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喝的酒并不是一般的酒,这是烈酒,度数非常高。
酒一入口,邓乐家就能感到一股灼烧感,尤其是咽下去的时候,感觉喉咙一阵疼痛,就好像被火烧过一般。
“咳咳咳……”邓乐家被呛的不停咳嗽!看来想当个大侠也不容易啊!光是大侠标配的烈酒,就能把人呛死。
邓乐家一抹嘴,把玉葫芦还给刀泽,脸已经被呛的通红了。
不过这些烈酒也起到了很大作用,让邓乐家感觉不再那么冷了。
深吸几口气缓了缓,邓乐家便对众人说道:“今天晚上不是那些混蛋死,就是我们亡!都放慢脚步慢慢前行,等接近了农场就给我大杀特杀,干掉一个人我就赏你们二十万,两个四十万,如此类推。至于我先前答应给你们的重赏则是另外算。”
保镖一听两眼放光,恨不得立马跟那些雇佣兵展开战斗。
见这些保镖的士气一下子就提了上来,林重也是赞赏的点了点头。
邓乐家确实不简单!有些头脑,知道在什么时候应该鼓舞士气。
像邓乐家这样的人,只要他不作死,早晚会成大事的。
这个地方距离雇佣兵的所在的农场还有几公里,因为雇佣兵都不是好惹的,他们的观察力很敏锐。如果直接开车去农场,难保不会被他们发现。
被他们发现了,他们就会做好准备,就更难对付了。
只有把汽车停的远一些,选择用步行方式慢慢靠近接近,才能打他们一个出其不意。
几公里的距离对于林重、刀泽和这些精英保镖来说,都只是开胃小菜,根本算不了什么。
反观邓乐家,可就有些尴尬了。刚跑一公里多一点儿,就开始喘粗气了。
邓乐家平时很少做运动,自然不能跟林重等人相比。
累的气喘吁吁的邓乐家也下定了决心,麻蛋的,等回去了也要健身。免得遇见这样的事情丢人现眼。
很快,众人就来到了农场前。
在农场的门口亮着两盏灯,但是没有人把守。
“真是天助我也!这些雇佣兵也太骄傲了,竟然不设防,真以为我们不敢偷袭他们。等会儿,等我们的枪顶在他们脑门上,他们就会后悔了。”邓乐家哈哈笑道。
保镖们听见了也是很高兴。雇佣兵放松警惕,就意味着等会儿的战斗会轻松许多。
“出击吧!把敌人通通干掉。”林重发出了命令。
邓家的精英保镖们训练有素,林重一发出命令,他们就分散开来,五个人组成一支小队,分数个方向朝农场走了过去。
“我就跟在你们后面了。”邓乐家也是相当的聪明,他知道跟着其他保镖,可能会有危险,跟着林重和刀泽,虽说也有危险,但是这个危险会变得小了很多。
“随便你。不过我可说好了,注意着些,一旦打起来,我们也没有余力保护你。”林重提醒说道。
邓乐家一听这话就有些害怕了,本想留下来不去,但看到身边还跟着两个心腹保镖,不能在保镖面前露出怂的一面,便说道:“大丈夫就该驰骋沙场,死有什么好怕的?脑袋掉了也就碗口大的疤,我就是死了也得拉上一个雇佣兵垫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