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的纳什维尔阳光明媚,金黄色的光线从卷帘窗帘塑料薄片的罅隙间钻进来,点亮因为塞进了五个人而更显得拥堵的狭小办公室。窗外面是通往市中心的柏油马路,种植着亚热带灌木丛的绿化带生机盎然,清脆的蝉鸣声穿破枝叶交织成的绿荫断断续续地透过玻璃窗传进来,在此刻沉寂的办公室里清晰可闻。
斯科特抬起头看向站在他对面的那个华裔小子,细碎的阳光洒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倒有那么一股子英气逼人的味道。不可否认,即使存在着人种之间所谓的种族隔阂,这个少年的卖相也是足以达到偶像的标准的。
男生应该是察觉到了他打量的目光,一双清亮的眸子对视过来。斯科特迎着少年坚定的目光,发现居然无法从中探寻到自己曾设想过的斗气意味,反而从中看到的更多是充满底气的稳重与自信。
难不成他真的能够透过自己波澜不惊的外表看出内里的犹豫纠结?不能够啊,他才多大,怎么可能就会练就一身这样雄厚的审时度势的功夫。
众所周知,对于唱片公司来说,最受欢迎的同时也是最被公司高层所青睐的歌手就是创作型歌手。因为他们不但拥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还代表着更加物美价廉的商业价值。签下一名创作型歌手,意味着远少于其他类型歌手的前期人力物力投资,以及日后更为丰厚悠远的回报。
所以他会对签下李铭城这件事做考虑,而不是因为他的华裔身份就直接给他判了死刑。李铭城的创作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他身份血统上的劣势,新生独立唱片公司对于一位唱作俱佳的歌手的渴望程度是其他资金雄厚的集团性大音乐公司所想象不到的,是以斯科特会如此的犹豫与纠结,他需要好好权衡李铭城的创作能力和他的华夏人身份两者间孰优孰劣,他的创作能力是不是强大到足以让自己顶着未知的市场风险迎难直上。
于是李铭城之前的话就在他思想斗争最强烈的当儿击中了他的软肋。如果一首好作品不具有足够的说服力,那么两首,三首,甚至更多呢?斯科特承认自己有点意动了。
敲击着桌面的手指蓦地停住,斯科特凝视着气定神闲的华裔少年,决定给他也给自己一个机会。
“那就,先听听看吧。”他轻声道。
内森和泰勒如释重负长舒了一口气,下意识地偏过头,不远处的那个华裔少年迎着正午明媚的阳光,嘴角勾起比阳光还要耀眼的弧度。
……
当决定要走上这条路,李铭城就曾好好考虑过自己以后的发展方向。生于思想浪潮趋向开放与张扬的九十年代,受时代所影响,李铭城的性格多少也有些放荡不羁。他成长的环境下接触的更多的也是更跳脱的流行音乐,对于摇滚民谣这种更偏向情怀的音乐类型他虽然能算得上喜欢,但也仅此而已,相比之下他更爱hih-pop、EDM、甚至是流行舞曲。所以他给自己的定位是一个流行歌手,或许这有点儿“低俗”,但是又有谁敢说自己的音乐列表里没有那么一两首流行音乐呢?
流行,正是代表着更宽广的影响力和更重大的商业价值。
不过想要打动斯科特等人,光是流行就有点儿浅薄了,他们是在这行浸淫了十多年的专业人士,所以还需要一些更深层次的东西才能够打动他们磐石般的心。比如之前那首《I'mYours》的效果就很不错。
这么想着李铭城翻开了木质的钢琴琴盖露出底下黑白交错的琴键,手指轻轻敲击了几下,琴箱里传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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