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进罗马时,我才十二岁,元老都被吓得全部跑了,贵族也带着他们全家老小逃难,可我们这些穷人根本走不了,没有地方逃,就只能拿木板子把门钉上,生怕那些士兵进来抢劫……那个时候我都觉得玛尔斯已经抛弃了共和国,竟然放纵一个暴君就这样进了罗马……”他还跟我们说克拉苏执政官经常把竞技场的票全部买下来,免费给老百姓去看角斗士,那角斗士都是从异疆俘来的战争奴隶,和不守军纪的大兵。罗马人总喜欢看别人被杀死,所以公开行刑和角斗这两项目基本是座无虚席,人满为患。即使在几十年前闹出了斯巴达克斯那一出,可没几年庶民和元老又好了伤疤忘了疼,重新搞起了这个娱乐项目。
谈话之间,我们也搭好了帐篷,还别说,躺在里面的感觉很新奇,也不是特别难受(大型军用帐篷,不是现在旅游用的那种,有点像蒙古包),只不过在脚下只有破布隔着泥地和沙子,不像指挥营里全是毯子铺着,好生享受。
“TIROES(新兵们),出来报告!”没在营中坐几分钟,外面便传来了马克西姆斯队长的声音。
待走出帐篷,队长已经带着几个奴隶,抱着一堆木制武器在门口等着。
“把东西放都放这里吧,解散。”把奴隶使走后,马克西姆斯拿起了那武器堆里的一柄短剑,握在手上转了两圈,似乎对重量表示还满意,一把丢给了我。
我连忙用右手去接,可这剑柄刚碰到手,重量却比我想的要沉很多,我没法控制住,加上又是被使劲丢过来的,我又大意,竟然让木剑掉在了地上,这就很尴尬了。
“哈哈哈!”见我出丑,马克西姆斯大笑了起来,“这剑是特质的,重量是正常短剑的两倍,现在每个人都去拿一把,然后横列站好!”
没想到这看似普通的木剑,竟比那铁剑还要重,看来一不小心没接住它也情有可原,这么一想我的心里就好受多了。
等我们一一拿好木剑,马克西姆斯队长开始介绍了起来军团的作战方式和组织:一个军团分为十个步兵大队,每个步兵大队又由六个百人队组成,百人队则分为十队我们这样的八人小队。这是步兵,而除此之外还有非罗马公民的辅助军,三百骑兵和非战斗辅助人员。每个军团中第一个步兵大队都是之中最强的,反之,最后的则是最弱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队长他好像是第十大队的,看来他在这军团里面也排不上多少名次,难怪让他来训练我们这些新兵。
“在作战中,军团每一排为八人,正好是一个八人小队,每个在最前的小队都会被后面的小队用手撑着,这是为了保持整形,只有百夫长吹哨,让你们在方阵中退到最后一排,让第二排的小队代替你们时,你们才得退后,不然就算献出生命,也不得乱了阵型,要记住,阵型的完整是军团的一切!”
好家伙,没想到这军团的军纪和作战方式如此严格。
“而战斗时,你们要首先用盾牌摆好防守阵型,然后待敌人杀过来时,先用盾牌挡住攻击,然后再用短剑向前穿刺,所以这四个月,你们的重点要放在格挡和穿刺这两个点上,你们不是角斗士,更不需要去在完全熟练军团战术之前去练习个人战斗能力,只要你们保持整形,在方阵中,你们便不需要任何出色的战斗能力,因为方阵才是一个整体。好了,今天就是训练穿刺,拿起你们手上的短剑,对着木桩刺三百下,然后去吃饭,饭后跟军团一起训练行军。”
虽然听到第一天就被安排得如此紧张,心中不难抱怨几番,可想到只有四个月就要跟着凯撒将军离开意大利,我也希望能够越早熟练这些越好。
这拿着铁剑两倍重量的木剑刺三百下可不是容易活,不到一百下我的右手就开始有些酸痛,等咬着牙完成了训练之后,右手连抬起来都甚是困难,队中其他七人和我的情况都差不多,除了身体壮实的艾利萨留斯,大家都是苦不堪言,但却无一人抱怨,在去打饭的路上一打听,原来这艾利萨留斯家里是开铁匠铺的,从孩童时候就开始学着敲打炼剑,这右手练得是结实无比,不过问到他为什么铁匠这么好的工作,为什么不子承父业享受生活,却来这军中受苦时,竟然得到了“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的回答,众人也是诧异无比。
备注:这里的木剑即是罗马最著名的武器:Gladius,45-68厘米的短剑,一般用来穿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