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报警的是谁?”
“我。”旁边响起一个弱弱的声音,只见邵琴撑着腰,一拐一拐地走过来。
警察见是一个女人,还受了伤,就问:“你是怎么回事?”
邵琴说:“他们来闹事,砸显示器,然后打伤要去制止的王立顺。我看情况不对,就用吧台的电话报警,后来被他们看到,就砸电话,踹我。”
李正一这时才有时间关注邵琴,赶紧走过去问:“小舅妈要不要紧?我们去医院看看。”
邵琴皱眉说:“被踹了两脚,太大事应该没有,就是摔了一下,有点痛。”
警察又问了一些细节,现场拍了照,然后一扫眼,看到门上安装的摄像头,转头问道:“你网吧有监控?”
李正一点头说:“装了,最近一两个礼拜经常有混混来闹事,你们警察一到他们就说没有。我也懒得说,就直接装个监控,让闹事的混混没法狡辩。”
警察听得有理,就点头说:“那你把录像视频调出来给我,刚才的事情,有录像作证据,对你网吧更有利。”
于是警察又把录像备份拷贝,期间问李正一:“你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我看隔壁网吧生意很正常,人家一点事都没有,你这里怎么就三天两头有人闹事。”
李正一差点抱着低头拷贝资料的警察亲一口,这问题问得太有水平也太没水平。太有水平是因为对李正一来说,问得恰到好处;太没水平,是因为作为现场唯一一个带枪的警察,居然连最起码的怀疑精神都没有。
“有话就说,这是警察办案,必须实话实说。”李正一欲言又止,让警察很不耐烦。
李正一便直接说:“早两个多月前接手网吧后,有人告诉我,原来这里开网吧的老板就是因为隔壁用混混闹事,没法做下去才转让的。我接手后,隔壁老板亲自上门来威胁过我,我以为天大地大,王法最大,就没理他。一开始还好,混混只是偶尔来闹闹,没想到,现在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
警察一一记下问:“有证据吗?”
李正一点头说:“以前的网吧老板可以作证。”
警察停下记录的笔,说:“我是问你,隔壁上门威胁你,你有证据吗?”
李正一说:“有,当时在场的人有我、斗鸡眼、隔壁游老板以及他带来的两个混混。”
警察问完后很久没说话,李正一装嫩问:“警官,你说是不是隔壁游老板又开始请混混闹事,想赶我走?”
警察瞥李正一一眼说:“别瞎猜,一切以警察调查后的证据为准。”
李正一点到为止,不再说话。如果能顺便给隔壁老板上点眼药再好不过,反正十有八九隔壁老游也脱不了干系。就算没他隔壁什么事,顺便恶心一下他,也没多大关系,因为李正一一句假话都没说。
这时,分局支援的警车和医院救护车一前一后赶到,警察停止询问,合上记录本。地上昏迷的混混被抬上救护车呼啸而去,其他所有人都被直接带回青云分局,其中报警没有参与斗殴的邵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