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了一晚上的字,余王感觉自己一念通达,仿佛又回到曾经激情燃烧的岁月,他从未想过码字也能这么爽。
边写边看,余王感觉自己就是笔中的主角一般,这比看大神的小说还要爽,最主要的是代入感,他和主角叶一凡有太多相似的地方了。
从时速三千到四千,从一开始还要看键盘打字,到最后只用看屏幕的打字,一个晚上,余王手速又回到了巅峰状态。
“这是我写的吗?”
余王不由的感叹,活动了一下有点酸痛的双手,突然感觉自己的付出值得了,虽然只是照着抄写码字,可还是花费他不少的时间和精力,不管有没人,他都会继续写下去。
又是重复了一天,白天去了一趟彩票站,收获了一万多后,余王就草草的回了家,逛了一会某宝,又开始了码字大业。
“一个晚上码十章,这是要成大神的节奏啊!”
“今天的状态不错,估计可以打破昨天的记录。”
“文笔也不错。”
“可惜就是题材有点冷门,估计也只能小火一把,赚不了多少钱。”
“真的值得吗?我可是日薪过五万的人,当个写手也太大材小用了吧!”
“靠,这才过了几章啊!又撩到一个女神。”
“这小子比我还拉风,真是欠揍。”
“又装起B了。”
“竟然还可以这样踩人。”
.......
余王自言自语了一晚上,从写小说变成了看小说,他不是第一个,但绝对是第一个为了看小说,通宵码字的家伙。
“天天去的捡钱的话,也不太好,今天就休息一天吧!”
“眼睛好酸疼啊!”
休息了一刻钟后,顺便补充了一下能量,余王又坐在电脑前,废寝忘食的码字,最让他惊喜的是他肚子不像前天那么饿了。
可惜余王高兴的太早了,他这几天可没少吃东西,他的胃和肠道就算再NB,也不能把食物给完全的消化掉,所以他悲剧了。
“该死,早知道就买笔记本了,不行,快喷出来了。”
“舒服。”
“该死又浪费了十分钟。”
从卫生间出来后,余王肚子就没消停过,刚才的惊喜肚子不饿了,又变成了惊吓,肚子又出了问题,不用闹着进,现在又闹着出了。
“好臭啊!这是我拉的 ... ”
一个小时上了五次厕所,彻底打击了余王码字的激情,此时他已经有了三十章的存稿,九万多字,可是离完本还远着咧!
“肚子啊!你就消停一会儿吗?争点气,等我把那个高潮看完,再出去好好犒赏你不行吗?”
余王拍着肚子道,很快他就知道饥饿如山倒的感觉是多么的强烈。
咕噜咕噜 ...
终于,余王还是离开了电脑,吃完了家里的零食后,手机又响了起来。
快递一个接着一个,最让余王惊喜不是蜜蜡文玩宝石什么的,而是在某宝超市买的零食水果到了。
吃饱喝足后,余王又在某宝上买了一大堆吃的,因为这几天他都没心情出门了,那怕是去彩票站捡钱。
“为了看小说,我也是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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