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千秋第一眼看到草坪上别墅一样的豪华犬屋,瞬间觉得有点郁闷,怎么连条狗住的地方都比她家要大。
再然后她就被管家范叔带去了工人房。
司南家的大宅虽然只有四层楼,但依然装了电梯,而且是两部——一部主人专用,另一部则给保姆和工人使用。
去工人房的路上,范叔碎碎叨叨的把大宅子里的注意事项事无巨细的吩咐了一遍,一句话总结,就是做下人的要有下人的自觉,万万不可随便出现在司南他们一家人面前,以免污了主子们的心情。最后补充说司太太同意苏老师上课时带着千秋,纯粹是因为这是千秋她妈强烈,再三提出的唯一要求,为了保证苏老师的教学质量,只得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但既然来了,一切要按大宅子里的要求来做,要不然出了问题,苏千秋到底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
苏千秋作为买一送一的赠品,又耗着耐心听了范叔一匹布那么长的豪宅注意事项,小小的心灵第一次有了些恍然大悟般的清明,原来人和人,看起来一样,实际上真的不一样。
再后来,每周三天,苏千秋做着她母亲的小跟屁虫,雷打不动的出现在司家大宅。
司南家学钢琴,没有一丝一毫的功利心态,纯粹抱着修身养性的目的。他们要的,只是音乐中沉淀下来的那种名为“气质”的东西,因此不像平常人家的孩子,弹不好父母就红着望子成龙的眼睛喊打喊杀。
按照他家放养式的学琴理念,司南也就经常由着自己的心性,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爱学就学,不想学就找些随随便便的理由,强行忽悠了苏母。
毕竟只是个七岁的孩子,坐不住也很正常。每到这时苏母只是宽容的笑笑,让司南爱干嘛就干嘛去。
至于司南爱干嘛?
那就是找苏千秋玩。
和家庭教师的女儿玩这种事,司太太虽然没有明令禁止,但从她要千秋呆在她眼不见为净的地方来看,司南知道母亲是不赞成的。
因此司南每次不想学琴,总是在母亲外出的时候。
司太太一年中有大半的时间都花在国外,和她那堆富太朋友们,去法国的老佛爷,伦敦的哈罗德一掷千金的买买买,再去瑞士做几次延缓衰老的顶级美容。美国她们看不上,觉得少了欧洲几千年的文化积淀,美国就整一土鳖。
因此司南与其说是司太太养大的,不如说是管家范叔带大的。
其实最开始司南并没有不想学琴,直到某个风和日丽的周末,他苦逼的在琴房里练着指法,透过琴房的落地玻璃,看见苏千秋在落满阳光的大草地上,被他家的奶油逗笑的花枝乱颤。
奶油那时还是一条才几个月大的小狗,但以阿拉斯加这种犬种的体积来看,所谓小狗,也比平时中华田园犬(土狗)的体积有过之而无不及。
只见奶油一个饿虎扑食的假动作,就把苏千秋晃倒在地,然后亲昵的凑上前去,迫不及待的用湿漉漉的舌头啪嗒啪嗒的舔着她的脸,尾巴开心的快要甩上天。
司南突然想起每次苏千秋来的时候,奶油都早早把头挤过他家门口那圈灌木丛一趴就趴半天,整一个望眼欲穿的狗样;再想到每次苏千秋走的时候,奶油都要千里送君到路口,回来一副垂头丧气闷闷不乐的小媳妇作态。
司南心道,不好,我家的狗要被苏千秋给拐走了。
小孩子就是这样,平时不爱吃的东西,不爱玩的玩具,一旦出现了另一个竞争者想要,哪怕是抢得头破血流,也坚决不肯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