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才可以享受这部分的分红。”
杜明强没说话,而是也蹙起眉头静静沉思。
我则有些尴尬地把童安之的话,原封不动地翻译给素察听,素察也同样蹙眉思考了起来。
童安之没打扰他们,只自顾自地倒了一杯服务员刚换上来的茶。
来的路上,童安之就跟我提过期权的形式,当时我以为他们每个人留一个点给我都很不错了。
毕竟合作之初便拿到百分之二的实股,以后能再多拿百分之二的话,就有百分之四了,一个项目下来挣个一亿并拿出来分红的话,都能分四百万了。
一个亿利润的项目其实很小的,几百套房都能挣到了。
我没想到童安之还会在合作之初就给我一个点,这样的话,一开始加起来就三个点了,同样也不少。
当然,我不会拒绝的,因为已经拒绝过很多次,再拒绝下去就成扭扭捏捏了。
给了我一个点之后,童安之只剩下百分之四十八,我持有三个点,杜明强和素察、桑棵树三人持有余下的百分之四十九,高于童安之。
但童安之依然是最大股东,因为杜明强和素察得另外分一些股权给桑克苏,后者所获得的比例肯定比我高。
如果是百分之五,那杜明强和素察的公司只持有百分之四十四,依然低于童安之的持有比例。
从童安之为我争取更多股权来看,他更倾向于拉拢我这个中间人,也可以说想让我尽量能做到维持平衡。
安静片刻后,杜明强和素察用泰语低声商量了起来。
过了好一会,杜明强才回过身来,朝童安之点了点头,说:“童老,关于阿阳的持股比例,我们同意你刚才提的方案,创始之初你先转让一个点的股权给他,之后我们为他各自保留一个点,到时候让他按出资比例的价格购入这部分股权。”
童安之也点点头:“那这件事就这么说定了,至于合作的问题,请让我先考虑两天,到时候再给你们一个准确的答复。”
“好。”
谈到这里,杜明强主动把话题转到其他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来,不再讨论合伙及股权的事。
我隐隐觉得,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两天之后童安之会同意这项合作,因为我看得出他已经心动了。
打动他的,应该是杜明强所说的旅游项目。
据我了解,童安之的公司之前并没有经营过商圈和旅游产业,做的都只是单纯的开发后即销售而已,不论什么产业开发出来就卖掉,没有自己经营。
毕竟,在国内城市能做商圈的地皮都贵得离谱,没有绝对实力的那种地产企业不敢做,也做不起。
至于旅游项目,出名的旅游城市中的景点,一般人做不起,那不是有钱就能搞定的。
而那些不那么出名的地方,做了也挣不到几个钱,甚至能亏钱亏到吐血。
暂时抛开出资和股权问题后,童安之和杜明强把其他有可能产生分歧,但分歧并不大的地方也都谈了一遍,直到夜里九点多,双方才基本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