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当然前提是找到能理解这份快乐的人。
排位五杀的激动,只有玩过同类游戏的人才能理解,只有玩着相同游戏的人才能共情;喜欢的剧、番更新的兴奋,只有追过的人才能明白,只有追着同样一部的人才能分享;爱一个人的心情,只有同样付出过的人才能体会,只有喜欢着同一个人的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白学什么的,请务必打死。
……
两人笑声收敛起来的时候,老板已经把主食(肉夹馍)端上来了,按要求分别放到了两人的面前。
“先吃着,剩下的马上就好。”老板本来微笑的嘴角,也被二人传染的,弧度更加明显了。
“谢谢。”“谢谢。”
老板的身形属于比较发福那种,胖但不是很结实的感觉。老板娘身形也差不多,不过现在不在这里,忙的时候夫妻一起忙活,闲的时候轮流照看生意。
这也是李韩认同这家店的原因之一,口感和卖相当然是最重要的因素,但安全也是不能忽视的条件。
别的行业不算,卖肉食的人就该胖一点,如果很苗条的话,不是说明他们自己都不吃?不考虑更高端的营养均衡搭配程度,单就街边小摊小店来说,一个喂不胖自己的厨子,不是李韩认可的好厨子。
虽然这个逻辑很强盗,很没道理,但李韩觉得吃饭的事情上,按自己的逻辑判断事情没什么不对,起码自己吃的开心不是吗。
他又不把这个逻辑强加给别人,不会影响谁的生意,所以没毛病。
垫上纸,拿起来,咬一口,嚼一嚼。
“嗯,好吃!”李韩边吃边点头,‘好吃’就是李韩对美味的评价,如果更加美味,上边还有个‘特别好吃’,别的词就没有了。什么肥而不腻、脆而不老之类的形容词,李韩从来没用过。
在他的逻辑里,好吃就是对上胃口了,而每个人的口味都有着或多或少的差别,那些美食评论,除了商业互吹,在他这里没多大实际价值。虽然自居半个吃货,但其实可能是个假的吃货。
“嗯,是挺好吃的。”王星吃过之后,也表示同意。
三下五除二吃掉一个,黄瓜和汤也被老板端了上来。
……
“偶像,你的梦想是什么啊?”
“你说什么?”李韩差点把喝到嘴里的蛋汤喷出来,吃着肉夹馍、拍黄瓜,然后谈梦想,画面太美,“少年,你觉得这场合聊梦想,合适吗?”
“饭桌不是最好的聊天场合吗?啊,不对,应该是酒桌。偶像,要不咱们要一瓶酒吧。”
“别闹,我怀疑你被小帅传染了。”此情此景,李韩有着无比强烈的违和感,但又没法反驳饭桌文化,“我觉得吧,不如咱们讨论下,为什么肉夹馍不叫馍夹肉,它和烧饼夹肉有什么区别?”
“不行,不聊这个,格局太小了!”
王星一边否认一边晃着脑袋,把李韩搞愣住了,格局太小什么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