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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先打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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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1刻,金发的妹子突然幡然醒悟,因为她立刻就联想到了迪肯。

    能够如次轻松斩杀吸血鬼的,也只有那些传说中的血指了。

    那位传奇佣兵迪肯是血指,所以她眼前这个白头佬肯定也是。

    “弗朗索娃,你能动吗?后面的敌人应该快要到了。”

    直到罗绩说出这句话,弗朗索娃才醒过神来。

    他们依然没有摆脱危险,他们只是勉强闯过了刚才那1关。

    作为1名职业佣兵,随时保持冷静,就是最基本的素质。

    弗朗索娃立刻做了几次深呼吸,把自己的心境调整到适合战斗的状态。

    “我还行,后面来的是什么配置?”

    当弗朗索娃这么问的时候,金发的妹子心中颇为颓丧。

    作为1支小队中的远程射手,她本该是专收人头的收割者。

    可是现在自己连狙击枪都不得不放弃了,她1下子就从输出者变成了别人的拖油瓶。

    这感觉可不好受,因为她现在也只能对付人类的士兵了。

    如果再遇上吸血鬼,她1点都帮不上忙。

    “原来有8个,都是普通人类。

    之前我在村口偷袭了1次,干掉了其中的两个。所以他们有些疑神疑鬼,因此才晚到了。”

    1边这么说着,罗绩1边抽出手枪,开始检查弹匣。

    无论是对付吸血鬼还是人类,枪械其实要比刀子更有效率。

    他可没有什么道德洁癖,在有枪的时候下,罗绩不会非要坚持用刀的。

    听罗绩简单说明敌人的状况,弗朗索娃也点点头。

    只是对付普通人的士兵,她还帮得上忙。于是她也拔出了手枪和匕首,跟在罗绩的身后。

    对于大马丁他们这1组人来说,今天所执行的这个任务简直可以称为是无妄之灾。

    本来只是在洋馆外围巡逻的他们,却因为有人触发了报警,而不得不去渔村抓人。

    在接受这个任务时,谁也没有将其当作1回事。

    因为谁都知道,那个躲在渔村的家伙应该快被饿得发昏了。

    无论那个人以前多厉害,在饿了48小时之后,现在都成了软脚虾。

    对付这样的软柿子,当然就没啥危险,更何况他们这1队人中还有4个吸血鬼的骨干力量。

    按照英格拉姆的操典,吸血鬼与人类混合编成的部队有成熟的战术可以遵循。

    通常来说,人类士兵会首先进入交战区域。

    他们的任务是寻找并驱赶躲在房间里的敌人,等到敌人暴露之后,再由身为战斗骨干的吸血鬼进行击杀。

    当然操典是操典,实际状况是实际情况。

    英格拉姆的军中法度是4平8稳,所以1点都不过瘾。

    也是因为如此,那4位长生种的大爷也不打招呼,就把这8个小兵丢在后面,自顾自地冲了上去。

    这种状况对那些长生种来说,也算不上什么错误,所以大马丁他们没有任何怨言。

    大马丁他们是知道自己定位的,他们可无权指责那些长生种违反操典。

    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抓紧时间赶过去,然后替那些长生种的大爷收拾手尾。

    因为抱着这样的想法,而且又是在主场作战,这8名公爵卫队的士兵就不免有些松懈。

    在进入村庄时,8个人就分成两个小组,排成前后阵型,进入了被废弃的渔村。

    大马丁在第1组,他们很安全地进了村庄。

    等到后1组人进来时,却遭到了袭击。

    因为两支小队之间隔得比较远,走在前面的马丁只看到了1个大概。

    袭击者应该是就蹲在他们之前过的废墟边上,当第1组人经过的时候,那家伙肯定就已经在了。

    若非如此,袭击者绝无可能躲过那么多人的眼睛。

    这个袭击者就躲在离主路这么近的地方,他也真是够胆大的。

    他所在的位置,几乎就与大马丁他们隔着1道墙。

    那时候只要他发出任何的声音,立刻就会被发现。

    然而那家伙却悄然无声地躲在了那里,他放过了大马丁他们,然后在第2队经过时,将1颗手雷投到了他们中间。

    在这关键时刻,就看得出经验的重要性了。

    当第2队的人发现那个是手雷的时候,其他人脑中想的全都是闪身躲避。

    他们中那个经验最丰富的,却采取了唯1可行的措施。

    那个老兄立刻伸腿勾倒了自己身旁的同伴,用队友的身体盖住了那颗手雷。

    也正是因为如此,手雷爆炸所产生的气浪几乎就全都作用在了那个倒霉蛋的身上。

    这人身上的骨头发出爆竹般的声音,整个胸膛都全都塌陷了下去。

    爆炸同时也波及到了旁边另外1位,将其掀飞了至少56米。

    这1死1伤的代价却是换来的另外两人的安然无恙,若非如此,这1组人就会全部报销。

    看到这1幕的时候,大马丁的额头就冒出了冷汗。

    因为如果当时袭击者选择对他们这1队人下手,那他就不敢保证自己也能做出这样的反应。

    在村口偷袭这些公爵士兵的,当然就是罗绩了。

    看到那些吸血鬼直奔着弗朗索娃所在的地方而去时,他就打定主意,要帮助那个之前帮过自己的金发妹子。

    此前若不是这女狙击手的帮助,他可没办法那么轻松就从圣堂村里冲出来。

    在被那些恶心的狗子围攻时,也幸亏有弗朗索娃,否则他就算能脱困,也不可能是完好无损。

    受了人家的恩惠,就得要记着还。

    这种铭记不能光停留在嘴上,而是要体现在行动上。

    这是罗绩信奉的为人原则,所以他毫不迟疑地行动起来。

    按照蕾妮那小丫头的说法,在旧纪元时代的东方,有1句谚语很好的概括了这个原则。

    那个民族的人信奉“受人点水之恩,必涌泉相报”的到理,他们认为做不到这点的,就不配是人。

    第1次听蕾妮这么说的时候,罗绩就觉得甚合心意,同时他也很是觉得可惜。

    他就是那个民族的后裔,可是他却对自己的老祖宗几乎1无所知。

    吸血鬼的教育体系是生产工具人为目的,所以这整个体系都是为此服务的。

    因为担心对旧纪元的宣传会影响到忠诚思想的培养,长生种的教科书对旧纪元的东西都是1笔带过。

    如今还想了解这种久远的事情,就只能通过黑市上贩卖的那些书籍了。

    可是正常情况下,又有谁会愿意花钱,去购买那些发黄的旧纸张呢?

    也只有像蕾妮这样中2,且爱好文学的女孩,才会在那些发黄的书籍上乱花钱。

    在决心要帮弗朗索娃之后,罗绩立刻制定了战术。

    此时的他已经看到了跟在吸血鬼后面的公爵士兵,所以他的策略是先干掉那些普通人,然后再对付那些吸血鬼。

    罗绩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就算是他,也没有把握可以1举就拿下那些吸血鬼。

    1旦他无法立刻就将那些吸血鬼杀死,接下来必然会陷入长时间的缠斗。

    如果那些人类的士兵在这时候加入,那就要出大乱子。

    就算那些吸血鬼的爪牙不直接参加战斗,只要他们向洋馆方面示警,罗绩就要头大如斗。

    也是因为如此,首先对这些警惕性不高且更好杀的人类下手才,这是明智之选。

    别看最后他只是干掉了两个,但却也已经达到了罗绩的目的。

    没有继续停留在村口,罗绩手足并用,攀上了附近的屋顶。

    就在那队人回来救援之前,他便已经飘然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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