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年夜饭后,
方父就回自己家里贴对联去了。
杨叶先洗了一个澡,然后换上了新衣新裤,准备贴对联。
虽然贴对联对每个华夏儿女来说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这是整个中国人都知道的事情,但对于杨叶来说就更不稀奇了。
杨叶前世就是每年负责把家里门前屋后的对联贴起来的,即使后来到了城市里面,依然是如此,每年都要贴的。
但现在对他来说,贴对联就是一件非常不一样的事情,因为这是他重生后第一次贴对联,同时也是告别七零年代的最后一天,过了晚上零点也就到了八零年代了。
杨叶换上了新衣服,整个人就变得精神了起来,虽然不是很帅,但至少也是五官端正,让人看了一眼之后就可以被人记住的一张脸,特别,耐看,虽俗但都让人忘不了,最特别的是在他的右脸中间有一颗绿豆大小的平痣,这痣和皮肤相平,没有凸显出来,所以增添了一个标志。
杨叶手中的对联不是从街上买来的,而是自己昨天写出来的,前世杨叶就学习了毛笔字,而且写的不差,就自己找出了几个对联,然后把红纸裁成大小一样的好几张,就用毛笔沾上墨水在红纸写了起来。
虽然杨叶的毛笔字写的非常完美,但是还没能达到像书法家王羲之那样的水平,不过比起街上那些卖的,还是彼此彼此有自己的特色。
就杨叶写出来的这几副对联,让杨凤爱不释手,看了一次又一次,夸了一次又一次,赞了一次又一次,欣赏了一次又一次。
方纷芳最后一个进浴室去洗澡,因为家里洗澡间就一个,不得不排着队洗。
杨凤帮杨东洗好澡之后,又给自己洗了,然后出来帮杨叶一起贴对联。
杨凤看着杨叶写的对联,那毛笔字飞洒自如,无与伦比,马上又夸奖起来:“哥,这毛笔写越看越好看,越看越吸引了我的目光,真是太俊太有型太有气质了,简直就不像是你能写出来的,甚至比街上那些都要写的好!”
“不过哥,我就想知道你这手毛笔字是从哪里学来的,以前可没见你过写过毛笔字,也没见你练过,怎么突然就能把毛笔字写到这种炉火纯青的地步呢?”
“……”
怎么说呢?
不可能告诉凤妹,说自己是从前世学来的,
所以……
所以……只能找个借口说过去了!
咳,杨叶沉思了一下,笑道:“凤妹,事到如今哥就不再瞒着你了,哥这手毛笔字其实就是自学的,白天没时间,所以哥每天晚上到了夜深人静,没人知道的时候就一个人静悄悄的在灯光下努力练习毛笔记。
“又经过这一夜又一夜的坚持,不断的坚持,不断的练习练习又练习,才造就了今天的水平,所以凤,你不知道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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