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只发现了两类脚印,一个是附近的野猫野狗留下的动物类脚印,另外一个则是人类鞋纹踩出的脚印,而这个脚印既然死者留下的?那她是怎么做到的?”
“难道说,是有人利用双手抬着死者在地面上踩出来的?这不太合理,现场留下的脚印是非常规则的,如果是抬着死者完成,断裂的双腿也必然不会如此的听话。”
“并且,在抬着死者的过程当中,作案人也必然会留下他的脚印,而且还会比死者留下的脚印要深,因为死者的重量也被施加在了他的身体上,这是毋庸置疑的。”
“即便是作案人在达到这个目的的过程中,穿着鞋套,也是绝对会在这粘稠的地面上留下一些轻微的痕迹,但在现场勘验的过程中,却并未发现这类诡异的脚印。”
“因此,目前暂可排除有人利用双手抬着死者在现场当中完成脚印的排列,那么能够留下死者脚印的方法,应该就只剩下一种了,那就是穿着凶手穿着死者的鞋。”
在听到子悟口中的推论后,一旁的林柔却是诧异的皱了皱眉:“子悟,你说的这种方式并不是说没有可能,但如果是一个男人的话,你不觉得他会穿不进女人鞋吗?”
“你的思维被限制住了,谁说凶手就一定会是男的了?也有可能是女的呀,要知道利用工具来将死者的四肢给强行扭断,即便是个年龄不大的小孩子都可以完成。”
“只需要把控制机器的方式学会,任何人都能够杀掉死者,并且死者的体重也并不算重,稍微有点力气的女人就能够将死者给扛起来,且运输过程中还可以用车。”
“汽车的利用能直接省去运输过程中的很多麻烦,先前在取下悬吊死者脖颈的绳子时,能看到在绳子内侧存在一条明显的摩擦痕迹,应该是和墙面摩擦后留下的。”
“所以,凶手将死者送上墙面的方法应该是利用绳子的拖拽力完成的,而在强行拽绳子的时候,绳子就必然会与墙面产生摩擦,紧跟着绳子就会留下摩擦的痕迹。”
“在进入案发现场前,凶手先将死者的鞋穿在自己的脚上,尔后将死者扛到现场中,并完成接下来的一系列举动,这一切行为女性都可以完成,当然也不排除男性作案的可能。”
“只是男性在穿着死者的鞋进行作案时,行走方式可能会出现变化,即便他本人刻意保持原有的走路习惯,这特点也无法遮掩,很明显此次的检验人员并未发现这脚印存在诡异。”
“之前咱们只认为在地下室中凶手可能会是两个,但咱们却忽视了地下室中的受害者人数,如果死者谭花也同样是和雷虎一样的受害者,也同样受到凶手的枪械威胁呢?”
子悟口中的话音刚一至此,在场的罪案组成员的脸色则都不约而同的变得诡异起来,因为他们好像意识到了一个比较诡异的事情,而这个事情可能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调查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