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 “二者,乃为百越。”熊荆起身道。“我楚国废王制而行敖制,何谓敖制?不佞以为敖制即氏族联盟制。无王则无国,西周时先君熊渠曾称王,然此王只存于口舌,非邦国之王,国内亦无王制。唯先君武王称王乃是真王,那时楚国才成王制,可称作国家。
楚国不行王制,政体当与百越同。既与百越同,楚越氏族何不就此联盟?”
联盟之语让孔谦、蒙正禽一震。这个提议初闻异想天开,细想又觉得浑然天成。他们如此反应,熊荆则看着不远处的钟鼎发愣。楚国新政,废王制而行敖制,实质就是解散国家,再行氏族联盟制,回溯到楚武王之前的国家政制。
这种制度以后世理论言之,叫做军事民主制,是原始公社解体到国家产生过程中的一种政体。任何一个民族都曾经施行过这样的制度,‘一切文化民族都在这个时期经历了自己的英雄时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P159)’。这个时代产生的英雄日后转变成为国王,最终建立君主政体,形成国家。
熊氏何时、何人成为氏联盟的首领,已不可考,但完成氏族部落到国家最后的临门一脚,则是武王无疑。武王刚硬而善战,在位时间长达五十年,军功积威下,其余氏族全被压制,王制于此正式成型。武王之后的历史就是王制日渐崛起、氏族日渐衰微的历史,若敖氏的光芒实则是氏族联盟制的最后回响,一旦若敖氏败亡,楚国便进入君主制时代。
同理,一旦若敖氏败亡时的那一代人全部死去,楚国就变得一蹶不振,此后的历史,楚国再无真正意义上的英雄,因为英雄时代已经结束,楚国只能有一个英雄,那便是楚王。
文王时代,文王因为战败而不得返都,最后死于都外;庄王之后的共王时代,鄢陵之战当夜共王因主帅子反醉酒不醒,大骇而逃。若是文王之前的时代,他当被氏族国人共同摒弃,弑君者接踵而至,可没有任何弑君事发生。好在共王不是一个不自知之人,他临死前犹念及鄢陵之战的那次败逃,自己给自己定的谥号不是‘灵’就是‘厉’,流露出自己长达十五年之久的悔恨,讽刺的是大臣们比他更早忘记楚人的英雄时代和勇武传统,他们违背他的意愿,谥号不是‘灵’、‘厉’这样的恶谥,而是‘共’这样的美谥。
想到楚人的过去,想到可怜的共王,熊荆勉强回过神来,不自觉地发出一声长叹——一棵大树被砍断,锯开之后建成了房子,几百年后拆了房子再次将其种下,还能重新成活吗?
“大王欲并百越?”熊荆出神之时,孔谦与蒙正禽对视一眼,两人都有些激动。百越才是真正的蛮夷,若能教化百越,那可是旷世之功。
“为何说是并?”熊荆不悦道,“楚国已是氏族,百越亦为氏族部落,既然如此,为何不能联合?既然联合,百越当行楚制,野蛮未曾教化的百越勇士亦当知礼懂礼。与誉士同,并非教导他们如何忠君,而要教导他们如何律己。”
“孔卿,此可行否?”顿了一会,让孔谦领会自己的意思,熊荆才问。
“可行,可行也。”孔谦连连答道。“然,百越之地,瘴气横行……”
“他们自会派甲士入郢都受教。”熊荆打断道。百越的瘴气秋冬之时便会散去,可这是百越的秘密,他不能相告他人。
“臣闻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孔谦又拿捏起来,他这是想要个官。
“卿之官职,将由朝议而定,不佞会催促令尹的,不会掉你孔氏一族的身份。”熊荆不以为意。孔谦离去后,他这才看向犹抱着那本《鸡次之典》的蒙正禽,道:“国家变制,法也要变。人与人之法因氏族而异,其罪由氏族公议,不再由左尹府判定。左尹府可指导建议,若氏族不从,无权干涉。”
“敢问大王,如无律法,其罪如何公议?”蒙正禽茫然。
“众人曰其有罪即有罪,众人曰其无罪便是无罪。”熊荆道:“法不成文,因俗循例而制。”
“然民之恶俗……”蒙正禽辩驳道,这让熊荆搞不懂他是要抬杠还是在辩论。
“民之恶俗当与民悉心商议,而非仅仅颁布法令,以法治罪。”熊荆觉得与他说这些恐怕是对牛弹琴,他脑子里装的恐怕全是成文法。“你回府去吧,回去看看武王之前我楚国何以为法、如何定罪,看完了再来见不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