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思最近很闲,当然了,确切的说是因为顾妙冉很闲,李维思只是跟着沾光而已。
每天只是和顾妙冉重复着有规律的健康生活,好不容易盼到了周五,李维思决定透透气,顺便出去买最新发行的《时尚芭莎》的杂志看看。
记得那天走之前,对方负责人还邀请顾妙冉做了一次小小的访问,想来应该也是会被刊登在上面的吧。
把这个想法和顾妙冉说了之后,却只换来了一句:“随便你。”便没了下文,也是,她拍过的照片没有一万也有一千了,还有什么好看的?
“你以为我是看你的吗,我只是想看看这本杂志怎么样,听说发行量还不错,是本知名的杂志啊…..顺便看看那个摄影师的技术怎么样,想想人长得也就一般,拍出来也没啥好看的,嗯….我主要也就是看看其他的东西。”李维思一边想着一边走出了小区,往外走了差不多快20分钟,走到她已经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住在荒山野岭里的时候,才看到有卖杂志的地方。
“平常也没觉得这么偏啊…..果然啊,这世上完全靠自己的事情永远都是很困难的。”李维思乱发了一通感慨。她平常要出门也大多是和顾妙冉一起,开着那辆suv的保姆车出去,所以不消一会就能看到城市繁华的景象,像这样靠11路车走出来,倒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倒不是说她体力不行,只不过她以前住过的众多住所里,几乎都是一下楼就可以买到报纸的,集英大学当然除外,所以对于此处的“荒凉”有些许微词,但她也知道,这个“荒凉”的原因只是为了保护和治安,所以她的微词才只是些许而已。
“老板,拿一份最新一期的《时尚芭莎》。”李维思走进一家书店,说道。
“在那里,自己拿吧。”老板是个40岁左右的中年男人,明明年纪不算大,却有些谢顶的倾向,大概由于长期久坐导致身体发胖,尤其是肚子已经整个地搁在了自己的裤腰带上,脸上不知是由于油脂过剩,还是心情激动,有些泛红并透着油光。听见李维思的问话,头也不抬地指了指书店正中间的那一排书架。
李维思扫了他一眼,发现他也在看《时尚芭莎》,封面正是顾妙冉,穿着那身酒红色的礼服,高贵却又不失冶艳,性感却依旧透着冷淡,但又没有给人以不屑或拒之千里以外的感觉,这就是顾妙冉的气质。
“嗯……所以说……”李维思叹了一口气,拿起了书架上了一本杂志,转身走到大叔面前,掏钱结账,“居然连个大叔都吸引不了了吗…..”李维思的略带调侃的说道。
“老板,结账。”李维思还没来及说话,却突然被另一个人插了进来,那是一个大约24、5岁的女孩,却显得很有活力,一双大眼睛四处乱转,手里还抱着一只毛茸茸的小猫,“不好意思啦,我赶时间。”女孩调皮一笑,随即便拿着已经付过钱的杂志风一样的跑了出去,李维思的目光跟着看过去,却是见到门外有另一名女子在等那个女孩,女孩出去后,俩人便立即离开了。
“买个杂志都遮遮掩掩的,又不是色情杂志,真是的……话说回来,那个女的,我总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啊。”李维思心中念道。
“10块钱。”
“啊?哦,好的。”李维思听到老板的声音,回过神来结了账便拿起了杂志,出门右转的时候习惯性地往店内一瞥,发现那位中年大叔看的正是顾妙冉的访谈的那一页,因为那里也刊登了一副她的照片,李维思就算离得远,也是一眼就看到了。
“哈….原来也是能吸引大叔粉的嘛….”李维思笑笑,沿着原路返回。
“小莫,杂志也买了,这下该回去了吧。”
“我知道啦姐~”陈莫笑道。
如果李维思现在在这儿一定能认出她来,哦,不对,应该是两个都能认出来,一个是刚才抢先付账买下《时尚芭莎》的那个女孩,而另一个,李维思也见过的,就是顾妙冉的好朋友陈梦媛。
今天陈梦媛拗不过自己的妹妹,便又陪她出来玩了一次,甚至还破例去了游乐场,虽然差点被路人围追堵截,但是后来幸好跑得快,及时跑出了游乐场,才没有导致交通堵塞的状况上演。
俩人回家的路上,陈莫心血来潮地想要去买《时尚芭莎》,虽说只是一件小事,却令陈梦媛感到十分惊讶,自己的这个妹妹,除了性格变了很多以外,喜欢的东西也改变了很多,以往的她是绝对不会买这种杂志的,她所使用或者所穿戴地都是经过专人特别推荐地,基本上不会去买杂志特意看这些,可是现在…..
虽然奇怪,但是陈梦媛还是没有说什么,现在这样的情况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两个人都很开心,陈梦媛深吸一口气,管他呢,开心就好,自己也很久没有这么放肆地玩过了吧,那么就偶尔任性一下,又能怎么样呢?
回到住所,李维思便瘫在沙发里,开始翻看着自己刚买来的杂志,欣赏了一下封面之后,便查询了目录,随即果断地翻到了顾妙冉的专访,完全不记得自己买杂志之前说过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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