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念又想。
在傲雪左思右想的时候,金玉郎在金宅里来回溜达了一圈,然后进了金效坤的书房。
这间书房对他来讲,总像是带有某种神秘性,金宅是如此的阔绰气派,可以容得下一个最兴旺的大家族,然而金效坤平时就只在这间书房里起居。书房里冷森森的,有点书房独有的纸张气味,也有一点男性的芬芳,古龙水生发油之类玩意儿留下来的。金玉郎做了个深呼吸,然后笑了,想自己这位大哥天天躲在书房里过日子,活得是如此孤独,又是如此的香喷喷。不知道他现在变成了什么气味,腥的?还是臭的?牢房里的空气一定不会好,不过他是重犯,单独关押的话,也许不会臭得太像粪坑。亏得他运气好,赶在了冬天,要是换了夏天,他会不会招来一屋子苍蝇?
想象着金效坤和苍蝇作伴的情形,他感觉很滑稽,笑得嗤嗤的。走到写字台后坐下来,他向后一靠,将双脚架上了写字台,感觉挺舒服,但也只是舒服而已。毕竟这只是一间书房,不是金銮殿——就真是金銮殿,也得看他愿不愿意坐。他不是那利欲熏心的人,胸中也没有什么大志,偶尔觉着自己将来或许也能建功立业,不过不建不立也没关系。他只要心里舒服,那就一切都能凑合,有时候无所谓到了一定的地步,自己都觉着自己像个空壳子,没有个固定的灵魂。
连个固定的灵魂都没有,其余的一切就更不存在了,所以他千变万化,脾气性格都可以随时的改变,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即兴发挥,游刃有余。当然,偶尔也出错乱,比如现在对着段人凤,他就时常失控,忘了自己在她眼里,应该是个怎样的人——多么奇怪,他一看见她,就把自己给丢了。
书房真冷,冷得让他胸中做痒,要微微的咳嗽。现在他是金家的一家之主,庶出的小儿子,一直在外头小公馆里长大的,如今竟然成了一家之主,若是上一辈的人还全活着,不知道会作何感想。爸爸是会赞同?还是会出手把这个家夺回去,交还给他那个自小就上进要强一身正气的嫡长子?
应该是后者,他想,其实父亲只是半生勤谨刻苦,勤苦得疲倦了,所以另外布置了一处温柔乡做小公馆,小公馆里有个美丽的姨太太,有个可爱的小儿子,在这个温柔乡里,他可以同着这美丽而不高贵的小家庭,游戏一次人间。
故而姨太太可以是无知任性好吃懒做的,只要美丽欢喜就好;姨太太生下的儿子也可以没有出息,只要能活泼泼的成长,给他老人家的世界里带来一些生机和乐趣就好。他养猫养狗似的养着他们娘儿俩,等他死了,这娘儿俩坐吃山空,到底能吃多久,他就管不得了。他的心思,人家娘儿俩不傻,也渐渐的看出来了,所以做娘的落了心病,日夜担心着有朝一日会失宠;做儿的则是十几年如一日,做天真可爱的孝子。
演戏是有趣的,可演久了也累,像他这样柔弱的体格,尤其禁不住累,累到一定的地步,他闹了脾气,自己扔了剧本卸了妆,露出了峥嵘头角和尖牙利爪。不过那一夜,他确实不是故意的要致老头子于死地,起初不过是爷儿俩吵架,他也不怎么的推了老头子一下——一百年不会和人动一次手,偶尔动了一次,结果力道使得还挺巧,竟然把结结实实的老头子推了个跟头,而老头子躺倒之后,就再也没能起来。
他从来没存过弑父的心,打架都不肯的,怎会想杀人?当场跪倒在父亲面前,他吓得哭了起来,哭了几声之后,他忽然意识到周遭没有观众,自己若是不想哭的话,可以不哭。
于是他就不哭了,坐在地上看着父亲,他没什么情绪,单只是想要找个人来帮忙,要不然这副烂摊子,他单枪匹马的收拾不了。找谁呢?找谁都不合适,思来想去的,他定了人选:就陈七吧!
如他所料,他这位舅舅,陈七爷,财迷心窍,不但胆大包天的帮他伪造了现场和遗嘱,而且为了防止旁人分羹,还把嘴闭了个死紧,专等着风头过了,好独吞外甥的财产。他就没想到外甥是个借刀杀人的好手,让个刚下山的土匪抹了他的脖子。
想起父亲,想起舅舅,金玉郎不大动感情,像是个旁观者,无论是何种程度的悲欢离合,落到他眼里,都只不过是一场戏,都只分个好看与不好看。目光落到墙壁上的那副全家福,他凝视了片刻,心里想:“都死了。”
照片上的人,除了他之外,都死了,不死,也是朝着死路上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