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当武警们去追的时候,他已经带着几个心腹逃向海边,通过之前预留下来的快艇逃走了。
这让林枫觉得有些可惜,火狼盘根错杂,势力众多,只要陈炎还在,那么始终是一个危险的存在。这个工厂虽然是火狼主要收入来源之一,但是没了这个点,他们还会从其他地方牟取暴利。
而且这一次逃走的火狼余众都是内部成员,被抓的也就一些外围帮众,火狼外围帮众超过上万余人,所以这次损失便不见得有多大,火狼在莞城依然是个威胁。
受伤的锦衣卫,已经被赶来的救护车带走,林枫也就松了口气,希望兄弟们能够没事。
许军一来,现场就交给了警方,一个搜查,居然发现此次共缴获了两三百支枪械。火狼走私毒品军火这件事,警方早就知道了,但一直没有证据,所以找不到突破口。这两三百支枪支,还只是第一个惊喜,而后面在工厂中,一共翻出了不少的毒品,市面上各种类型的毒品都有,加上先前缴获的枪支,莞城公安局这次破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案件。
警察和武警忙的团团转,庞海和林枫来到一间办公室,随意的坐下,李梦涵对林枫形影不离,一直跟在他身旁。
“林老弟,我果然没有看错你啊,居然就带这么点人,就敢去人家老窝救人。”
庞海哈哈一笑,扔给林枫一支烟。
林枫的行为,有些匹夫之勇,稍不留神都会失去性命,但庞海却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如果连匹夫之勇的胆量都没有,那还能有什么作为呢?
“是有点莽撞了,呵呵!”
林枫讪讪一笑,不过如果让他再选择一次,他同样会毫不犹豫的深入虎穴。因为李梦涵在人家手里,何况,堂堂阎王,如果连这点胆色都没有,也不配叫阎王了。
“不,男人就是需要你这种勇气,如果我那般小子,能有你一半的勇气,保证各个都能有所作为。”
庞海咧嘴笑着道。他若有若无的瞥了林枫一眼,继续道:“我从一开始认识林兄弟你,就知道林兄弟是条汉子,真是可惜,如果能参加华夏的特种部队,我保证你能成为咱华夏顶天立地的兵王。”
兵王,这是对优秀特种兵的一个称呼,如果说,特种兵是部队的一把尖刀,那么兵王就是尖刀上面锋利的刀尖。兵王,那是整个部队的楷模,是无数军人崇拜的对象。
这一点和雇佣兵所称的兵王并无两样。在雇佣兵中,能称为兵王的,无不是名声显赫之人。就等同于雇佣兵中,能获得贝雷帽的佣兵一般,那是军人中荣誉的象征。
林枫不由苦笑,兵王么,他在佣兵界也算是一届兵王了,但这又有什么用?所以对林枫来说,所谓的荣誉根本没什么用。
当初也有人曾经邀请过林枫加入军队,例如前以色列国,当初林枫接下了一个保护以色列总理的赏金任务,之后粉碎了反动派对总理的刺杀,一次次让对方脱离了危险。事后,那位总理亲自邀请林枫加入他们国籍,并且保证会给林枫一个将军的职位。
佣兵始终是佣兵,与真正的军队还是差很远的,起码在名声上就低人家一等。这对于任何佣兵来说,的确是一个极大的诱惑。不过林枫只是微微一笑,毅然的拒接了那位总理的邀请。
所以当兵,对林枫来说,并不感冒。正规军和雇佣兵的区别在于,正规军是真正的军人,无数人们崇敬和爱戴的对象,国家支持,人民支持。而雇佣兵就不一样了,这是一个自由而散乱的组织,他们的主要生活来源,来自于各种正规军不方便行动的任务,他们是为钱而生,只要有钱,不论什么任务都接。
正规军有正规军的好处,雇佣兵有雇佣兵的自由。所以让林枫选,那他不用想也会选择自由了。
“庞哥,我知道您很看重我,可是我真的对那方面没兴趣。”
林枫苦笑的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