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巡演就取得大成功,得到了观众的热烈反响,这对于圆寂乐队众人的激励无疑是非常之大的,而他们这几个充满了活力年轻人更是不知疲惫,在巡演结束后第一时间却不是各自回家休息。
第一次巡演就在雾都本地,演出结束后时间已经是夜晚十点,待他们驱车聚集到斯塔曼家农场仓库时时间已经走至十一点。但他们却依旧毫无睡意,由经纪人皮特抱着一整箱的酒,众人满怀热情的涌入了被改造成乐室仓库中,一边喝着酒唠嗑,一边随手捣鼓着乐器玩弄起来。
仓库内,阿历克斯和拉文兴致冲冲,两人一把贝斯一立架子鼓搭配着就即兴演奏了起来,甚至阿历克斯还用他那破锣嗓子即兴唱起了一堆毫无营养的歌词。
“今晚我注定不眠!我要喝光所有的酒!”
“我就是天底下最强的贝斯手,我的乐队所向披靡!”
“我们要碾压所有乐队,我们要赢得所有妞儿的青睐!”
阿历克斯发疯,拉文居然也跟着他闹。坐在一旁喝酒的李越见状不由得一阵苦笑,转头对着斯塔曼说道:“演出时阿历克斯和声还是吼得挺不错的,怎么现在唱歌这么难听,别人唱歌要钱,他唱歌是要命啊!”
一旁也是在喝酒的斯塔曼听完李越的话后却没有回答,他放下了已经喝空的酒瓶子,突然站起来对着阿历克斯大声吼道:“阿历克斯,李说,你唱的歌非常难听,能要人命!我很好奇你对此评价作何感想?”
“卧槽!斯塔曼你个两面三刀的二五仔!”李越被斯塔曼卖队友的举动一吓,直接用中文喷了一句。斯塔曼虽然听不懂中文,但见着阿历克斯已经放下贝斯停止歌唱朝着李越走了过来,他贱笑几声,又躲到一旁喝酒去了。
见阿历克斯慢慢朝自己靠近,还有斯塔曼那猥琐至极的笑容,李越心中立刻意识到了不对劲,朝后连续退了数步。可阿历克斯这货明明没喝多少就却根发酒疯了一样,马上就追到了李越并一举将他按到在了地上。
倒地后,李越突然感觉到一根坚挺的棍子正压在他腹部,转瞬之间他突然意识到了那是阿历克斯的老二,爆发出全身力气将阿历克斯推开后,李越望向了一脸贱笑的斯塔曼:“FUCK!斯塔曼,阿历克斯不是喜欢女人吗?”
“嘿嘿……我忘了告诉你,他男女通吃的哦~!”朝着李越眨了眨眼皮,斯塔曼说完后又跑到了一旁看戏。
见着阿历克斯起身后又淫笑着朝自己走来,李越顿时一阵恶寒,赶忙伸手示意阿历克斯止住脚步:“阿历克斯,别过来了!你有男女通吃的癖好兄弟我表示理解!但你喜欢男女通吃我不喜欢!我只喜欢女人!而且我已经有女朋友了!你再过来可别怪我翻脸!”
“切!无趣!”见李越这态度,阿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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