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牛,起床没?王总等的不耐烦了。”
一道温柔甜美,略带一丝焦急的女声从电话中传来。
洪牛猛地睁开双眼,扭头看向床头的闹钟,早上9:36。
卧槽,今天怎么可以睡过头?
他立即翻身而起:“小妍,你先稳住他,我马上到。”
洪牛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而是地球上的一名普通吊丝。
一天,他在出租房里听歌,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醒来后,他重生到了乐球。
照理说,他这个吊丝和白富美柳研不会产生任何交集。
但是,凭借重生这个金手指,外加善良的本性,他在重生当晚救了撞车后昏迷的柳研。
于是,他成了柳研的救命恩人。
和小说中描写的大致一样,乐球没有地球上的文娱作品,没有耳熟能详的明星。
乐球,这是一个地球人成为绝世大明星的最佳舞台。
人生巅峰,触手可及!
在考虑自己应该先干什么的同时,洪牛尝试了一下做有钱人的感觉。
身为重生者,外加无限前途,他膨胀了。
他找柳研借了50万华夏币,吃喝玩乐,放飞灵感,规划人生。
结果,钱花完后,他的人生计划还没整出来。
这段时间柳研做生意亏本,面临逼债,虽然她没说还钱,但洪牛觉得做人还是要讲良心。
于是,他不得不考虑还钱的问题。
最让他感到后悔的不是钱花了,毕竟享受了,而是重生的记忆只到今天上午的10:15。
也就是说,重生这个金手指,马上要废了。
剩下的金手指,那就只有身处平行世界。
柳研关心道:“嗯,你也不用太着急,我给你买早饭。”
心中一暖,洪牛给出了时间:“好,我30分钟后到。”
手机一丢,穿衣穿裤,洗脸洗漱,动作迅速。
五分钟后,拿上钥匙和钱包,洪牛冲出出租房。
跑到公交车站,眼看公交和出租车迟迟不来,他决定热血跑步。
突然,他停下脚步,走向了一道戴着白色耳机听歌的美丽身影。
轻拍香肩,等美女取下耳机,他笑的是那么友善:“美女,我掐指一算,你今天带有凶兆,千万要注意破财。不用谢我,我叫洪牛,不用找我,我住附近。”
哪个成年女孩子出门不戴胸罩?
流氓!
不用谢你,那你告诉我你的名字干什么?
不用找你,那你说你住附近又是为什么?
这就是你的搭讪技术?
很蹩脚。
唐烟自动退步,羞怒的白了洪牛一眼:“神经病!”
“呵呵。”
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不信我,算你倒霉。
没有心思再帮助美女,又看了一下街道四周,等你需要车的时候,它真的……不会来。
仔细回忆了一遍,公交车还要20分钟后才会到,空着的出租车,等的时间会更久。
果断做出决定,拿出一副白色耳机戴上,洪牛开始听歌跑步。
十几分钟后,喘着粗气的他来到了沃德玛.菲基尔.好喝咖啡馆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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