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欢,一个出走半生,却始终没有走出童年阴影的人。
在我童年最灰暗的记忆里,永远大雨倾盆。
或许那天并没有雨,但是为了保护我的安全,母亲将我裹在了厚厚的雨衣里。所以我的记忆直到今天,仍然蜷缩在潮湿的雨季中。
我被母亲抱着,站在一面透明的玻璃前,玻璃里亮着耀目的白炽灯,而我站的地方漆黑一片。据说,这种漆黑是为了保护我,让玻璃那面的嫌疑人不会看到我的脸,可我还是害怕,我抱紧了母亲,从雨衣和口罩剩下的一点点缝隙中,小心翼翼地看着。
如今再回忆那一切,就像二十八岁的我站在浴室里,扒在水汽弥漫的玻璃前,看着玻璃里那个八岁的我。我努力想擦去玻璃上凝结的雾气,却越擦越模糊。但也好,因为隔着这一层玻璃,我终于得以忘记恐惧,讲述这一切。
我八岁时的邻居、玩伴、一度最要好的朋友,被侵害了,而我是除她之外唯一见过犯人的人。
警察再三问我,还有别的细节吗,比如他有没有戴眼镜?甚至带着诱哄的意味。
没有,我答得很确定。
那年我才八岁,还记不得很多细节,但我很确定,那个人没有戴眼镜,因为我记得那双眼睛。
那是暑假中最平淡无奇的一天,我正和佳佳在公园里玩。盛夏的午后,公园里人很少,他从我们跟前走过三四遍,那双眼睛里有贪婪的渴望和无耻的妄念,不加掩饰,令年幼的我直觉般产生恐惧。
这也是他来和我搭话时,我拒绝着跑回家的原因。
我没有受伤,可我的朋友却被一粒糖骗走了,我记得她惊慌失措地跑到我家,她说,不好了。
后来的事变成纷乱芜杂的片段,警察叔叔、居委会阿姨、老师的身影在我脑海里颠来倒去,母亲从单位赶了回来,紧抱着我不说话,我的心渐渐安定了下来。
从派出所回来的路上,警察失望的眼神一直盘踞在我脑海里,我忍不住问母亲:“妈妈,我是不是哪里做错了?”
“没有,”母亲永远都是那么温柔,她说,“欢欢,你真的记得那个坏人的长相吗,他真的没有戴眼镜吗?”
没有、没有、没有!
我回答到后面,发出声嘶力竭的尖叫,不是因为不耐烦,而是我的害怕不安涌动起来。
我突然意识到警察和母亲反复追问我的缘由——这个世界上并不只有伤害佳佳的那一个坏人,还有一个戴着眼镜的坏人。前者仍然逍遥法外,而后者可能会因为我的口供被放走。
那是我幼年第一次,也是人生第一次,感到世界像一个巨大的黑色漩涡,随时可以吞没我。
后来母亲告诉我,那个戴眼镜的坏人被抓住了,因为有别的女孩认出了他,而伤害佳佳的那个坏人,再没人提起过,却活在我生活的每个角落。
这个漫长的暑假结束得突如其来,再到学校时,我身边的一切都变了。我发现以前和我很要好的同学突然不再理我,总是神神秘秘地聚在一起窃窃私语,看到我走过来时又突然停住,用好奇而惧怕的目光打量我。
“你们到底怎么了?”我终于忍不住抱怨起来。
“没什么。”
和之前每一次一样,人群又一哄而散。但这次,被排挤的不满让我失去了理智,我把我眼中这个小团体的领袖推倒了。
那个小领袖跌在地上,用哭腔喊着:“我们不要和你玩了,我妈妈说,只有没爸爸的人才会像你一样,因为一颗糖就被人弄了,你身上有病!”
彼时我还不懂被人弄了是什么意思,不知道身上有病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这在世人眼里对一个女孩是多大的打击,我只是本能地反驳道:“不是我,是佳佳!”
事情闹到了老师那里,奇怪的是,先动手的明明是我,可老师却没有批评我,她看向我的目光温柔却充满怜悯,这丝怜悯刺痛了我。
晚上回家,我刚想把这桩怪事告诉母亲,却见到佳佳的母亲坐在客厅,脸色凝重而衰败,看到我,眼里再也没有之前的慈爱,开口告辞。
“欢欢,”妈妈朝我招了招手,又朝佳佳的妈妈歉意地笑了笑,“佳佳的事,以后不准再提。”
“可是,是那些人先冤枉我的。”
我有些委屈,但妈妈的目光变得严厉,我害怕起来。
“妈妈,我是不是哪里做错了?”
“没有,”妈妈叹了口气,“欢欢,佳佳已经转学了,我们也换个学校好不好。”
我没有错,可是我得离开。
幸好小孩子的适应能力很强,我终于被时间推着长大,也终于明白了那天发生的事对施暴者来说早已过去,但却会毁掉一个女孩的一生。
后来我又遇到过好几次并不严重但却败坏心情的骚扰——公交车上的咸猪手,自动扶梯上的偷拍,更多的则是遍布日常生活的“开玩笑”。
每次我都会想起童年时问母亲的那个问题——我是不是哪里做错了?是不是我裙子太短了,是不是我回家太晚了,是不是我行为太轻浮了,是不是我太软弱可欺了?
我尝试制止。
某次和闺蜜在旅游景区游玩,遇到一个小混混故意用身体触碰我的胸部时,我一把揪住了他的领子。可他毫不害怕,甚至肆无忌惮地打量我的身体,污言秽语一泄如注。
“算了欢欢。”
闺蜜拉着我就要走,可我坚持报警,最后警察没来,片区的协管员先到了。他呵斥了两句嚣张跋扈的混混,然后拉过了我的手。
“闺女,算了,景区太挤,人碰人很正常,何况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为什么不光彩,不光彩的人是我吗?我不知道,可指指点点的路人却都看着我,那混混扬长而去时还回过头狠狠啐了我一口。
“装什么清纯,胸那么大还不是被人摸的。”
我站在大街上,突然觉得自己仿佛被人剥光了,不着寸缕。
我想,这世上的男人都是混蛋,可偏偏我遇到了姜淮。
他俊朗,聪明,有趣,聊起专业时充满热情与专注,面对甩不脱的应酬任务时又喜欢耍些小聪明,甚至算得上狡猾,但对女孩子,光风霁月,是个难得的正人君子。
不像我遇到的其他人,黄海平、路忠铭、抑或其他大老板赞助商,嘴上说的话有多正派,心中想的事就有多下流。
他从不把女性当成一个可供消遣的玩意,与我交流的分寸感也总是把握的恰到好处,等我回过神来时,已经无可抑制地爱上了他。
我不想给他带去任何困扰,甚至加倍努力地为他工作,所以当那天晚上他通告撞上饭局,黄海平让我代替他去敬两杯酒时,我虽心中厌恶,却没有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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