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宣读完毕,等大家声音平息以后说道,
“请大家记住,我们是人民子弟兵,老百姓就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也是我们打胜仗的保证。
谁敢得罪百姓,就是得罪我曾振藩,就是得罪皇上,就是毁我长城,希望大家从心里记住这句话!”
接下来就是行刑。
刘石林被执法队押到场边,就地摁倒,冲着后脑一枪毙命。
他的那个同伙被地方上带走了。
其余几个人被按在地上,“扑哧”“扑哧”打了三十军棍。
裤子都被打烂了,腿上鲜血直流,估计短时间是不能走路了,他们是被抬下去的!
把人家鼻梁打折的那个发的几块钱都给人家赔了医药费,还落下个被开除的结果,何苦来哉!
别说五万多军人被震撼了,旁边的官员,士绅,名流和百姓都被吓傻了。
他们可没想到些许小事,处罚竟然会这么重。
名流士绅们觉得自己有面子,想替这几个求情。
他们的意思是打了不罚,罚了不打,既然他们受到了惩罚,就不要开除了。
曾振藩冷着脸没有同意,军法无情,有情就不是军法,这些人只好作罢。
从此以后,大家都知道了,新军军纪之严,超乎想象,再也没有官兵敢越雷池一步。
正常训练开始,体能训练强度更加大了,没有强壮的身体其他都是白说。
又加上刀枪、弓箭、火枪、手榴弹、没良心炮和火箭筒的训练,士兵们的实战技能有了巨大提升。
看了效果以后,曾振藩和罗士信他们信心大增,有了这些新式武器,大军所到之处还不是所向披靡!
伊宁给罗士信的训练计划里边本来就有火器的使用,只不过当时没有实物,比较抽象。
罗士信又制定新的训练计划,有的放矢的加大了这几种新式武器的使用和配合。
因为使用比较简单,十几天下来,大多数人都能熟练掌握使用方法了。
也就在这时候,皇上的旨意下来了。
全国各地全面剿匪,先是府、道、县以及各村地方到处张贴告示,正告那些土匪强盗,在看到告示十天内前往县衙门投案自首,
只要不是罪大恶极,没有人命的,一句既往不咎。
过期之后,就算顽固不化,罪加一等,坚决剿灭。
而且,号召广大百姓,举报小偷小摸,地痞、流氓、无赖、土豪劣绅、村霸等等。
无论何人,只要有人举报必抓,先抓后审。
举报有奖,奖金从一百文钱到千两纹银不等。
而且这次还是异地审讯。
也就是说,A县抓的B县审,杜绝人情官司。
如果冤枉的,当即开释,对举报人一律不准打击报复。
如果有官员贪赃枉法、故意开脱、污蔑、审查不明,可以去住县太监那里举报。
轻的革职拿问,重的砍头!
这个告示一出,全国各地就像开了锅一样。
这样做的结果如何,咱们以后再说。
接着说新一军这里,曾振藩接到了圣旨,两广境内百人以上的大股土匪强盗就由他们负责剿灭。
其余百人以下的就交给其他绿营兵。
这次皇上的意思是,所有土匪强盗一个都不留,务必除恶务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