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点五问:
今天的花语有些多,分别是三色堇花,玛格丽特,牡丹和菊花的花语。】
男公关社里面的情况有些不对劲,所有的人都屏住气息,生怕自己的一个呼吸就成为战争的导火索。
不过李月即便是公主装,也给人一种另类的感觉,或许是因为李月在美国呆久了的感觉吧,皮肤永远是那么的白皙,那一双深蓝的眼睛此刻如上暮光,更添美质,全然的一种中性美。
“李月,告诉我,怎么回事,为什么你会在这里,而且还穿上如此奇怪的衣服。”
李欣兰的怒气达到了极点,表露在外无疑,让人觉得不安。
李月更是战战兢兢,浑身发抖,深怕自己的姐姐来上一下,让自己半身不遂,这一种体验,他是深有体会。
左岸更是紧邹眉头,他对于气的感觉绝非常人能比的,现在他可以清楚的感受到李欣兰身上的那种不同寻常,能量的强度堪与上一次的蜥蜴人相媲美,甚至还隐隐有高于的意味。
“姐,不是你想的这样,请听我解释。”
李月慌道,李欣兰的这种表情说明了她在爆发的边缘,他可不想自己像在美国时的那样,现在的他好不容易和自己的姐姐关系有些缓和。
听到李月的话,李欣兰稍微平静了下来,但是怒气不减,不威而怒的眼眸看向李月,在听他给自己的解释,如果解释不满意的话,这一股怒意随时将爆发出来。
李月思索了半天,却发现自己找不到任何理由解释,最后只能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真的解释不了,因为造成这种情况也是他要纳兰青让他加入男公关社引起的,如果当时他不想穿公主服,也没有人能逼得了他。
“解释不了吗?”
李欣兰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了,稍有不慎就会如火山一般喷涌而出。
“嗯。”
李月现在的样子像是做错事的孩子一般,低着一个脑袋,等待父母的责罚,实际上,他也一直这么过来的,从十五岁那年开始,直到来到这才结束了。
也就是说到了高二的他才渐渐的有了属于自己的自由,就因为李欣兰的工作调换,从美国高校来到银蓝学校以后,这种弥足珍贵的日子差点让他忘了过去两年的悲哀。
虽然在外面他天不怕地不怕,但是在他的姐姐面前却不敢说一句话,更别说是对峙了,而且所有的决定都是李欣兰为他拿定的,而且是不容质疑的决定,准确的说是单方面的。
“那么现在跟我走。”
李欣兰温柔的说,他出乎意外的平息了自己的怒火,让旁边的人吃惊。
即便是李月也有些愣神,似乎有些不敢相信。
“姐姐。”
李月叫道。
“跟我走。”
李欣兰再次说道。
李月摇了摇头,现在他可以确定自己的姐姐其实并没有任何的变化,起码她眼睛里的那一股怒意未消,所以他不敢回去,因为一会去,可能就三天下不来床。
“是选择不嘛。”
李欣兰眼中的那股怒火越发的强烈,偏偏又能压下,这让旁边看着的纳兰青暗自称奇,不过看向李月,发现他眼中充满着恐惧,很好奇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姐姐,竟然让这一个在外行事毫无忌惮的人如此的害怕。
“哦,是吗?那我现在就摧毁这一个公关社,那时候我想看看你还回不回去。”
李欣兰,在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只是一直压抑住,现在她想把这一切的怒火迁移到男公关社上。
但是男公关社的成员岂能让她如意。
左岸现在的心中还满是惊讶,脸上的冒出细汗,李欣兰身上的气逐步的提升,已经远远超过了当时蜥蜴人身上的气力,他完全想不到有一个人会强大到这一步。
“这可能不能如你所愿,辅导员长。”
纳兰青知道自己作为一个公关社的社长,是时候该出马了,实际上面对李欣兰的气力,他虽然没有左岸那样灵敏,但是也隐隐能够感觉到,如果任由这一股爆发出来,可能整个音乐室都要毁掉。
那么到了那个时候,公关社就无处安家了。
“你想拦我。”
李欣兰说道,她现在的样子,虽然狂暴,容貌却是世间少有,精致的脸颊,把西方的开放和东方女人特有的韵味融合在一起,如月之眼,如雨之睫,迷离的让人陷入其中。
“不是我想要阻止你,而是你无权拆除。”
纳兰青说道。
“为什么?”
李欣兰紧蹙眉头,问道。
“因为根据《银蓝学校社团管理法则》第十条:只要社团没有做出有损学校形象,为违反学校纪律者,任何人不得予以废除,除非社团的人自己愿意废团。”
李洋慢慢的说道,像这些东西他知道的比较清楚。
李欣兰蹙着眉头,《银蓝学校社团管理法则》是为了辅导员能够更好的管理社团而编制而成的法则,一共十一条,上面表明了如何建立社团,社团如何发展,以及社团的废除几点。
而刚才李洋说出的正是《银蓝学校社团管理法则》的第十条,也是惟一一条关于废团的规定。
“辅导员长,男公关社没有违法这一条,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龚金旭来到李欣兰的旁边说道。
李欣兰有如何不知道,不过转念又是一笑。
这一笑虽然倾城,但是在纳兰青等人的眼中却别有一番滋味,那种被人算计的感觉。
李月更是冷汗连连,她姐姐这一笑,不是高兴的笑,而是怒极反笑,也就是说李欣兰现在的脾气已经到达了最高点,只要一经触碰,可能就会尸骨无存。
而且这也不是子虚乌有的,曾经有一次,他就看见有一人触犯到了姐姐的禁忌,那时候李欣兰也是依着一个微笑,愣是把那人吓傻,据说现在那人还在精神病院中,可见她这一种笑脸的恐怖。
“说的,也对,我没有权利让你们废团,但是我会让你们自己废团。”
李欣兰说道。
“这不可能。”
纳兰青说道。
“哼,难道你忘了,《银蓝学校社团管理法则》第十一条,也是最后一条所记录的吗?”
李欣兰慢慢的说道。
“你是说。”
纳兰青一愣,他知道《银蓝学校社团管理法则》的第十一条,所有的社团都要做好应对踢馆者的能力,如果在与踢馆者的决斗中失败的话,那么这一个社团就自动解散。
这一条规定是为了让所有的社团不至于太过懒散而创立的,实际是为了增加社团的竞争力,就像外面的企业一样,弱肉强食,自然法则。当然也有娱乐的作用,为了增加其趣味性,这种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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