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却不由分说,拉上他就离开了。
上了马车,莫洛斯特直接了当的对马车夫说:“快!西城门。日落前到,我给你一枚金币!!”
马车夫闻言,还没等俩人坐稳,他就奋力扬起手中的马鞭,抽得马四蹄飞奔。
道路上的其他马车见状都纷纷避开,路人们也都侧目而望。
“对了,你还没说,你到底是怎么问出我行踪的。”
托德摸了摸鼻子,说:“我们平民和你们贵族不一样,用钱就行!”
莫洛斯特点了点头,随后靠着车厢闭上眼睛,享受片刻的平静。
…………
过了不久,马车停了下来,俩人从车厢内出来。
莫洛斯特抬眼望去,天色昏暗,入城的人已经寥寥可数了。
“就算有人来接你,看样子来晚了……”
托德四处看去,城门下没有一个人。
“这里有什么旅店之类的地方吗?”
莫洛斯特也明白,现在确实有些晚了,所以就打算先找个地方住下,然后再思考其他打算。
“哦!你不知道吗!?索明就开了一家小酒馆,就在城东,他没跟你说过?”
托德见莫洛斯特摇摇头,就笑了一下,说:“也对,要不是他家牛肉饭还过的去!不然就他那破酒馆,早晚会关门。”
…………
另一边,菲洛斯先是去了菲托的城南商业区,在那里修补了装备之后,并没有直接回他多年未回的家。
而是在城南一条肮脏、泥泞的小道上走着,这条小道墙壁上用来照明的火把非常少……
“嘿!!兄弟借你个钱花花!!!”
菲洛斯刚进小道不久,就有一个长得人高马大的小混混,从他后面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是在问我?”
菲洛斯转过头,但他的脸依旧笼罩在兜帽的阴影下。
小混混身后还有四个人,见菲洛斯转过身来,直接就全都绕到了他的身后去,堵死退路。
菲洛斯扭过头,看了看四人,然后又转了回来,什么也没说,直接冲向了那个人高马大的小混混,直接一记膝顶打在他的小腹上。
痛得他怀疑自己是不是被一头疯牛顶了!!
还没等小混混们反应过来,菲洛斯就像蛇一样,爬上了被他刚刚重击到弯腰的小混混的背上。
其余人刚想上前围攻菲洛斯,还没把他们的匕首掏出来,却听到“咔”的一声。
“啊!!!!我的…我的……手!!!!!”
原来是菲洛斯直接把那人的右手给弄脱臼了!
这下子,小混混可把腰杆挺起来了!因为脱臼,他已经痛到直冒冷汗!!!
“快走,快走!!”
其余人见情况不妙,也不管他们老大了,直接就全逃进了小道深处。
“漂亮!漂亮!菲洛斯你的脱骨术还是和你的接骨术一样漂亮!!”
声音来自小道深处。
话音落下不久,就从小道里走出来了一位穿身黑色礼服,脚穿高筒皮靴的男子。
他的右手此时拿一柄铁质包犀牛皮权杖,左手拿着一根火把,脸型较长、发色偏褐色。
看其眼角的皱纹,大概三十岁出头。
“怎么,你就是这么管理王都的冒险者酒馆?”
菲洛斯的话语中明显有些不满,但男子只是脸上露出了笑,但并没有接话。
菲洛斯接下来,也没有再说什么,俩人就这么一前一后的,向小道深处慢慢走去。
菲洛斯也看到了路边昏迷的四个小混混。
无一例外,他们右手都少了一根小指,就像以前一样。
“你的怪癖还是和以前一样!”
见状,菲洛斯对前面与他保持三步距离的男子说。
男子却对此没有任何表示,就如同之前一般,还是这么慢悠悠的走着。
好像小道里令人窒息的气味,以及到处乱爬的老鼠,对他而言都是不存在的一样。
过了一会儿,小道走到了尽头,尽头是一扇关闭的门。
男子站定在关闭的门前,从衣服里拿出钥匙时,说:“你又是怎么猜到我来王都,做了这里的管理者?”
“我看到你的通缉令了。西蒙.霍利因被控告杀害斯利维的领主,悬赏七千金币!!现在外面可是有大把的赏金猎人在找你呢!!哈哈哈!!!”
菲洛斯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他的烟杆,又开始吞吐云雾,脸上全是快活得意的表情。
名叫西蒙.霍利的男子嘴角有些上扬,但在闻到菲洛斯的烟味后,又马上皱起了眉头。
“好了,进去吧!不过我先声明一下,在我的酒馆里,可不准许抽烟!”
“队长你还是这样,老本行的习惯还没改掉吗?”
闻言,西蒙脸上原来的沉闷却是一空,居然咧嘴一笑。
“进去吧,我还要你帮我打扫一下卫生,毕竟这里的酒馆可是差不多有四十几年没有营业了。”
菲洛斯一进去,只觉得灰尘迎面扑来,好像自己的肺部瞬间就结板了一样,呼吸相当困难!
“咳咳!!咳!!!!!……咳咳!!!咳!……”
“你好像有些受不了,还是出去透透气吧!这里的杂物还是我来处理算了。对了,把你的晋升文书给我,明天等我把这里处理完了,再给你C级证明。”
“好……咳咳!!!!”
菲洛斯把文书递给西蒙后,如蒙大赦一般,迅速跑了出去。
西蒙借着火光看了看酒馆内部的环境,叹了口气,他也不愿意来的,只是这次确实玩大发了!
“相比较四十年前布恩迪亚家族,我这还算是好运!”
看着酒馆门口照进的月光,西蒙突然愣了一下,因为他看到地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闪闪发亮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