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不是叶府的人?”叶绾轻言回击道。
叶紫曦不再理会,只想着事实胜于雄辩。端看着你一会怎么在众人面前丢脸吧!
叶绾略微平复了下心境,玉指依次在笔架上轻轻的划过,最后挑了一支最粗的狼毫笔。
京中闺阁女子多写小楷,图的是字体秀气,所选的毛笔都是细小的软亳笔。哪里会如叶绾般选择男人用的狼毫笔呢?
叶绾虽蒙着眼睛,但是还是习惯的将眼睛闭上,毛笔准确的落入砚台内,蘸了墨水后又丝毫不做停留,提笔落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有外行的人在嘲笑着叶绾装腔作势,写个字罢了竟然还蒙着眼睛。
众人中有内行者,一个人的写字的姿势、神态、心境都可影响字体的好坏。这叶绾如此浑然忘我的的意境实属难得。于是脸色稍变,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这边上联似乎已经写了一个字了,不想此事叶绾左手又迅速的在笔架上拿了另一支毛笔,一样干净利落的蘸墨落笔,竟似与右手执笔一样顺畅。
更奇特的是,叶绾的右手一直在写着字,并未停下。
众人只圆睁了眼睛,倒吸一口凉气。这叶绾是要一心二用。左右手同时书写。更绝的是在蒙着眼睛的情况下。
叶绾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为外物所动,下笔精准,丝毫不见拖沓。对子写完,又往边上给挪了挪,在事先准备好的横批上,又写了四个字。
待到叶绾落笔,将眼上的黑色布条给摘下,众人都未反应过来。满园除了虫鸣竟无半点杂音。
“绾儿,献丑了。”叶绾依旧笑着对着众人行礼。
身后有丫鬟等墨迹稍微干了些,举着对子走到场中。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横批是“天作之合”。
众人又是一阵唏嘘,这字体笔锋凌厉,字体圆融。从整体意境上看颇为大气。若不是亲眼所见是叶绾所写,只怕都以为是男子写的呢。
寻常女子哪里能写出这样气势的字?
众人啧啧称奇的的争相的走上近前品着字。叶紫曦见状,一口银牙险些咬碎了,气的胡乱的绞着手里的绢子。只恨不得将手绢给撕碎了。
“不知四小姐师从何人,竟能写出这样的字来。论字,实乃女中翘楚也。”有三三两两的小姐们围着叶绾说笑起来。
坐在上首的夫人们,个个都是成精的人物。不说今日叶绾的字写得到底有多好。单论她自外面回到叶府后,在府中无依无靠,竟然能活的如鱼得水,就可见一斑。
此女将来必定非池中之物。众人的心里明镜似的,都围着叶绾套着近乎。这样的人,这样的字,虽不一定能结交上,但至少是不能为敌的。
接下来的表演除了舞蹈,茶道,女红,若是单论起来那自然是极好的。只是叶绾的蒙眼双手作字的技艺,实乃是让人震惊。况且字体大气磅礴,比起那些名字差的只是时间的历练罢了。
叶绾为人素来谦逊有礼,不似叶紫曦等多少有些傲气,很快就有各家小姐们打成一片。
想必自此,叶绾的芳名只怕要传遍整个京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