当陪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