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一早带着陆源跑完步以后,詹森要带着陆源到洛杉矶四处转转,而今天他们第一个要去的地方不是好莱坞,不是星光大道,也不是斯坦普斯中心,而是水晶大教堂——因为詹森是基督徒。
昨天因为去看陆源的比赛,所以詹森错过了一周一次的礼拜,今天正好带着陆源一起。
水晶大教堂位于洛杉矶南面的橙县,从洛杉矶开车过去大约要1个小时,詹森开着他的猛禽,沿着五号大道,一路朝着东南方向行驶,很快就抵达了目的地,位于橙县庭院树丛的水晶大教堂。
陆源并不是基督徒,对一切宗教都没有兴趣,不过看到水晶大教堂还是感到异常震撼。
和那些印象中塔尖高耸的古老教堂不同,水晶大教堂是一座现代教堂,由钢筋、玻璃构成,从外面看就好像现代的玻璃大厦,在阳光下反射着耀眼的蓝色光辉。
詹森向他介绍,这是上个世纪,一个叫罗伯特-舒乐的牧师,通过募捐的方式,筹集了700万美元,耗费12年时间建成的一座现代化的教堂,而最终的总耗资,超过了2000万美元。
陆源一听,这牧师竟然能空口白牙,筹集到700万美元来建造一座教堂,心想真是厉害,原来信奉基督教做牧师,比打篮球的还厉害,打篮球还要训练打比赛呢,做牧师的看书讲道就行了。
不过要去做牧师筹钱的念头只在陆源的脑海中存在了0.1秒,他就把这种想法抛诸脑后了,因为陆源想,牧师好像是不能结婚,没有女朋友的,那样一看就太亏了,不划算,不划算。
随后,陆源跟着詹森进了教堂里面,水晶大教堂整体是一个四角星的形状,两个锐角,两个钝角,在主建筑的旁边又有一栋钢筋玻璃制成的尖穹,代表着教堂直通上帝之所。而在教堂的里面,拥有约3000个座位,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来,里面不需要任何照明设施就异常的明亮。
即便一个不信教的人站在里面,也会感觉到异常的雄伟、壮阔,里面已经有不少人在做着祈祷,最前排还有一个小唱诗班在唱弥撒。
不过像这样的大教堂,你可以参加教会组织的活动,也可以自己一个人进来找个地方,默默地和上帝进行交流。
詹森带着陆源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然后詹森从兜里掏出一本圣经,开始端坐着默念。
陆源不懂圣经,便从书包里掏出一本英语书开始背单词,背着背着,陆源觉得有些无聊,就开始东张西望,突然在前排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竟然是班上的那个大饼脸韩国女学生,她正站在前面,双手抱胸,好像在祈祷。
她穿着一套很正式的制服,在她旁边还有穿着类似衣服的学生模样的人,有白人,有黑人,也有亚洲人面孔,看起来像是什么社团。
在这几天上课的印象里,这个韩国女孩子个性并不沉闷,但她似乎对同班的其他人毫无兴趣,从来不和他们说话,一放学就会收拾收拾好,离开教室,不知道去了哪里。
陆源对她并没有施加太多关注,因为她的脸太像烧饼了。
等詹森做完礼拜,两人出来以后,陆源才和詹森说,刚刚在教堂里见到了语言班的韩国同学。
“平时从来没有见她说过话,没想到会在这里,到美国来以后,都要去教堂吗?”
陆源有些好奇地问道,詹森则回答道:“不,如果你不信教,你可以过来参观,这没什么。”
“可我看到她在祈祷。”
“那就是她信教,或者只是看上去信教,这样在这里能更好的融入。”
“blind?(瞎了?)”
“blend!blend!(融入!)”
陆源把两个单词的读音又搞混了,詹森又说道:“像你这样的小子并不常见,我见过许多来这里的亚裔,他们要么总和同一个国家的人在一起,要么就拼命改变自己,融入到当地的生活。只有你,你是个奇葩。”
“paradogs?”
“paradox!(奇葩!)是我的读音有问题,还是你的耳朵有问题?”詹森对陆源听音的能力表示极大的怀疑。
“肯定是你读音的问题,我的听力水平,很快将达到一个很高的境界。”最近陆源感觉自己的听力有很大的进步,已经开始大言不惭。
詹森摇了摇头,带着陆源上了车,因为今天特瑞沙给陆源放假,所以詹森准备带陆源到洛杉矶四处转转,转完了教堂,詹森准备带陆源去个好地方。
“我知道,你到美国来主要是为了学打球,让我带你去洛杉矶的街头球场看一看,也许会有惊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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