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叫一声,就得急急忙忙,诚惶诚恐跑过去?
没这必要。
高守既然这样说,种溪与王博翊不好再催促。
鲁达觉得高守的言语做法,甚合自己胃口,爽然的笑了声,端起只剩下鸡汤的大碗,咕噜咕噜几口喝光。
“滋味甚好!我等可是饿了好几天,遇到这美味,不吃个够哪儿也不愿去,若是有可能,洒家要躺在一大桶鸡汤中沐浴。”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鲁达吃饱喝足,扫了眼马兴等几个汉子,目光停留在马兴身旁的一个汉子身上。
“子御,洒家介绍个昨夜认识的好汉与你。”
鲁达指了指马兴身旁的壮汉子,对高守说道,“世代忠烈的将门杨家,听说过吧,这位正是杨家后代,杨志兄弟,他武艺高强,且甚有进取雄心,正打算准备上京应考武举呢。”
杨家将?
青面兽杨志?
高守一阵惊讶,他细细瞅了眼杨志,脸上没有大块青色胎记啊,额头侧面倒是有一块疤痕,由于黑色素沉淀,隐隐像是青斑,仔细看才能看出来。
真正习武之人,哪个人身上没有几块疤痕?
杨志整个人看起来,也是相貌堂堂的有志青年,不知道为何,后市说书人,要把他写成是容貌丑陋的有痣青年。
难道是觉得他后来上梁山,落草为寇,丢了世代忠烈杨家的脸,就黑他一把?
杨志没有鲁达的豪气豁达,眼神看起来略显阴郁,听到鲁达大声介绍自己,特别是提到杨家后代时,他老脸一红,略显窘迫,他站起身来,客客气气的对高守抱拳施礼。
高守也站起身,郑重回礼,他对杨志有几分理解,杨家当年名将辈出,鼎盛煊赫,世代忠烈,名气权势比现在的折家、种家要大上几倍。
可是,戴着杨家后代光环的杨志,如今看起来却相当落魄,流落在西北,只能与市井小民或普通兵汉军健为伍,心理落差肯定巨大。
不过从鲁达的介绍,以及杨志的言谈中,可以看得出来,杨志现在并不灰心,他正满怀忠心报国,建功立业,重振杨家荣耀的大志。
高守心内感叹,这个大好青年,把世道想象得太简单了,以为苦练武艺,身怀绝技,就能出人头地,殊不知,他即便武举中榜,未来也只能成为文官门下小制使,供文官使唤差遣,难有机会上疆场一展才学。
然而此刻,同样流落在这个时代的自己,却与他相遇。
这会不会就是一只小蝴蝶,扇动了不该扇动的翅膀,来个蝴蝶效应?
未来会如何,真的还会像记忆中的那样吗?
但不论怎样,反正自己都要把握现在,努力让这一世过得精彩。
“高义士,大小姐请您去试下新做的衣裳。”
小夕轻柔的声音,稍稍突兀的传入高守耳中。
“对对对,得换上一套新衣,子御如今非寻常人可比,切不能穿成这样去经略府。”王博翊像是被小夕提醒,才记起来这事,忙不迭站起来,热络的抓住高守胳膊,把高守推向小夕。
高守现在还穿着昨晚的仆人衣裳,就这样去经略府,即便高守不介意,王家却必然大丢脸面,还会被外人说三道四。不提高守斩杀敌将的功绩与两首石破天惊的新词,就仅凭王家恩人这一层,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穿着一件仆人衣裳去经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