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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雨森涨红了脸,但还是坚持着鞠了一躬:“谢谢你,李先生。”
“不用,只是正想要找一个不熟的外人,帮忙看看《霸王花》的效果。”李旭摆着手说道,“如果没别的事,就这样吧。”
吴雨森是徐可在《倩女幽魂》的宴席推荐给李旭的,用徐老怪的话说就是,他这个老弟呢,有才华有能力,就是没有发挥的机会,现在好容易弄出个新颖的本子,希望能有贵人支持一把。
这种事情其实跟想象力电影基金会申请就可以了,从成立到现在,这个基金会虽然大多数时候都在赔钱,但赔得并不多。
得益于这个时候香港电影对东南亚的垄断地位,海外版权多多少少能赚回一点——当然,这种情况最多也就再持续七八年,湾湾那边的热钱已经开始往这边涌了。
很多有志于导演的圈内人士,都或多或少的申请过一些资金,吴雨森现在落魄,但是凭他以前的履历,又是首次申请,四五百万港币的额度还是有的。
不过徐可还想拉老朋友一把,于是将他直接推荐给李旭,用另一个时空的清宫戏来说,那就是直接跟主子讨个恩典,要是被看中,没准就坐火箭一样起来了。
说实话,李旭不怎么喜欢吴雨森,80年代还好,去了好莱坞之后,三板斧用尽被打回原型,虽然灰溜溜的回大陆发展,却还是放不下身段,拿着捏着,实在很蠢。
至于那著名的“用大陆的钱捧港台演员”的言论,其实也没什么,这是屁股问题,你不能指望巧取豪夺积累下来的大地主,站在三代贫民的角度上面思考问题吧?
当然了,这个人蠢就蠢在,有些事情可以做,但绝对不能说。就像19世纪80年代,全世界列强都在排华,但是只有美国搞了个排华法案出来。
但是话说回来,那么多香港导演里面,就他能在好莱坞站住脚一段时间,除了听话,遵守并贯彻制作人制度,能力因素还是占一部分的。
换而言之,就是有压榨的资格,而证据就是李旭手上的这个剧本。
尽管《英雄本色》已经变成了《兄弟》,但吴雨森在这方面还是很有想法的,这个目前暂定名为《杀手》的剧本,有很清晰的《喋血双雄》的影子,尤其是警察和杀手在女人家里由敌化友的桥段。
既然还要价值,推一把也无所谓,而且他正好有个构思,吴雨森要能证明自己的话,可以过来把把关。
反正,以李旭的背景和能量,抽他也是分分钟的事情。
“老板,惠小姐她们都来了。”乐韵这时敲开了说道。
“好。”李旭点点头,将房间交给女秘书收拾,径直去了会议室,惠瑛红、李賽凤、蓝洁英以及黎燕姗四个,都已经等在这里了。
她们都收拾了一番,还化过妆,再戴上平光眼镜盒帽子,完全看不出平时的模样。
“不错不错,”李旭对此表示满意,“那我们就出发吧。”
让她们四个过来,当然是一起去看刚刚上映没几天的《霸王花》啊——和女主角去公共放映厅看她们主演的电影都已经快成他的新习惯了——要知道,好几家报纸都将这部电影批评为,过于血腥和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