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丢了鸡蛋
卢鸣饶有兴致的望着他们主仆俩,轻轻的笑了笑。就算是想蹭顿饭,也用不着冒充县太爷吧?
怎么看周宁都不像个知县,哪个知县这么年轻又这么随和?怎么看陆清都不像个书僮,哪个书僮这么嚣张?
可是看他们确实也不像是那种专门出来招摇撞骗的人,卢鸣越是看不透就越是有兴趣,不管那么多了,反正他们所图如果只是一顿饭的话,那倒也无所谓。
卢鸣虽然对他们的身份起了些许的疑心,却也没有点破。萍水相逢的缘份,何必深究人家的出身?
他倒是坦诚的告诉了人家他是伶人之后,虽然这个出身很低,低到断绝了他想要通过科举入仕的梦想,但他并不觉得这个出身丢人。
无论父亲是伶人也好,是达官显贵也好,他都是赋予自己生命的人,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不起戏子,但他没有理由看不起父亲。
他也从不隐藏身份,只要有人问起,他都会实言相告,至于别人会怎么看待他,那是别人的事,他丝毫不在乎的。
周宁也是觉得他人品不错,见义勇为本身就是值得表扬的善举,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放了偷钱的贼。
偷钱当然是有错的,甚至是一种犯罪。每个人提起小偷都是痛恨的姿态,逮着一个便像过街老鼠一样的人人喊打。
小偷偷老汉的钱搭子,未必只有卢鸣一个人发现了,但更多的人保持沉默,不瞎也装瞎,因为怕摊事。
很多人是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的,但是心底的善良抵不过骨子里的懦弱,遇到不平事的时候不敢站出来报打不平,不敢去做明知道该做的事。
卢鸣能够毫不犹豫的去做,这点是非常值得称道的,但周宁看重的并不是他抓住了小偷,而是他违背了绝大多数人的想法选择放了小偷。
哪有人生来就是贼皮贼骨?马行无力皆因瘦,人不风.流只为贫。能够吃饱穿暖的人少有去坑蒙拐骗的,偷很有可能是出于无奈。
当然无奈不是犯罪的理由,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偷盗都是犯罪,如果是周宁碰到这件事,他没有道理放过盗贼。
但如果周宁不是县官,他也有可能放过盗贼。这矛盾吗?不矛盾。因为周宁现在是官,他做事不能完全的遵从自己的本心。
他第一条要遵从的是大靖律法,法理在人情之前,周宁必须以律法为最高行为准则。
如果周宁不是个官员,他代表的就是他自己。他就没必要死究法理,人情在法理之前的事也是有的。
周宁做事自然要先遵从自己的本心,如果他判断那个小偷是值得同情的,他会选择原谅他,会放过他的。
周宁为什么会觉得放过小偷比扭他见官更为难能可贵呢?因为抓住个贼并送到衙门的话,是有赏钱领的。
虽然不多,但那也是荣誉啊。又有钱拿,又能赚到好名声,走到街上都被吹捧为‘英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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