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翼的将绑在尸体上的石块解下。先仔细检查过后脑处伤口,然后将尸体整个翻转过来。
死者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因为长时间的浸泡尸体变得膨胀,黏腻,苍白。他浑浊的眼珠子膨胀得几乎要脱眶而出,脸颊因为被鱼类啃食而残破不堪,甚至还露出了部分森森白骨,看上去令人毛骨悚然。
尸体鼻根处有一道陈旧的刀疤,就像是趴着一条长长蛆虫,格外引人注目。看到这个刀疤,一旁的邺捕头不由眉头紧锁,凝重的道:“这刀疤,这位置,我怎么瞧着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瞧见过。”
他思寻片刻却没有头绪,于是转头对身后的众衙役招呼道:“你们也都来认认!”
听邺捕头这么一说,众衙役们也纷纷上前,捂着鼻子,忍着恶心仔细辨认起来。
“脸都快烂完了,就这么一道疤,怎么认呀!”
“这个头,这身段是有些眼熟!”
“得了吧,你当他是醉红楼的姑娘呀!都泡成这幅鬼德行了,你还能看出身段。”
“滚......”
没有理会众衙役的小声议论,花怜月也强忍着恶心,再度认真的观察这具几乎不成人样的恐怖尸体。因为尸体面部的刀疤,也让她觉得有些眼熟。可惜任她绞尽了脑汁,也想不起再哪见过。
此刻仵作已经检查到尸体的四肢,就听他淡漠的对自己徒弟道:“记上,尸体左手小指头少了半截......”
老仵作话音未落,邺捕头已经如醍醐灌顶般茅塞顿开,他拍腿大喝道:“我知道他是谁了,这小子不就是烂命鬼周天和吗!
我记得去年春天,他因为欠下赌债无力偿还,被聚财赌坊的伙计砍了小手指。那时周家老汉还来击鼓鸣冤,这小子却不敢认,只说是砍柴误伤,害咱们衙门弟兄还受了许老板好一顿鸟气。”
经邺捕头这么一提醒,与周天和打过交道的衙役,也纷纷议论起来:“原来是这小子,难怪瞧着这么眼熟......”
“都说这小子嗜赌如命,最后会死在赌桌上。没想到最后却是死在河道里,连尸骨都差点做了鱼腹。”
花怜月额头冒出了黑线,默默的退后几步。难怪她会觉得这具尸体眼熟。应该是在聚财赌坊里打过照面的赌友,可惜因为没有直接接触,所以她才会半天想不起来。
虽然死者的身份最终还需要家属的确定,却已经是八九不离十。霍连诀却一点都不觉得轻松。
这样一个烂命鬼,生前结怨无数。只怕想他死的人十根手指都数不过来,想要从中寻出真凶,只怕不太容易。
老仵作已经粗略的检查完尸体,并且让徒弟填好了尸格,交到了霍连诀手中。
“有劳了!”
霍连诀对老仵作颇为有礼。
“不敢,分内之事而已。”老仵作忙回了一礼。然后吩咐徒弟们用裹尸布将尸体一包,抬下了画舫。
霍连诀也带着衙门众人浩浩荡荡的下了画舫,临走前他还不忘叮嘱船家:在案件没有明显进展前,暂时不能离开梅岭县,要保证随叫随到。
倒霉的船主,只得捏着鼻子,哭丧着脸答应下来。
船主都不能走,那第一个发现并打捞尸体的人更加不能走。花怜月主仆三个只得背起还未来得及打开的行装,老老实实跟着霍连诀一起回了县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