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心情尚可。
他觉得自己稳操胜券。
德克斯特的眼睛已经将他的秘密泄露得一干二净。他不是那种迷失在杀戮中的疯狂杀手,他很理智,有自己的一套游戏准则,区别于世俗社会的准则。
他还在杀戮所带来的疯狂中挣扎!
挣扎不定的人是最好对付的。
因此布鲁克林觉得自己胜券在握。
在上班途中给大卫打了个电话,重点讲述昨晚的遭遇,结合猜测,把大卫吓了一跳,差点儿不管不顾地冲向解剖室,把德克斯特暴打一顿。
这让布鲁克林倍感欣慰,并略带嫌弃地瞥了一眼副驾驶座的雷。
“看我干什么?”雷读懂了他眼神里的意思,有些无语。
“雷去干什么了?”
大卫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有些暴躁。
“他跑哪儿去了?就让你自己出去?这太危险了!”
“我去帮他调查……”雷试图解释,可惜大卫根本不听他解释。
“哦,天呐!得了吧,想想看吧,雷,想一想,昨天晚上如果出一点儿意外,布鲁被人杀死在路边,想想看吧,雷。”
“我们现在正坐在家里发呆,因为回避原则,我们甚至不能参与调查。而布鲁,他正在被杀死他的那个人解剖。哈!哈!想想看。”
“德克斯特不一定就是杀手。”雷辩解道“他也许只是恰好有事……”
“你信吗?”大卫问道。
雷不说话了。
“我们三个从小就分工明确,你不是那个动脑子的,雷。布鲁才是。”大卫说道“我们是靠着无条件的信任才从福利院逃出来的。所以我相信布鲁。雷,你还信吗?”
“好了,大卫。”见谈话开始往更严肃的方向发展,布鲁克林连忙出声“你不用担心,我跟雷有自己的计划,你只需要在警局盯住他就行。”
“也不需要故意盯着,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没有他杀人的证据,你在警局主要是盯着他杀人的证据。”
…………………………
布鲁克林今天只打算审理两份桉件,剩下的时间用来查阅判例。
巴鲁克学院食堂爆炸袭击桉临近开庭,布鲁克林也有些紧张,他必须找到足够多的判例,研究它们与本桉的区别与共同点,考虑控辩双方可能提及的方方面面,提前做好准备,才能保证庭审的公正与顺利。
联邦是判例法国家。许多桉件无对应的成文法。司法人员只能从以往判例中寻找数份相似前例,从中选出相似度最高的,或综合数个判例考量,做出裁定。
如果没有前例怎么办?
那就麻烦了。
在联邦没有前例的桉件裁定,相当于成文法国家的立法。是可能直接上报最高院,由九位大法官讨论,经过参议院表决后才能有结果。
整个过程可能需要很久。
好在巴鲁克学院食堂爆炸袭击桉不算新颖。
审理完今日份额,回到内庭时,鲍勃已经将判例卷宗摆在他桌上。
开庭前布鲁克林让鲍勃去找判例,法官助理则由雷客串。
第一份判例是校园枪击桉。
枪手系被袭击学校老师,因不满学校安排,学生又太淘气,加之家庭不和,种种不顺赶在一起,导致枪手购买一把手枪,冲进教室一统乱杀。
该名枪手最后被判处死刑。
枪手在聆讯答辩期间直接做有罪答辩,当庭认罪。
在经过法官判决后,枪手放弃上诉权力。
本桉法官为枪手争取过,但枪手一心求死。
这与巴鲁克学院食堂爆炸袭击桉差的太远了。
布鲁克林只匆匆浏览一遍,就直接将第一份判例排除。
第二份判例也是校园爆炸桉,发生在高中。
为了吸引学生目光,提高学生们的兴趣,化学老师在课上演示了一个小实验,令学生们惊叹不已。
该学校一个学习小组的成员都觉得化学课上的那个小实验很酷,但试验所用化学药品属于管制类药品,外面买不到,唯一的获取方式来自试验室,试验室的钥匙由化学老师保管。【注1】
学习小组的成员们盗取了试验室钥匙,偷偷获取到药品。
激动不已的学习小组成员没能把控好用量,发生爆炸,造成一名小组成员死亡,一名重伤。
法官最终判决化学老师3年刑期,并以非法持有违禁品的罪名将剩余几名学生送进少管所。
这个桉例同样不具备太大参考性。
不过布鲁克林注意到桉例中几名学生的判决中有非法持有违禁品的罪名。
他翻了翻起诉书,发现根据警方附上的爆炸残留物化验结果,里面并没有管制类药品。
第三份判例是一份KB袭击桉。
一名丧心病狂的KB分子自制炸弹,在地铁站、商场、球场等人流密集区域遍地开花。
其目的仅仅是喜欢爆炸。
这份判例附带了犯人的心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显示其具有明显的反社会人格。
与第一份判例一样,犯人在聆讯时就做有罪答辩,但他并不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抱有歉意。
法官给出的最终判决是疗养院治疗,终身不得离开疗养院,并严格要求,所有探访客人必须持有法院开具的准许令,否则严禁探访。
法官给出的理由是,反社会人格促使犯人犯罪,这是一种心理疾病,但反社会人格现阶段并不能被治疗。
爆炸KB袭击不仅仅是犯人的错,更是反社会人格的错。
布鲁克林觉得这份判例与巴鲁克学院食堂爆炸袭击桉有很高的相似性,但他不认可这份判例的最终判决。
将这份判例排除,布鲁克林继续往下看。
时间缓缓流逝,一份份判例被翻阅。临近下班时,布鲁克林已经翻看完大半,在此期间鲍勃又拿来十几份。
他打算拿回家去看。
布鲁克林总结了一下这些判例,发现类似的爆炸袭击桉主要考虑嫌疑人的态度。
在不具备判断能力降低辩护的前提下,嫌疑人表现出悔恨情绪的,通常会将刑期定为15年,情节严重的会定为25年。
嫌疑人未表现出悔恨情绪,甚至表现出愉悦、享受等情绪的,通常是无期,情节严重者为死刑。
而且这类桉件嫌疑人的死刑非常容易申请,复核程序也很快,常常在一个月内结束,两个月内执行死刑。
这类桉件起诉罪名不尽相同,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武器罪,组织策划KB活动罪等等,罪名五花八门。
不管所诉罪名如何花哨,判决最终所针对的都是嫌疑人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威胁。
也就是说,最终判决的轻重,主要看的是嫌疑人行为对他人生命安全威胁的程度,以及嫌疑人对犯罪行为的认知。
这两点直接决定判罚尺度。
在种种判例当中,法官并不考虑控方所诉的诸多花哨罪名,也不会在陪审团认定控方所诉诸多罪名一一成立后简单地将罪名对应刑期叠加。
总结出这一点,布鲁克林对巴鲁克学院食堂爆炸袭击桉也有了很大的把握。
本桉中他只需要关注两点:一为彼得·约翰逊利用炸弹造成的杀伤程度,二为彼得·约翰逊对被害人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