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得等那些卫兵们喝多了去问他们才行,那说的叫一个生动仔细,每个都都拍着胸脯说自己说的是真的,亲眼所见,但是随便挑两个人出来一比划就事事都不一样,每人一个版本。
周小姐看着眼前活泼的少年,想起来之前爹爹说起过,酒馆的李老板是冬城最早落户的人之一,据说李老板是南方来的落魄豪门,得罪了大人物,被迫自我流放至此才得以苟活,靠着一件家里留下来的宝贝跟城主换了这座酒馆,带着襁褓里的风雪,就在冬城安了家。
这样的地方养活一个小孩子并不容易。于是李老板与周家达成协议,以周家以后所有的商队在自己店里的开销交换能够养活一个孩子需要的所有东西,当然,周家也要保证李老板不被饿死在这里。
于是李先生居然就在冬城把风雪给养活到了今天的模样。
小姐很想叫住他,问他能不能把赤雪狐卖给自己,想了想又没有开口,决定等到了酒馆再说。
“祁叔啊,怎么这次过来还拉了个人啊?咱们这儿好像也用不上女人啊。”
用不上。。。女人。。。
“前面那个小子,说什么呢你!你看我像是来这儿做苦工的吗?”大小姐一下子就冲出了自己的轿子,又一下子钻了回去——里面太暖和,没穿上御寒的衣服。
“不是?那你怎么让祁叔给拉过来了?还穿这么少。。。我们店里,可是正规酒馆啊。”队伍前面的白熊终于转过了脑袋,一脸认真地看着衣衫单薄的小姐。
周小姐只觉得自己脑袋一滞,却不是因为生气,而是少年看起来十分可爱,让她有点惊讶这样的地方能养出这么秀气的一个少年。
“风小子,你说什么呢你,这可是我们周会长的明珠,这次是关心你们才特地跑这大老远的!”刘叔看小姐不说话,以为是发了脾气,急忙又转过头来对小姐说道,“小姐你别计较,这个风小子没见过世面,从小就买心没肺的,其实是个很热心的人呢!”
“哼,我才不跟熊孩子一般见识。”
风雪闻言又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熊孩子?原来穿着熊皮就叫熊孩子?改天去跟周扒皮再要一身虎皮来才好,虎孩子听着好像比较威风呢。
“大小姐好,欢迎来我们冬城做客,这只想要偷袭你的小狐狸,就送给小姐你当作我刚才说错话的赔罪了。”熊孩子于是停下了脚步,一手抓住箭羽,一只手抓住了还在扭动的红狐狸的尾巴。
“需要我给它扽下来不?”
周小姐大感意外,顿时对风雪改观不少,她也不是小气的人,又确实想要这只也许还能养活下来的赤雪狐。
“不用不用,不过我得先告诉你,这叫赤雪狐,可是珍惜物种,要是卖给外面,那价钱可是能买下你家酒馆了,你确定就这么送给我?”周小姐不想再看风雪的眼睛,就故意盯着他手上的狐狸。
“哎,要是我家先生的酒馆肯卖,我早就连着自己一起买下来了,这不还要在城墙上站两年呢!”熊孩子惆怅的不行,一抬手,直接就连着箭矢一起把狐狸抛给了周小姐,不偏不倚落在了小姐脚边,可怜的小狐狸吃痛,砸在轿子上发出一声惨叫。
原来自打懂事起,李先生就给风雪定下一个规矩——不许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