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骆驼一头比一头强壮,看起来是喂得挺饱的,这时阿里娅手里还拿着些草喂了起来,可是那骆驼也不吃了,一头拴着一头,这样也是为了防止在沙漠中走散了,这骆驼在沙漠中跑起来我们可追不上,要是在沙尘中走失了,到时候我们就只能自求多福了,毕竟骆驼这沙漠之舟的称号不是白来的。
骆驼极其能忍饥耐渴,生活在沙漠边缘的人早在公元前三千年就开始养骆驼了,它们可以在没有水的条件下生存三个星期,没有食物则可以生存一个月,所以才会有许多人驯养骆驼,所谓劳役牲畜,用来驮东西或者骑乘,那时候的沙漠中如果有战争,甚至会有骆驼骑兵。
新疆这种地方多的是双峰骆驼,不比非洲那些地带还有单峰骆驼,这驼峰中也储存得有水分,所以骆驼才能在没水的情况生存那么久,还有就是由于它们的胃壁上附有水俘,也可以储水,所以才能如此耐渴,加上它们那奇特构造的鼻子,鼻腔内部布满了弯曲的微小气道,当它们损失了大量的水分之后,鼻腔内的分泌物在他们呼吸时就会形成硬物,阻止水分的散失,从而带出肺部的水分,以做水源使用,这便是生活在沙漠边缘的人养骆驼的一个巨大原因。
至于那些养骆驼杀来吃的人,其实我是十分忌讳的,不过这些牧民在沙漠中也没什么其他的家畜了,骆驼在新疆这种地方并不少见,基本上占据了全国一大部分的骆驼数量,所以他们杀骆驼喝骆驼血,甚至会将骆驼肉晾干了来吃,所以在外人眼里很是奇怪,但这都是这些牧民的生活方式罢了。
“那我们从哪走?”乌鸦问到阿里娅,眼睛还在那一望无际的沙漠地带扫射了几番,又说道:“看这情况,指南针可真是个神器啊!”
“不,我们先不进沙漠,我们得到孔雀河附近,先沿着孔雀河走一段路程,城中就有一段孔雀河,我们得到那去,只是这骆驼牵着就有些奇怪了,到时候我们得顶着那些路人奇怪的眼光走!”阿里娅说着就牵着骆驼走在了前面,我们商量了一番也觉得没多大问题,就跟在后面走了。
“你们以前有进过沙漠吗?”阿里娅问道。
“进去过,不过已经很久了,现在都记不得我们去那个地方该怎么走了!”我爹回道。
“那地方有什么特征没有,罗布泊那地方挺大的,你们说一说了解了一番,这路途就会短上许多,我们去的时候也能省去许多时间!”
“我记得那地方以前有个绿洲,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我爹说道,老夫人和张云天他们一听,竟然也应道:“确实有个绿洲,当时还救了我们一命。”一提到这里,老夫人还伤感了一下,说道:“我们就是那时候认识的刘清玄,哎,可惜了,我这位老朋友现在连个尸骨都没找到!
此时我我和我爹都已经知道了小爷就是刘清玄,都看了看小爷,见小爷没反应,这才没去管那么多,至于那张云天和千雨为什么会知道小爷就是刘清玄,这其中的原因我实在不敢去想。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