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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大受欢迎的羽绒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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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在到了大街上时跑的就慢了一些,因为大街上人比较多,虽然是该吃中午饭的时候了,但是大街上的人并没有减少多少。

    好多人三五成群的走进街边的酒楼饭馆,这个时候这些吃饭的地方生意正好,小二正站在门口招呼客人。

    去酒楼的一般都是衣着光鲜的人,那些穿粗布衣服的人都是去街边那些不起眼的小酒馆,这就是有钱和没钱的区别,有钱的人大鱼大肉,没钱的人只能吃碗面,好的时候要个花生米凉菜。

    丁衣衣正掀开帘子往外面看,突然见外面有个中年汉子带着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在看她,难道她们认识吗?可她并不觉得见过这两个人,也许他们只是好奇才多看了她两眼,丁衣衣不以为意。

    “刘叔,这不是我们的马车吗?看来就是这个小姐家里买了我娘留下的宅子吧?”站在街上看丁衣衣的少年就是叶云岚,此刻他正跟身边的刘叔说话,像是询问又想是肯定。

    “嗯!就是这个小姐家里买的宅子,我哪天去宅子看了,大门口上挂着丁府的牌子,这应该就是人们口中说的卖花生油发家的丁家了。”那天去丁府的人正是他,只不过丁衣衣以为房上的响声是自己的错觉所以没在意。

    “我们现在连马车都没了,要怎么回京城?”叶云岚想起因为自己和刘叔遭到大哥派来的人追杀,重伤之下被卖马的贩子王得水救起,为了掩人耳目就把马车卖了,后来他们发现王得水家也不安全了就准备回京城。

    刘林现在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所以他们决定趁着还没被大哥的人发现赶紧赶回京城,越快越好,到了京城有外公的庇护就不用再提心吊胆的了。

    “我们现在已经将养的差不多了,买两匹快马日夜兼程的回去,想必那些人得到消息后就是追也追不上了。”刘林想了想还是不要坐马车了,骑马比较安全,并且骑马是最快回到京城的办法。

    前些日子接到眼线送来的书信说是小少爷在叶家并不得宠,并且大夫人和她的儿子准备趁着叶文修不在家暗害小少爷,夫人就飞鸽传书让人密切监视叶府以防他们突然下手,又派自己连夜赶到南方救小少爷。

    刘林幸不辱命,虽然带着小少爷出了叶家可还是被人发现了,刘林在打斗中也受了重伤,于是他们一路逃到这个小镇上。

    等到伤快好了发现追他们的人也到了小镇上,所以就准备马上回京城,这个小镇已经没什么可留恋的了,就连小姐的宅子都被卖掉了。

    “少爷,我们还是快点买了干粮赶路吧!这里人多嘈杂,说不定就会遇见追杀我们的人。”刘林觉得还是快点离开这里安全。

    叶云岚知道什么重要,再说娘的宅子已经被卖了,他也没了牵挂的东西。

    两人形色匆匆的离开了大街,又去了王得水贩马的地方让他帮忙买了两匹快马,接着就开始日夜兼程的赶往京城。

    丁衣衣到了家里吃过午饭休息了一会就又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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