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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走上一步,白日里本就被磨破的脚心便疼的慌,还有葱葱白白的十根手指头,抓马鞍太过用力,这会酸疼的厉害,她简直根本不想动,浑身上下就没好过的。
然,她盯着那马脖子上的匕首,不得不挪过去,将匕首弄了出来,这一作弄,就又是一手的血。
她嫌弃的慌,可也无法,在马鬃毛上马虎擦了擦血,眼见荒山野岭,四下无人,她这才从中衣下摆探手进去,反手在背后摩挲几下,竟将肚兜小衣给解了。
小衣一解下来,她顿觉胸口凉飕飕的,很是不习惯。
一件小衣,她硬是用匕首割成两张布条用来裹脚,裹的不好,可却聊胜于无,至少她脚再踩地上,没那般痛了。
雒妃不敢多呆,生怕那歹人追上来,她这模样也走不远,只得寻了处矮丛,整个人蹲着藏了进去,好在她骨架娇小,这一躲,外面倒半点痕迹都看不到。
七月初的时节,后半夜山中还是颇为阴冷,加之多有蚊虫,雒妃苦不堪言,她以为从前被软禁容王府就是她最为艰难的日子了,可目下相较,她反而觉得那样的日子,除了没自由,没人与她说话,她倒是什么苦都不曾吃过。
而现在,她躲山里逃命,冷不说,还被蚊虫叮咬,浑身上下都痒,想站出来不躲了,理智上又不允许。
她只得扯了扯中衣,盖住露在外面的肌肤。
就在她迷迷糊糊之际,天际微微泛白,她忽的听到有悉悉率率地脚步声,她神色一凛,握紧手里的匕首,大气都不敢出。
蓦地,有光亮从头顶洒落下来,雒妃眯起眼去看,熹光微白中,她就看到了秦寿。
他站在她面前,墨晶玉冠束发,一身青布长衫,颀长的影子将她整个笼罩,她仿佛第一次发现,他原来长的这样高。
“公主,无碍了。”
秦寿斜长眉梢一扬,眉心丹朱色艳丽猩红,衬着他浅淡的眉色,便成一种深浅不一的美。
他薄唇轻启,拨开矮丛,弯腰朝雒妃伸手。
雒妃心头一松,眼眶竟觉得有些发涩,她目光在秦寿宽厚的掌心打了个转,就自行站了起来。
哪知,她蹲的太久,一起身就腿脚发麻,眼前泛黑。
秦寿堪堪拉住她,她才没倒下去。
他上下打量她,往日里娇娇的公主此刻狼狈不堪,中衣沾染灰尘,披发赤脚,脖子和脸上还有手背还挠出了米粒大小的红疙瘩,哪里还有半分的艳色,可怜兮兮的紧。
雒妃缓过神来,她这才看清秦寿袍摆竟是沾染了血的,“那人死了?”
秦寿点头,面带凌厉的道,“公主晚上用的斋饭被动了手脚,是以才被贼人得手掳了去,我出来寻公主之时,寺里已经乱了。”
雒妃冷哼一声,这般大的胆子敢动手害她的人,就那么几个,她根本不作他想。
“这伙人不仅掳了公主,还去行刺皇后,皇后那会正与高僧论道,又有侍卫,故而并无大碍,反倒是公主,让歹人得逞了。”秦寿边说边皱眉,他见雒妃走出矮丛,每走一步就直抽冷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