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过一部缠绵悱恻的青春期电影。
姚小糖原本从学校回来还想出去玩玩,可看见姚信和认真看书的模样,也不出去了,自觉地坐下来,也开始看书。
沈倩不得不承认,在教育孩子方面,姚信和这种以身作则的方式,的确可以称得上一个优质的父亲。
于是,一家人挨个坐下来。
各自低头看自己手里的书,沈倩手上放着的,是明天电视台给的剧本,粉色的彩笔在上面一下一下画着重点。
姚小糖则是在那里学习汉字和诗词。
她兴许是遗传了她亲生父亲金大山的超高智商,学习成绩极佳,记忆里惊人,偶尔抬头,偷偷地问沈倩:“妈妈,什么是‘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沈倩过去其实经常会和姚小糖探讨探讨文学。
只是自打前一阵,她帮姚小糖写了一篇日子,得到老师的高度评价——文笔顺畅,已经达到了五年级的水平。
自那以后,沈倩就再不敢跟自己这个女儿交流文学。
因为,作为一位文学素养极高的人民艺术家,沈倩觉得,自己的实力太不容小觑,如果一个不小心,发挥过于优秀,直达达了六年级的水平,那么老师很有可能把她当场抓住,成为学校里代写作业的家长负面典型。
第二天,琳达正式回归工作室。
沈倩带着她一同正式入驻了北城电视台的《一路有歌》节目组。
《一路有歌》这个节目是中/宣/部跟北城电视台合作举办的一个普及音乐的文化类节目。
整个节目组一共分成了三个摄制小队,每个小队由两位国内著名音乐人和一位年轻素人组成,分别去往节目组指定的一个边远地区进行为期半个月的拍摄。
沈倩因为本身是唱作民谣的,又有在外采风的经历,所以被分配到了最南边、也最具少数民族特点的地区南田。
跟她一组的音乐人她倒也认识,就是之前和陈钦相亲过的曾冉华,而那个素人更不得了,是当初在南湖电视台小年夜演唱会后台,调戏过她的那位大佬的儿子程浩。
程浩看见沈倩其实也挺意外的。
他平时做事不着调得很,在学校惹是生非,因为长得还不错,以后准备进军娱乐圈,提前被他妈安排来参加了这个《一路有歌》的节目。
他原本心里有气,觉得自己来参加这么个土里土气的节目,还不如多跟几个女生谈谈恋爱,做做人生大和谐的事儿,只是没想,刚下车呢,竟然就遇见了曾经让他一见钟情的沈倩。
程浩对于一见钟情的定义很简单,长得好看,有韵味。
在他过去十七年短暂的人生当中,他一共一见钟情过十二位女生,以爱情的名义拿下过其中十一位,唯一的例外,就是沈倩。
这事儿让程浩一直耿耿于怀。
因为,这个女人不但已婚,甚至还有一个疯狗似的丈夫。
程浩在沈倩的身上遭遇了人生难得的一次滑铁卢。
如今再次相见,不禁越发感觉到她身上的光彩照人。
节目组这两天的拍摄地是在北城郊区,所有参加节目的六位明星和三位素人都在一起,录制一个前期的宣传片。
沈倩带着大箱子到的挺早。
见着程浩和他身边那条大傻狗了,扯着嘴角的肌肉,很不真诚地笑了一笑。
程浩走上前来,眼神里头隐约泛着点绿光,“姐姐,咱们又见面了。”
沈倩觉得程浩这么高大壮实的个头,不去当保安简直可惜,点点头,直言道:“没想到,我们在这里还能再见,如果你好好做一个弟弟,不说那些混账话,咱两应该还可以勉强混下去。”
程浩浑然不知自己的邪恶嘴脸已经被沈倩看破,凑过来,还在那里大言不惭:“但有时候,人也要忠于自己的内心,欲望并不可耻。”
沈倩也不知这么个十七岁的小孩儿打哪听来的这么多鬼话,往那一站,咧嘴乐了:“你和我聊欲望啊?好啊,那我问问你,你知道,为什么‘长安一片月’,下面是‘万户捣衣声’吗?”
程浩哪里知道,沈倩上来就给他整文学这么高端的东西,于是有些拘束地站在原地,摇了摇头。
沈倩笑嘻嘻地回答:“傻孩子,因为‘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啊。那我再问你,为什么会所里总要对客人夹道欢迎?”
