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若不是新少佳眼疾手快,将其搀扶住。
恐怕就要出事了。
潮州鬼跪于堂前,叩头认错,诉说完身世后,请愿让包拯将他尸骨收殓,重新埋下。
当说到尸骨位置时:“我的尸骨就埋在戏台正下方,其中还有一副是……”
就在此时,门外突然闯进来一个踉踉跄跄的身影,口中还高呼着救命。
众人目光被其吸引,再看向堂前之时,鬼物已经不知去向。
来人正是失踪的阿贵。
阿彪第一时间过去搀扶。
见到被打成猪头三的阿贵,他赶忙喊来台上的声叔:“阿贵伤得很严重,快点来帮忙。”
鬼祟已经被赶走。
而且戏班子也有规矩,戏一旦开场,就必须演完。
包公审鬼例外,无论成与不成,都只能演一次。
声叔他们也就只能就此作罢!
检查一下阿贵的伤势,基本都是皮外伤,没有什么问题。
众人也就各自散去了。
翌日清晨,天刚蒙蒙亮,戏班子的人就将戏台给拆了。
将戏台底下的尸骨给收敛到骨灰坛当中,然后找了个背靠阴的迎风坡好生安葬。
晚上,戏班子几十号人,为了庆祝演出的即将圆满成功,也是想冲冲这次的晦气。
所以,便包下江门镇的客栈一楼,准备在这里开庆功宴。
晚上,人基本已经到齐,就连阿贵也一同在内。
他的伤势全部在于皮肉表面,并未伤筋动骨,也就不会影响到正常的行走。
不过,这伤势至少要养上十天半月才能痊愈。
饭桌上,阿贵蹲在椅子上,大吐苦水:“我就是眼瞎,还以为那荡妇是好人,没想到也是个婊子,她那姘头也不知道是哪里冒出来的,还跟本地的官差熟络,把我带进去好一顿打啊!”
说到这里,他更为愤怒,拿着筷子指着半空道:“别再让我碰见他,否则我肯定要把他偷摸弄死,真他娘的倒霉……”
噗通——
一块石头砸在阿贵面前的汤中,汤水高高溅起,泼了阿贵一脸。
阿贵抬头望去,只见二楼边缘,那张可恨可憎的面孔,正靠在围栏边上,似笑非笑看着自己。
阿贵第一时间是紧张。
旋即,就是无边的怒气。
拿着筷子的手用力拍在桌面上,把木筷子都给折断了。
阿贵直指任霄:“兄弟们,就是他,昨天就是他打的我,帮我干死他。”
在他看来,戏班子里的人都是他的好朋友。
十来个人一起上,不把这个瞎眼的家伙打得跪地求饶,他以后跟着对方姓。
见状,任霄的目光移动到周围人的身上。
他也没有想到,事情居然会如此巧合。
那些戏班子庆功的地方,居然会是他下榻的客栈。
接下来,那只任务的青面恶煞,应该也要到了吧!
与此同时的一楼,其余的人,基本都听到阿贵的话。
但是却没有半个动手,或是准备动手的。
谁都不傻,从阿贵口中可以知道,上面那容貌俊朗的年轻人,貌似背景不凡。
他们要是胡来,可能都不能活着走出这个镇子。
更何况,阿贵也不值得他们豁出命冒风险去帮忙。
“你们是不是兄弟,是不是朋友?如果不是我身上有伤,我早就上了。”阿贵还在原地叫嚣。
就在此时,入门左侧的墙壁喷出青烟,旋即砖石炸裂开来,露出一个大洞。
一披头散发,身着白色练功服的丑陋恶鬼,于浓烈青光当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