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伦敦,天气很好。
遥远的天空,万里无云。
金色的阳光,洋洋洒洒而下。
整个世界,仿若皆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边。
温暖又明媚。
伦敦是非常著名的世界旅游城市。
这里,与十二帝国的城市不同。
作为人口密集的国际都市,这里的生活节奏不似国内的那么急促繁忙,而是缓慢又浪漫的。
伦敦是宫梵玥最喜欢的城市,没有之一。
为什么呢?!
并不是因为它轻松又惬意的生活节奏,而是……他来英国做访问的时候,纳戚芬女皇第一次带他参观伦敦最标志性的建筑时,但凡浩浩瀚瀚的车队经过的街道,总是能瞧见成双成对的情侣,手执手的在街道与河畔散步。
他们的身影,映着漫天的金色阳光,落在浩瀚无际的蓝天白云里,美好得就像童话一样。
宫梵玥并不是钟爱情情爱爱的人。
可是,两年前,与时念卿有了过多的交往后,那一年,他来这里做访问,便彻彻底底爱上了这里的阳光与河畔,街道与人群。
他甚至设想过很多带时念卿来伦敦的场景。
如今,她终于来了。
然而……
宫梵玥坐在黑色轿车的车厢内,视线透过黑色的车窗,落在静静坐在台阶上的女人。
今日,金色的阳光,火红火红的。但是,映在时念卿的身影上,却显得特别孤寂,那刹那,连阳光都褪了色。
洛瀛坐在驾驶座,不敢发出一丁点的声音。
宫梵玥的目光,落在时念卿赤裸的双脚上。
也不知道从总统公馆逃离的时候,她到底有多迫不及待,才能连拖鞋都不愿意穿。
宫梵玥自然也想不明白,霍寒景到底有哪里好,都那般无情冷血地对待她,甚至已经到了无动于衷的地步,为什么她仍然不顾一切地奔向他。
他宫梵玥,到底差在哪里。
如果说她曾经喜欢霍寒景,或多或少贪恋着他的权势与地位。可如今,他宫梵玥也是总统了。
宫梵玥静默地坐在车厢内,不发一声。
无声无息的姿态,安静得有些怵人。
总觉得后背有一股强过一阵的寒气,不断地涌动的洛瀛,这会儿却是连偷偷从后视镜瞥一眼宫梵玥的神情都不敢。
他只能僵硬着身体,坐在那里不动。
宫梵玥毫无征兆推开车门的时候,洛瀛吓了好大一跳。
他先是怔了怔,随即连忙推开车门,跟着下去。
时念卿正盯着怀里的盆栽出神。
连日的大雪,伦敦很多街道的公共植物,都被冻坏了。
可是,霍寒景门口的这盆植物,却长得特别茂盛,葱葱郁郁的。
只是,掩埋在美观鹅卵石下面的破裂的许愿瓶仍然还保持着她放进去的模样,但是,沾染在瓶内那少得可怜的白色粉末,早已消失得不见踪影。
时念卿去过那么多个地方。
凡到之处,总是能看见很多很多的小孩子。
都说小孩子天生最喜欢跟母亲接触。
可是父亲对他们而言,更是不能缺少的。
时念卿设想过很多个霍寒景知道女儿存在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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