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三次起夜,行色慵懒,在死寂中打开大门,到茅房上厕所,对乡下黑夜里的模糊景象视而不见,可谓是胆大包天。
第一次起夜,老人家披着件外衣从柴房出来查探情况,询问原因,小男孩说上厕所。
第二次起夜,姐姐房间的灯还亮着,他开门的时候,老人家在柴房吆喝,让他进来注意把门关好。
第三次起夜,屋外的鸡鸣此起彼伏,大门已经开了,老人家背着手在田野踱步。
他刚睡下不久,姐姐就起床了,时间是六点一刻,真要算起来,姐姐才睡了四五个钟头。
除了样子萌一点、腿长一点,总体上来看,这不是个美型的姐姐。
这么嫩的,就耷拉着一双死鱼眼,这绝对不是起床气,而是她本身性格有毛病。
到池塘洗漱完了,跟爷爷商量做早饭的事情,昨天她在娇娇家混了顿晚餐,带了些打包回来,老人家得以省了顿做饭功夫。时间还早得很,老人家说再过半个小时做饭,姐姐是急性子,去柴房舀了米,就准备做饭。
家里的厨房设施都是自家人拼凑、搭建的,跟娇娇家规格化装修的厨房没法儿比,优势在于不论是灶台还是桌子,高度都比较低,就算是一米三的姐姐,也能轻松上手。
电饭煲是没有的,淘了米,装锅里,倒点水,盖上盖,直接架在火上煮。
早餐吃米饭的话,如果没有胃口,会觉得很腻味的,姐姐以己度人,去菜园里摘了番茄、香葱、辣椒和茄子回来,洗净后将番茄整个儿搁在泡了水的米粒里边。她想,这样煮呢,番茄的果香能保证米饭在煮熟之后,留有一定的湿度和绵软的口感,不至于因为口干舌燥而吃不下去。至于香葱呢,她一开始打算炒鸡蛋饭吃的,可是昨天没有剩饭,煮了饭又拿来炒,多了一道不必要的工序,怪傻帽的。所以就不炒了,等饭快熟的时候,撒点葱花在表面即可。
配菜配点啥呢,这个很有讲究。早餐嘛,忌油腻,忌清淡,老人和孩子的口味都要照顾到,得拿捏好这个度。姐姐喜欢吃茄子,所以她打算做个特别油腻的红烧茄子丁。
没错,辣椒切丁,茄子切丁,剁点蒜泥,等饭煮熟了,空出灶台来,就立马开炒。
洗了手,姐姐回房拿来她宝贝的记事本,摸出一把很小个的、但是有靠背的木椅,坐在柴房里边等边看。
粗略看了几千字,就看不下去了。
她想,《诛仙》创作之初,动力和信心来自于萧鼎所著的原版。慢慢地由于记忆不全,加以胡乱拼凑的改动,完了主题思想都变了,《诛仙》不再是披着仙侠外衣的武侠言情文,而是真正贴合“诛仙”一名的魔道修真小说。到头来陆雪琪、林惊羽、碧瑶等在原著剧情中举重若轻的关键人物,都沦为了可有可无的龙套角色,甚至于,主角“张小凡”这名字由于太挫,也得撤换掉。
这样下去,是不是连书名都得改了,那我这写的还能像萧鼎那样火起来吗?
她特别沮丧,想想自己还真是个不合格的重生者呢。
不过她很快就打起了精神,对于原著,她没什么忠诚度,非要论个地位,也没啥可说的,比较暧昧。《诛仙》不过是出的早,给广大读者启了蒙,跟《缥缈之旅》一样,未必有多出彩。要是放在一六年,前边冗长的背景介绍,就注定它会扑街。
算起来,《诛仙》大约是零几年出的吧,没错,不过就是赶上了网络小说藏书量匮乏的青铜时代嘛。
在今天,屋外鸡鸣声阵阵,在这个电视机都稀罕的年代,经过这样改动的《诛仙》,糅合了后世界诸多创意和套路的《诛仙》,必然会火的。
呆毛一抖,她智珠在握握个拳,对未来充满信心。
计划差不多都做好了,《诛仙》呢,是可持续发展路线,是持久战,写个数百万字,缔造一个业内人士只能仰望的神话。至于校园系列,是赚快钱的,稿费虽然高,但没有扩展延伸的价值,就是一次性的收入。
短篇幅有短篇幅的弱势,冲量起来应该很快很轻松,时效性太强。再怎么火,由于内容实在短小,可挖掘空间不足,过个几年,在同类文的庞大数量冲击下,就会沦为泛泛之流,泯然于众人矣。除非写得特别好,好到让人不忍释卷,汇编出版后立刻去购买收藏的那种地步,但这是鬼故事啊,谁特么没事在家里收藏一套鬼故事,招邪吗?
没错,校园系列是次要的,《诛仙》才是重中之重,需要精心经营的项目。
暂时先这样搞,把《诛仙》好好修改了,校园系列精修一下文字,中午坐车去镇上寄出去。
记事本放在桌上,看看饭有没有煮熟,在冒烟,应该快了。
回房间将记事本塞书包里,在门前空地上晨练,撑懒腰,压压腿,蹦两下,走两圈,回厨房,饭熟了。
端下煮饭锅盆,换上洗净的炒锅,烧干水,倒大滩菜油,把茄子丁辣椒丁统统倒进去。
好呛啊。
拿着锅铲,姐姐直咳嗽。
小叶默睡眠浅,被油爆声吵醒,起床后吓了一跳。
环视周遭环境,端详自己身体,先是愣怔,慢慢露出狂喜笑容,流下感动的泪水。
穿上衣服,好奇地出去瞅瞅,瘦小女孩在柴房炒菜。
转过面来,被烟熏得眼泪直流,冲他说:“这么早?收拾下准备吃饭。”
很熟稔啊,小叶默诧愕。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