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是好日子。因为,董咚咚和叶晴朗,终于大婚。
董咚咚看着闺蜜们,正唧唧喳喳的商量着,如何好好为难下,前来迎亲的队伍和新郎。她望着自己卧房窗外的栏杆,一时间,竟然有些失神。
白一尘,应该已经失望的回去了吧?但她难以避免的,暗暗担心着他的安康,却又无能为力继续守护他的期望。
这种情感,复杂而纠结。而今天,她也正式嫁入叶家,成为叶晴朗的新妇。诚然她开心、激动和兴奋,但对那个有着桃花眸的霸道大魔王,却也无法真的一点不牵挂。但愿他好好的,好好的回家去,好好的重新开始生活。
也许,他们遇到的时间不对吧……终归无缘。那么,但愿他安好,如意与吉祥。
而自己,既然选择了新的生活,那就用力的快乐与幸福下去。董咚咚在心里,认真的和白一尘挥了挥手。
一阵风扫残云的轰鸣声,震耳欲聋。一下就惊飞了落在窗台上的喜鹊。以米嬅为首的几个闺蜜,簇拥到窗前,不约而同惊呼着。
“我去!叶晴朗可真有一套!”米嬅瞪圆了眼眸,讪讪道。
董咚咚拖着婚纱的裙角,匆忙走到窗前,也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大约有上百辆哈雷摩托车,聚集在董家宅前的大路上,发动机的轰鸣声震耳欲聋。
更令人惊诧的,每辆机车都有一个身穿白短袖黑仔裤的飒爽骑士,车后坐着穿情侣装的姑娘。每个姑娘手里,都举着比人脸都大的彩虹棒棒糖,所到之处,裹挟着青春、靓丽、还有动感飞扬甜蜜。
为首最酷帅的黑色机车上,坐着一身黑色西装的叶晴朗,只不过他并没穿传统的礼服衬衫,和复古皮鞋。西装外套里同样一件V领白T恤,脚下还踩着一双桃红色的高腰Timberland靴,简直俊朗得阳光四射,意气风发。
“这样来迎亲,可真拉风啊。咚咚,你老公太会玩浪漫了。”其中一个闺蜜羡慕的大叫着。
“这和我们当初商量好的,完全不一样……”董咚咚也目瞪口呆,喃喃道:“难道,让我穿着长裙,骑着哈雷去酒店结婚吗?”
说时迟,那时快,叶晴朗带着他的伴郎团,已经凭借着丰厚红包与惊人臂力,冲破了堵门的一道道防线。
“咚咚锵,我来接你了!”叶晴朗努力的推开门,露出一双狭长的大内双,眼睛笑得弯弯长长。
“叶晴朗,别以为那么容易娶到我们家咚咚,先找婚鞋吧!”米嬅得意洋洋挡在叶晴朗面前,促狭道:“不瞒你,婚鞋就藏在某一个伴娘的裙子里,怎么办?看你还敢当着咚咚变色狼不成!”
叶晴朗笑眯眯的把红包迅速塞到米嬅手中:“用不上,我给我的新娘子准备了,独一无二的婚纱和婚鞋。”
趁着米嬅惊愣之时,他已经敏捷的抢身到坐在床上的董咚咚面前。
他展开手中的衣衫,上衣是和他一模一样的V领T恤,背后手绘着两支交缠的合欢花,上面龙飞凤舞手书一行小字:一生携首,世世合欢。
上衣搭配着一条及膝的璀璨阔摆纱裙,颜色是那种渐变的玉白到浅粉再到桃红,渲染得恰到好处,锦绣重重。裙摆上被悉心的缝着闪闪发光的银色小星星,美得简直天衣无缝。
“你……你没告诉我……”董咚咚捂住自己砰砰跳的胸口,嗫喏着。
“这是我亲手为你改造的婚纱,世间独一无二。我用了一个月,只为今天给你一个惊喜。还有婚鞋……”他浅笑着。
他接过伴郎递过来的鞋盒,取出了与自己同款的桃红色Timberland靴。
“因踢不烂相知,因合欢而结缘,以后的路,千山万水,海角天涯,就让我们就一起走。别怕,当你老得走不动了,我背着你……当你啃不动大骨头,我就嚼好了喂你。一辈子白首偕老,我愿伴你立黄昏,问你粥可温,咚咚锵,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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