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时,高顺查看了一下初级骑兵的人数,已有71人,明天便有73人;高顺认为,再加上他与李强等人,以这样的实力偷袭一个鲜卑邑落有绝对的把握。高顺与李强等人都有宝马,初级步兵有1匹上等战马,根本不是鲜卑人的普通战马能比的,在马战中占有绝对优势。
高顺问诸人:“咱们是否换上匈奴人的服装?万一有逃脱的,能混淆他们的判断,好让鲜卑人更相信咱们的嫁祸之计。”
李强说道:“呵呵,将军,他们只是看咱们的发型和面孔便能认出咱们是汉人;不过咱们穿的是普通铠甲,又没有军衔标志,更没有打旗帜,只要用布蒙住头脸,便没人认出了。”
曹山说道:“这种办法根本没用,咱们的骑兵装备统一的制式武器,这不是匈奴人能办到的,再说了,咱们的体型等与匈奴人差距也很大,他们一眼便可认出,毋须多此一举;我担心的是只要人有逃脱,那咱们就暴露了,咱们这么少的人马,他们肯定会组织大部队来围歼咱们,我还是建议必须全歼,否则就马上撤退,绝不能冒险。”
高顺考虑了一下,感觉曹山的话有道理,还是争取全歼为目的,说道:“到明天咱们有73名初级骑兵,突袭一个百十人的鲜卑邑落没有多大的问题,争取全歼;我带13人从正面进攻,你们各带2个骑兵什,从3面包围。”
李强反驳道:“呵呵,将军,这种办法对付匈奴人还可以,他们的人数少,对付鲜卑人就不行了,必须改变战法术;将军带2个什从正面进攻,曹子泰和周远航各带2个什从左右包抄,我带剩余骑兵到前边堵截;只有这样才发挥偷袭的效果,不给敌人组织反击的时间,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否则等咱们把他们包围起来了,他们的人也组织好反击了,甚至会轻松的冲出包围圈;另外,遇事不好,将军就放出一位护卫,我感觉有必要把他们放出来了。”
周飞说道:“还是我带入正面冲锋,将军从侧翼包抄吧。”
李强说道:“远航,你的武力值比将军差不少,且将军还有其他护卫随时出现,对付这些普通敌人不碍事。”
曹山说道:“我也不建议将军以身涉险,要不现在就放出一位护卫来。”
高顺笑道:“诸位不必担心,这么小的战争,是锻炼实战经验的最佳机会,不容错过。如果出现危险,我会放出其他护卫,否则的话我想等拿下3郡太守之位后再放出3人,留一人足矣。”
李强说道:“好了,就这么办。”
第二天一大早,四人便趁天凉快,启程向西赶路,走了不到3里路,高顺的系统地图上便显示出不少红点。
高顺笑道:“机会来了,正西方8公里内有一鲜卑邑落。”
李强笑道:“呵呵,这里的地形东高西低,非常适合咱们偷袭,看来是天助我们。”
高顺说道:“咱们继续向前,离敌邑落1里多地的时候再放出骑兵,他们肯定毫无防范,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走!”
为保持马力,四人骑马缓行,高顺随时查看地图上红点的显示情况,比较集中,估算了一下,不到百人,里边还夹杂着10多个黄点,看来是被鲜卑奴役的汉人。
多年以来,只有鲜卑去劫掠别的民族,未曾有人来偷袭过他们,故此他们非常放心,连岗哨都没有布置,高顺等人快到达他们邑落的时候,也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
估计还剩下1里路的距离时,高顺选择在一灌木从后放出73名初级骑兵,看了一下马匹,果然比普通的中等战马高大一些,每人身着皮甲,配备弓弩箭支、长矛、腰刀。
“将军好。”巨大的问候声,让高顺吓了一大跳,因为这声问候,他们肯定已经暴露了。
高顺顾不上其它,直接命令道:“前面就是敌人,第1、2什随我正面冲锋,第3、4什从左侧包抄,第5、6什从右面包抄,都伯和剩余人员向最前方堵截逃跑之人,立即行动。”
“是,将军。”
诸人分头行动,从高坡处向低处冲锋,战马的的速度逐渐提起,500多米的距离,瞬间便至。
而鲜卑人则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开始组织反击,其素质比匈奴人强了不少,已经有人拿出武器向马棚跑去,而靠近马棚的人则已经骑上了战马,向着高顺等人的方向冲来,好为部落其他人员争取到足够时间。
高顺手提大枪,冲在队伍的最前边,两名什长各带一个什分列左右,全部长矛在手;曹山和周飞各带领2什骑兵已经超到高顺的前边,每侧21人排成长长的队伍,从左右两侧包围鲜卑邑落,他们全部弓箭在手,做好射杀准备。
而立强带领剩余的13人一直向前冲锋,以堵住敌人逃跑路线为目标。
向东方冲来的鲜卑骑兵,还没等靠近高顺,便被南北两侧飞来的利箭射于马下。
战马的速度已经冲起来了,高顺径直向马棚的方向杀去,路遇鲜卑人,只用长枪轻轻一扫,依靠马匹巨大的冲击力便将其击杀。
而此时鲜卑人却没有出现匈奴人被袭击时候的混乱程度;女人紧紧的护住孩子躲到一边,避免被误伤;青壮和中老年男子则全部拿起武器开始反击,即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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