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吴奇,本来是在一家公司任职打字员,后来实在受够了那种朝九晚五的生活,索性辞职在家,靠写一点东西给杂志社,换点稿费贴补家用。说好听点是自由撰稿人,难听点就是啃老族。唉,没办法,上班的时候总是面对那个变态老板,整天看我不顺眼,天天让我加班到两三点,想想都觉得够够的。现在舒服多了,偶尔给一些网站和杂志写点惊悚小说赚点零花钱,一般的日常消费还是可以满足的。
我住的地方是Y市郊区的一所公寓,这里的房租在整个市区算是最便宜的,一个月2000来块钱,也算是预算之内。我住在25楼,当初看中这里的原因一个是便宜,更重要的是这里在城市的最北边,住的人较少,比较幽静,适合创作。不过这里最近的一家超市离公寓有两公里,每次买东西都得走好久的路。就这点不太满意,不过话说也不能太苛刻,有的住就不错了,我现在这种状况不适合挑三拣四。以后有钱了,一定要先去大吃一顿,这几天都没怎么开荤,尽吃泡面了。
正胡思乱想呢,思绪就被电话打乱,手机来电显示是大头,一看表刚过5点,心想这臭小子找我又干嘛?大头是我死党,现在Y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侦技术科当一名技术员。我俩从小就认识,他家住我家隔壁,所以两家大人的关系很密切。大头原名刘思哲,别看名字文雅,人可是长得五大三粗,由于头比较大,小时候经常被叫成葫芦娃。
一接通电话那头就传来那雄厚的男低音:“阿奇!出来喝酒来!”电话那头听得出特别嘈杂,应该是在KTV之类的地方。
“你一天很闲啊,我可是有正经工作的”我没好气的说,这小子一天到晚花天酒地,就没见他正式谈过一个姑娘,每次都说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哈哈,你赶紧过来吧,就差你了。”
算了,反正这两天也写不出东西,出去转转也挺好的。用两分钟时间收拾好准备出门,临走的时候特意把电脑关掉,这时候,能省点电就省点。
这顿酒就喝到到晚上十一点多,打车回到公寓,整个小区亮的灯都能数的过来,大部分都是没人住,还是太偏僻了,小区治安也不太好,门卫的大叔都50多了,我进门的时候看见他正在那打盹,我就想要是真有个贼,就他这体格,没等把小偷追上估计就得累死。
回到家门口我的心就一抖,我住的公寓是跟普通的宾馆一样,一条走廊,两旁都是房间,一共是12户,我住的地方在最里面,2512。
此时的房门是半掩着。我走的时候记得出门前我是关好门并反锁了的,虽然我穷小子一个,家里最值钱的家当就是那台电脑,还是从二手市场掏来的。我第一反应是招贼了,我掏出手机准备报警才发现,今天和大头喝酒的时候手机就快没电了,现在已经关机。
没办法,先进去看看吧。我小心翼翼的打开门,我的房间是两室一厅,没什么家具,家里如果有人是没地方藏身的。我把灯打开,每个房间都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人,屋子里的摆设一如既往,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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