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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狼子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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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央~

    不知何处传来的呼麦声。

    悠扬的马头琴。

    长调,短调。

    一望无际的通古斯草原,游牧人民的额吉。

    绿草丰美的牧场,马儿在撒欢,羊儿在吃草,牛儿在奔跑.......

    通古斯草原的敖敦部纳哈他氏的牛羊骏马最是健壮,他们拥有最丰美的牧场。

    雅库特雪山脚下的阿古拉部涂克冬氏是草原公认的勇士部落,掏熊洞、翻雪山都是家常便饭。

    而安札河畔的沐仁部杜拉尔氏扼住了草原的另一条命脉,纯洁的神灵是腾格里的恩赐。

    这幅没有框子的画,才让通古斯草原更加的洒脱,无拘无束,就好似草原上的人。

    “哦!哦!哦!”

    这个马背上的民族,热衷骑马。

    年轻的草原儿郎赤裸着上身,露出黝黑的皮肤,正兴奋的挥舞着马鞭大喊大叫。

    他正在追逐一匹狼。

    是的,没错。

    他正在追逐一匹孤狼。

    他的台格飞速的移动,将那匹孤狼赶向别处。

    草原人有猎狗打猎的习俗。因此,他们非常重视选留一只好猎狗——“台格”。

    他的台格并不强壮,可十分敏捷,最重要的是,他的台格与他一般胆大。

    那只孤狼无数次想反扑,可每次找准机会张口,那小巧的东西就会从它的身边滑走。

    它十分恼火,它应该是这片草原的霸主。

    它是狼,是凶残的代名词。

    嗷呜!

    它仰天长啸,突然转身冲向马背上的少年。

    可当它跃起的那一刻,少年的并不慌张,从腰间拔出环刀。

    血腥味会使狼疯狂。

    可面前的少年令它恐惧。

    它瞧准了不远处的羊群,心底有了主意。

    可刚跑了几步,便发现,不知从何处冒出的十多匹骏马将它团团围住。

    马上是与少年同样拥有黝黑皮肤的人。

    少年紧随其后。

    “你行不行啊?”

    一人问道。

    少年翻下马背,慢慢抽出腰间的环刀,走向那匹孤狼。

    它的前腿还淌着血。

    看着面前的人步步紧逼。

    嗷呜!

    它屈着前腿,弓起身子,凶狠得瞪着少年,发出阵阵低吼。

    少年突然扬起刀,孤狼猛得向前一扑,顺势扑倒了少年。

    片刻的寂静,马背上无人担忧。

    刺啦。

    开膛,破肚。

    少年翻开身上死透的狼,擦了擦脸上的血。

    他兴奋的一拍胸脯,朝着马背上的众人投去骄傲自豪的目光。

    他是腾格里赐给草原的礼物,他的名字犹如他一般勇敢、强壮——阿不尔狮郎。

    他收起自己的战利品,翻身上马,扬起鞭。

    一同奔向远方。

    -------------------------------------

    大辽金庭,通古斯草原。

    大辽金庭虽都是草原人,可是大辽信奉斡仁,而金庭信奉腾格里。

    即便他们出自同源,即便他们一脉相承,即便在外人眼里他们是一个国家。

    可各部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和谐,尤其是大辽各部与金庭各部,更是势如水火。

    草原人不善耕作,主食大多是牛肉羊肉,可若要吃些五谷杂粮,穿些锦衣还是得向不远的大宋去换。

    大宋五谷杂粮并不吝啬,反倒能从不懂行情的草原人手里拿到不少好处,可唯独对铁器看管得极为严格。

    可总有人会趁着夜色偷偷用草原人最稀缺的铁器来换取草原人健硕的牛羊和充满异域风情的美人儿。

    大宋的人喜欢敖敦部的牛羊,沐仁部的美人儿还有马奶酒。

    这小小的“撮罗子”,挤满了人,帐外时不时有人头攒动,都想看看这帐内到底到底发生了什么。游牧名族人烟稀少,这么大阵仗的集聚还是这百年来的第一次。

    帐内众人交头接耳。

    “到底是什么事,急急忙忙的把我们都找来,劳资我那新抢的美人儿还没享用呢”。

    说话之人脸上有一条很长的刀疤,牙齿也是漏了几颗,凶神恶煞,倒不像哈拉达,更像个强盗,土匪。

    “本汗倒是不知道,涂克冬现在已经沦落到这种不堪的地步了吗?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当上哈拉达,真是我辈之耻。”

