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们亲爱的郑秋小童鞋,就这样顶着郑二蛋这个名字,茁壮成长到七八岁,私塾的先生觉得这个名字实在太难听了,就打算改一个。郑秋顺水推舟,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吟了一句古诗,“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他做出一副多知多懂的样子,“先生,我就叫郑秋吧。”
先生看这么小的孩子能背出刘禹锡的诗句,老怀甚慰,于是从此对他寄予厚望。郑秋毕竟是个有着二十几年记忆的年轻人,忽然之间变成一个孩子,基本上是接受不了的。他根本不喜欢那些枯燥乏味的四书五经,倒是很喜欢明朝的一些特殊小说,什么《金瓶梅》、《巧姻缘》、《好逑传》以及被后世改编为著名电影的《rou蒲团》,总之都是一些成人书刊。郑秋不仅自己看,还把这些作品给小伙伴们传阅,因此他隐隐的就成为了附近的孩子王。
没事的时候,郑秋也不耽误,勤于练习武艺,弓马骑射也多有涉猎。虽然郑秋对历史不是很了解,但是明朝快走到头这点,他还是基本能够判断的。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就在郑秋父母每天去卖猪肉,郑秋每天读各种课外读物,然后整天练习拳脚的过程里,不知不觉之间,郑秋已经长到十四岁了。十四岁的郑秋已经有了一个小小男子汉的样子,身材相较同龄人也要粗壮不少,这都是他每天锻炼的好处。
不过让郑秋有些小郁闷的是,自己的小兄弟还是整天蔫头耷脑的,郑秋甚至怀疑是不是这具身体出了毛病。
就在这么一天,风和日丽,草长莺飞。郑秋领着一帮小兄弟到镇上玩,有村东头大户家的郭九,村西头的小偷钱荣,给张员外家养马的李厉,还有郑秋的表弟,绰号“麻雷子”的陈雷。
几个小孩闲着没事,到处溜达。郑秋刻意嘱咐钱荣不要没事老是偷别人钱包,毕竟这是件很麻烦的事情,万一被逮到就麻烦了。
钱荣一边用袖子抹鼻涕一边忙不迭的点头:“知,知道了,二哥。”
郭九是个很害羞的小少年,几人中就属他爱读书,这孩子有点迂腐,素来不喜欢钱荣这种行为,跟钱荣很不对付,当即嗤之以鼻道:“二哥,我说了,咱们出来就不能带他,阿荣这家伙,天天偷鸡摸狗的,有失咱们读书人的身份。”
钱荣骂道:“狗……狗屁,你认得几个……几个字,就跟我吹牛!”
郑秋一瞪眼,“都闭嘴,丢人还丢到镇上来,你看李厉和雷子,多稳当。”
李厉是那种很沉稳的性格,不苟言笑,很重义气,他的骑术比郑秋还要好。他听到郑秋夸他,努力的勾勾嘴角,似乎是想笑一笑,奈何没有成功。
麻雷子则是一直在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吃东西,他比郑秋还小一岁,可是身高已经有一米八了。一张脸黑灿灿的,嘴里正嚼着一张大饼。
郑秋到镇上来其实是为了买书,他最近存货不够了,业余生活很匮乏,所以一路就往卖旧书的那边走。卖旧书的摊位在集市的角落里,郑秋几人刚一到拐角,就听到一阵阵哭声和叫骂声。
郑秋一皱眉,“走,去看看。”
几个人快步走了过去,拐角处,几个布衣打扮的少年正对着地上躺着的一个女孩拳打脚踢,女孩疼的在地上不断翻滚着,嘴里不停地哭叫着:“救命啊……救命啊……”边上站着一个衣着光鲜的少年,一边拍手一边哈哈大笑:“好!打得好!往死里打!”路人都绕着走,根本没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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