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了三四里地就见前方有一股炊烟。
李重进嘴角一咧,“这个时候还敢生活做饭,真是找死!”他扭头吩咐道:“你们这三十个人从西边庄稼地里东边绕过去,本官带人从东边绕,听我这边动了,便将他们给围了,记得猫着些身子莫要被他们发现了。”
天色将明未明,又有沟渠、庄稼做掩护,实在是一个偷袭的绝好机会。
在沟渠里行了一段路,李重进让众人停下探出半拉脑袋,“敌军”那边的情形瞧得一清二楚,百十个人正拿着碗筷围着两口铁锅等着吃饭。李重进心中暗喜,只稍沿着沟渠再往前行上个百十步,对方便一个也别想跑。
他刚要缩回脑袋,忽然听见哗啦一声响,只见一个年轻精壮的汉子提着裤子从谷子地里站起来,和他隔着不到十步的距离四目相对,在短暂的惊愕之后大吼一声,“兄弟们!快跑啊,突厥人来了!”而后提着裤子撒腿就跑。
“他娘的!跟我冲!”李重进大骂一声拔腿就沿着谷子地往前猛冲。
听见同袍示警的徐军惊恐的扔掉手中碗筷,拖着枪杆撒腿狂奔,如同一群没头的苍蝇四处乱窜,还有一个跳进沟渠里和李重进撞了个满怀,如果不是手上是个木刀,李重进真想直接砍死他。
他之前见过徐羡练兵的手段,一群人齐刷刷的走路,当真让他有一点点的惊奇,原本他心里还有一分的顾忌。
可是眼下这群人连寻常盗匪都不如,提枪应战的勇气都没有就四散而逃,让他围堵都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冲。就算是一群羊逃跑的时候,还知道跟着头羊跑呢,这算怎么回事。
“哼哼,新丁就是新丁,实在比不得军中子弟老练沉稳。”
张永德也是看得傻眼,“这就溃败了?陛下还真是识人不明,这让他情何以堪。不过跑得倒是真快,我在军伍上也有两三年了,没见过有人跑这么快的。”
“可不是,听说他这两个月来,就带着人在开封城外跑圈了。”
徐军确实跑得比兔子还快,以至于李重进在半包围的情况下只抓到了三个人,一个就是那个在谷子地里示警的被自己的裤子给绊住了,另一个就是一头撞在李重进身上的干瘦猥琐的少年,还有一个根本就没有逃,抱着一碗粥在锅边上哧溜哧溜的喝着,见了李重进便傻笑着道:“砍掉你的脑袋!”
李重进直接将他踹翻在地,张永德拍拍他,“你已是赢了,跟一个二傻子见识什么,以后这些人说不准还要划到咱们手下。”
李重进不屑的嗤笑一声,用下巴指了指五花大绑的三人,“殿前会要这些臭鱼烂虾。”
一个手下从地上捡起碗来擦干净了,从锅里盛了两碗米粥端到两人的跟前,“两位殿直喝完粥吧,都是现成的!”
李重进伸手接过来,“那好,喝完了粥就回城去!”
徐羡大口的喘着粗气,“终于逃出来了!”
他远本不至于跑得这般吃力的,只因为他手上抓着两个人,一个是刘山子,另外一个是个二十六七岁年轻汉子。
这人是郭威指给徐羡的裁判官,他却不是郭威的心腹,没有张永德那么大的来头,不过是开封府随机派来小吏。
他头戴软脚幞头穿一件青色长衫,身高六尺宽肩窄腰大长腿,不仅身材好相貌长得也很好,一字浓眉瑞凤眼颌下一律飘飘美髯,当真倜傥风流。除了身材相貌,他的名字也不赖,叫潘美。
即便不是历史爱好者也会觉得耳熟,后世里但凡听过杨家将的故事,都知道有个叫人恨得牙痒痒的大奸臣潘仁美,这位潘美便是原型了。
和大奸大恶的潘仁美有所不同,历史上真实的潘美可以说是美貌与智慧并重,英雄与侠义的化身。
以仁义之名传与后世的宋太祖,在黄袍加身后进入皇宫,面对柴荣的孩子流露出了杀机,群臣默然唯有潘美婉转相劝并收养其中一人,只这一条便足以令人钦佩。
徐羡敬佩潘美,潘美却很不给徐羡面子,他甩掉徐羡的胳膊道:“你已是输了,逃不逃的出来又有什么关系。”他说着就从囊箧里取出纸笔,边写边道:“两军相遇刀枪未接竟仓皇而逃,狼奔豕突,乱如蝇虫,大败!”
“典谒是否越权了,胜败当有陛下判决。”
“你手下人马已是溃散,你还想以一敌百不成。”
“谁说我的属下溃败了,他们只是撤退了而已。”徐羡话刚说完,便听见有脚步声在林中响起,接着就见一个士卒快步跑到徐羡的跟前拱手道:“报告队正,吴良归队!”
徐羡点点头道:“坐下吃干粮!”
有了第一个很快就有第二个,而且越来越多,潘美在心中默默的数着,当人数达到五十的他心中已是惊愕不已。
潘美眼下虽然是个文吏,可是却是军中子弟,他老爹还是一个军校,对兵大爷德性他再清楚不过。
想让兵大爷冲阵攻城不容易,而想要收拢溃散的士卒更难,敢拦着兵大爷逃命第一个便砍了你。
即便这不是一场真正的战斗,溃散的军卒也应该躲在田间地头睡大觉了,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集合到一起。
直到没人来了,潘美才记录道:“一百零五人,有三人未归,其余全到!”
“潘典谒弄错人了,那三人是被俘了。”徐羡又对众人道:“兄弟们,给你们半盏茶的时间吃饱喝足,咱们杀回去!”
徐羡掏出一个蒸饼递给潘美,“劳烦您跟咱们跑了一夜,先吃点东西吧。”
潘美笑笑道:“我现在知道你打得什么鬼主意了,我自己带了干粮,怕被你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