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不但要面对隐藏在暗处的敌人,还要防备大得吓人的蚊虫,和各种不知道名字的毒蛇,那简直就不是人应该呆的地方,如果没有你,我早就死了,哪还能享受到今天的日子。”
只要一想起那些往事,沈飞就是唏嘘不已。
那是怎么样的生活,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真正明白。
彼此一碰杯子,喝了一大口,楚天道:“那时候的日子可真苦啊,挨饿受伤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一个不注意也许命就没了,但也就在那时候,幸运之神让我们成了兄弟,将背后交给对方,一路鲜血的走了过来,最后成为了佣兵界的邪神,只要想一想都热血沸腾!”
他虽然说得轻松,眼神里一闪而逝的倦意,却证明了一切的不寻常。
在那里,如果想要生存,只有不停地杀戮。
“我是个孤儿,去非洲丛林再正常不过了,可你一个富家公子哥,一切都吃穿不愁的,为什么也要去那里呢?”抬头看着楚天,沈飞的眼睛里充满了疑惑地道。
“如果我说我是去找兄弟的,你信吗?”楚天定定地看向沈飞,用无比真诚的语气对他说。
“信,为什么不信。”沈飞狠狠的喝了一大口。
他道:“记得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初入佣兵界的菜鸟,居然深陷重围都尚不自知,直到双腿受伤,以为自己必死之时,我才知道,原来自己竟然是那样的渺小,因为在那一刻我害怕了,我还年轻,我还没有享受到真正的生活,我不甘心就这样的离开这个世界!”
他说着举起酒杯放在自己的眼前。
看着那血红的酒液,他仿佛看到了自己的鲜血。
他的变得声音有些遥远,似乎又到了那个残酷的战场,“以为必死之时,你出现了,背着我一路东躲西藏,当时你的背在我的心中,是那样的巍峨高大,简直让我望尘莫及,最后侥幸掉进猎人的陷阱,我们一起活了下来,但那一次,你身中十一枪。”
舔了舔嘴唇,接着又道:“那一次我们一起躺了一天一夜,没有一滴水,没有一粒粮食,因为没有力气,我们抓不住一只野兽,害怕被发现一枪都不敢放,在又走了大半天以后,终于被我们发现了一片野果,虽然我知道那东西又青又涩,但是我还是感觉到自己眼睛里的光芒比狼都可怕,想也不想,我两眼冒着绿光,立刻就扑了上去。”
狠狠地一口将杯子里的酒喝掉,沈飞的眼睛里满是惭愧。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楚天不会伤那么重。
轻轻拍拍沈飞略显消瘦的肩膀,楚天忽然展颜一笑,道:“那次也真的是幸运,还好我们都没有破相,也许真的是命不该绝,居然没有一枪是致命的,如果对方的枪法再好那么一点点儿,我们肯定就都要交代了。虽然血流的不少,但是最终我们还是活了下来,常言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兄弟,你就等着以后享清福吧。”
提及此事,楚天虽然说得轻松,但是心里也是一阵的唏嘘。
那种四面楚歌的环境里,能活着简直就是奇迹。
“三个月后,我们很倒霉的又和他们对上了,结果一样,又是你救了我,从此我就认你当了老大,你想甩也甩不掉。那一次你好一点,只挨了两枪,我却又是双腿受伤,他妈的,我有时候真的怀疑,他们是不是故意这么做的?”
一提起这件事沈飞就特别的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