    涂克冬的首领倒是想反驳,却发现自己根本张不了口,是他旁边那位萨满,好强。

    此人头戴十二叉神帽,别着腰铃,右手持一铜偶神杖,左腰配刀,浑身上下满是兽类图腾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双眼睛,左眼为日,右眼为月,怎么看都像个神棍,但是大汗却对他分外尊敬,“萨满大人有何指示。”

    那唤做萨满的人,双手向天敞开,突然,他的左眼似乎闪烁了一下,说了一大段叽里咕噜让人听不懂的话语,却又闭上了双眼,站在他身旁的小男孩却是授意说道,“我师尊说,斡仁的旨意,要起风了。”

    突然,全场都安静了,又是那名萨满,闭着双眼,嘴里依然叽里咕噜的说着什么,随后又是如同个大神棍一般虔诚的敬畏天地,拿起酒杯,一敬天,二敬地,三敬斡仁(wo,第四声)。

    又是那个小男孩解释道,“我师尊说大雨将至,游牧一族本就同根同源,应该一起对抗这暴雨倾盆。”

    说罢便扶着他那师傅离开了。

    还是涂克冬的首领,发出嘲讽的大笑,这笑声仿佛蝙蝠的低鸣及其刺耳,“众所周知,我们通古斯大草原,百年来几乎都不怎么下雨,水靠的都是那坎儿井,何来暴雨倾盆。”

    其余部落的首领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我相信萨满大人。”那位可汗说道。

    “纳哈,我知道你信任那位巫师大人,但是凡事都要有根据,不是吗?”

    纳哈继续说道,“所以本汗才让各位哈拉达和长老前来共同商议此事,本汗之所以选择在通古斯草原,便是为了掩人耳目,现在世人都以为我这个新可汗好战,下一个目标必然是朝碌部的步六孤,但他们却不知道,其实这是本汗放出的烟雾弹,都是先祖的智慧,为我们留下来通古斯这样一片净土,本来游牧民族就是地广人稀,如今大雨将至,我等更该同心协力。本汗接到线人的密报,那人的孩子来了。”

    众人皆是一惊,“您说的可是那个人的孩子。”

    纳哈点了点头,“没错。”

    “如此甚好,”一两鬓斑白的古稀老儿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兴奋,“我扶笛有救了,感谢纳哈大汗。”边说还边三叩九跪。

    纳哈赶紧去扶那长老,“拜火长老,快快请起。您的身份可是使不得啊。”

    与此同时另一边的安札河畔的金帐内,歌舞升平。

    金帐内大部分人都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唯独一人例外。

    小王爷阿骨打不同别的草原人,他做人做事极其讲究。

    用膳是,做事也是。

    好比吃饭,若说其余人是大快朵颐,那他便是细嚼慢咽。

    换做旁人早就被大骂一声小娘们。

    可无人敢说道他,不论是人前或是人后。

    他的面前摆满了各类的美味佳肴,许多是草原上不常见的,雕花精致,装盘讲究,符合他的性格。

    草原人不注重这些虚的,他们只讲谁更勇猛,谁更凶狠。

    而阿骨打正是连续三届的巴图鲁,他当真无愧于涂克冬——草原第一勇士的血脉。

    所以他们也只能说上一句,“小王爷,您可真讲究。”

    帐中人饮酒吃肉,可阿骨打却摆弄着面前精致的茶盏。

    大辽的人以纳哈他为首,原先还有其余几部,随着时间推移,不断的婚配,繁衍,如今也只剩下所谓的敖敦部纳哈他氏一支嫡系了。

    金庭如今有沐仁部、阿古拉部。

    阿古拉部以涂克冬氏为主,可自从阿骨打的阿扎去世,那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就带着一支涂克冬的人去了大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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