程浩回答不上来,又摇了摇头。
沈倩于是看着小孩儿,更加慈祥了:“哎,傻孩子,因为管鲍之交情深义重,每一回见面,都是一日三秋啊。”
程浩在国外长大,此时听见沈倩的话,仿佛打开了新世界大门,只觉此女简直是流氓中的战斗机,流浪诗人中的亨利米勒。
可沈倩对于教育小毛孩子可不怎么感兴趣,叹气说到:“你看,咱两的文学素养明显不匹配。老实告诉你吧,像你这样不中不洋的品种,配不上我这样被老师表扬有五年级文学造诣的大才女。”
程浩没有被沈倩劝退,他更加迷恋沈倩了。
琳达原本一直在旁边观察着,此时听见两人的对话,只觉此子十分有病,她小年夜时不在国内,回屋给李茜去了个电话,得知程浩之前的“彪悍”事迹,当即决定给姚信和去了个电话。
姚信和原本是准备明天早上来送沈倩上飞机的。
如今得到琳达的电话,当天下午就带着姚小糖坐了车过来。
节目组里对于家属的来访很是欢迎。
到了晚上,还专门给大家安排了一个篝火晚会。
这次参加节目的六个明星,年纪相差不大,两个男歌手都是已婚,四个女歌手里也有三个结了婚。
已婚的三位女歌手,除去沈倩,另外两位找的都是自己公司的高层。
家属形象十分典型,大肚便便,头顶几缕坚强不屈的头发迎风飘扬,油腻中带着点儿中年男人独有的自信。
刘巧君的丈夫乔凯就是这些中年男人里的一个。
乔凯是乔家幺子,也是姚信和那个二婶乔丽芸最小的弟弟,据说为人极其好色,娶过四任老婆,每一任都是年轻漂亮大长腿。
娱乐圈里的交际圈大多时候泾渭分明。
像刘巧君这样,成年世界、以利益为本的,大多为了圈内地位很放得下身段,交往的朋友大多绯闻缠身,旁人见着,倒也不觉得稀奇。
可像沈倩和曾冉华这样,家庭条件不错,又道德感比较强的,一般情况下,就与她们交集很少,平时参加节目遇见,也只是点一点头。
如今,姚信和从车上下来,简简单单的往那一站,立马在这一群家属里有了些鹤立鸡群的意思。
老爷子前天早上已经正式将姚信和定为自己的继承者。
刘巧君从丈夫乔凯的电脑里看见过姚信和的照片,彼时还只是心有感叹,如今见到真人,只觉整个人都惊讶了一瞬,想她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见过无数世家子弟,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男人中的极品。
可姚信和显然对于旁人的目光并不在意。
从车上下来,他让陈大泉给节目组里的工作人员每人发了一个林秘书提前准备的礼袋。
自己迈步去旁边的民房里找沈倩,可找了好一会儿没见着人影,十分钟之后,才有导演过来,告诉他,沈倩正在前村跟男歌手张青健对着歌儿。
张青健也是这次参加节目的音乐人之一,非科班出身,因为出道早,又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工科男,平时说话极为风趣幽默,模样虽然一般,但十分招惹小姑娘的喜欢。
姚信和突然过来,沈倩瞧见他了,没有表现出一点惊喜的情绪,挥手让他坐下,还继续在那儿对歌,态度之敷衍,像极了一个被外面野花缭乱了眼睛的负心女人。
姚信和坐在一旁,心情显然不怎么好。
到了晚上,节目组录制篝火晚会,张青健甚至还主动提议,给沈倩用吉他伴奏。
两人最后合作无间,带动周围的一群孩子合唱,节目效果格外出众,连导演都忍不住表扬他两默契十足。
可姚信和并没有感觉到他们的开心,他看向身边的姚小糖,低声问到:“你之前说要学习吉他,为什么连一首简单的歌也弹不出来?”
姚小糖有一些严肃地看着自己的父亲,默默地回问:“那您唱歌不是也跑调吗?”
在那里一刻,父女二人都沉默了,那天晚上的寒夜里,零星的雨滴飘在他们各自头上,显得格外凄凉。
第二天,姚信和从鸡叫声中醒来,脑袋放空一阵,眼镜不知道被沈倩放去了哪里。
他撑着腰起来,视野模糊不清的往外走。
乡下的空气十分清新,清晨的阳光暖烘烘地照下来,打在一片绿油油的土地上,远远望去,满是生活的味道。
唯独,不远处沈倩和一个男人并肩坐在一起的画面,打破了这份难得的惬意。
沈倩浑然没有发现不远处姚信和眼中的阴沉,笑着扭了扭身体,还很是出格的把脑袋往身旁男人肩膀靠了上去,动作极其令人不齿。
姚信和此时太阳穴上的青筋一瞬间冒了出来,快步走上前去,刚一脚把眼前的男人踹开,就听一声哈士奇的呜咽传来。
只见眼前被沈倩靠着的,哪里还是什么程浩、什么张青健,分明是程浩昨个儿带过来的那只傻狗哈士奇,背上一戳黑色的毛,从远处看过来,此刻人畜不分的姚信和的确很容易瞧不清。
姚信和知道自己认错了品种,一时咳嗽,脸上难得地露出些许尴尬。
哈奇士却依然很是生气。
这大概是它狗生之中遇到的第一个,比自己还要像狗的生物。
在当狗的路上,它第一次遇着了对手。
于是,它愤怒得嗷呜了两声,气势中透露着些许狂放,眼神中透露着些许鄙夷,毛茸茸的爪子往下一拍。
沈倩在旁边好心翻译——
“它说,生而为狗,它很抱歉,患有眼疾,一定不能讳疾忌医。”
姚信和闭眼,揉着自己的眉间,沉声说到:“它只是一只狗,不会说话。”
哈士奇于是又“嗷呜”一声,爪子越发往下刨了一把。
姚小糖这会儿也很是正义地站了出来,十分严谨地说到:“我证明,它的确说了,它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得,前两天刚学的诗词,今儿在这里用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