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逢何必曾相识。
——唐·白居易《琵琶行》
一
李未闻本来不叫李未闻,叫李五斤。她出生的时候五斤重,爹就给她取了这个名字——顺便说一下,李五斤的爹叫李林甫,时任朝中黄门侍郎。
与大多数科举进士出生、文辞风流的官员不同,她爹是从一个千牛直长的小官做起的,没读过什么书,以认白字而出名。有一次朝中官员嫁女儿,她爹跟着众人去道喜,把“白头偕老”说成“白头楷老”,引来哄堂大笑。
满座只有一个人没有笑。那人长得极好看,眸子清郁,气度高华,端坐的侧影就像暮春的清晨。
后来,李五斤才知道那人是中书侍郎张九龄。
“张侍郎竟然没笑你!他可是大诗人大才子。”李五斤高兴地问自己的爹,“我觉得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对你有好感。”朝廷内外都传扬着张九龄的胸襟风度与人品,李未闻也挺喜欢他。
“女儿,”李林甫认真地回答,“张侍郎是没有笑,但你也不能想太多。有一句话你听说过没?最大的轻视是无言。”
“……”爹你要不要这么有自知之明!
虽然李五斤觉得自己的爹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脸皮够厚。但她还是恨爹不成钢:“为什么同朝为官,别人家的四品官是谪仙一样的美男子,我家四品官却是抠脚大叔?这不公平呜呜……连带着我也长得这么丑!”
客观地说,李五斤的模样并不算难看,但有个很大的缺陷让她总是被嘲笑得抬不起头来:身材。
她很瘦。
大唐女孩以胖为美,官家小姐们都体态丰腴婀娜。李五斤出生时就瘦小伶仃,十五年来,很遗憾她的体重没能和李林甫的仕途一样:起点虽低,节节高升。到如今她的身材仍然纤细得可怜,怎么吃也长不胖。
到她及笄之年,李林甫估计也觉得“李五斤”这个名字太朴实刚健,嫁出去很有困难,于是找了个读书先生,给取了个闺名叫李未闻。
名字改得斯文秀雅,不能改变李未闻是抠脚大叔的女儿的事实,也不能改变瘦女难嫁的事实。
朝中那些进士出身的同僚看不上李林甫,他们家的郎君公子们也看不上李未闻。听说有一次宴会,一个进士出身的官员被主人安排坐在李林甫旁边,很不高兴这样的座次,刚好有只苍蝇飞过来,他抬手去挥,不屑地说:“旁边乱飞入席的,是什么东西?”
“你就没想过去考进士吗?”李未闻也问过自己爹。
李林甫回答:“他们气愤的不是我没有进士出身,而是我没有进士出身却做官做得比他们好、比他们升迁得快。我要是在意进士身份,岂非正中了他们的下怀?”
“哦哦。”李未闻恍然大悟。
“总有一天,你爹我会成为人上之人。”李林甫说这话的时候,血色的晚霞落在他的脸上,冷冷地燃烧着,和平时笑容可掬的样子判若两人。
“嗯!”李未闻没注意到对方的神色,高兴地说,“那我也会成为人上的女人,哦不,是人上的女神!”
还没有成为人上女神的李小姐无人提亲,闺中很寂寞,就开始学习弹琵琶。
落花时节,琵琶幽怨,一曲骊歌被李小姐弹奏得如泣如诉……如杀猪。
就是这样的曲调,李林甫还是竖起了大拇指:“不愧是我的女儿!天籁之音,天籁之音!”
李未闻知道自己的爹擅长拍马屁,也知道别人给她爹取了外号叫“口蜜腹剑”,但她还是觉得这个马屁很受用。因为李林甫不光是嘴上说说,还有实际行动——他托人重金够买了一把紫檀五弦琵琶,送给宝贝女儿。
紫檀琵琶神秘华贵,当她的手指触到丝弦时,一阵清凉如雨的触感直袭内心,让她也有一阵文艺的惆怅……连五音不全的李小姐也能有此直觉,这是一把很特别的琵琶。大唐以紫色为祥瑞色,所谓的“紫气东来”,就是如此吧?
李小姐从此更加认真地练习,李府上如泣如诉的杀猪声也就更加响亮。因为上梁不正下梁歪,府中的管家仆人也全部都热忱地溜须拍马:“妙不可言”、“小姐应该让全长安城都知道,最美的琵琶音被您承包了”……诸如此类。
——其实他们只是希望李未闻能到外面随便哪儿去弹,让他们的耳朵能够少受点罪而已。
李小姐一向从善如流。上元节这一天,她悄悄抱着琵琶出了家门,去了长安城最大的酒楼。
就在这一晚,她遇到了此生最匪夷所思的事件。
二
上元节是一年中长安城最热闹的时候。这晚解除宵禁,皇城外几十尺高的花灯将黑夜照得亮如白昼,男女老少都涌到长安街上狂欢。
酒楼里人声鼎沸,士子文人们在饮酒对诗,江湖豪客们在喝酒赌钱,黄毛小童在玩耍嬉闹,李未闻对酒楼老板说:“我想弹琵琶。”
“啊?”酒楼老板惊诧地张大嘴,李未闻塞了一把金叶子在他手里,立刻让对方闭上了嘴。
“我就在这里弹。”李未闻问,“行吗?”
“行,行,您随便弹。”老板喜笑颜开。
可接下来老板就笑不出来了。他开门做生意快三十年了,也算见多识广,还从来没有听过这么难听的琵琶。
和这琵琶声相比,就是酒楼后面厨子杀猪宰羊的声音,也算得上天籁之音。不到片刻功夫,酒楼里的人一半的人开始叫骂,剩下的一半已经走光了。
老板欲哭无泪地捧着金叶子双手奉上:“姑娘,金叶子还给您,您行行好,别在我这儿弹了。”
“为什么?”李未闻无辜地看着对方。
“您这琵琶,把我的客人都赶走了,我生意都做不成了……”老板声音颤巍巍的。
李未闻手中停了下来,难过地低下头。
老板有点于心不忍,正想安慰她几句,只听她叹息:“曲高和寡,我的美妙琵琶果然不是凡夫俗子们欣赏得来的。我想在茫茫红尘中找一位知己,就这么难吗?”
“姑奶奶!”老板发现自己简直想太多了!终于忍不住要挽起袖子赶人。
就在这时,一缕琴音从角落里幽幽响起。
没有什么起音,也没有调弦,就像人的呼吸一样自然而平淡。四周分明吵闹得很,那轻轻的琴音却再清晰不过。
李未闻还在轰轰烈烈地弹她的琵琶,毫无章法的杂音像是许多粗陋的石头,突然被一根线串起来——线就是那一缕奇妙清幽的琴音。原本难听的琵琶噪杂被衔接得浑然天成,小石头变得不逊于明珠美玉,一时间大珠小珠落玉盘。
酒楼里不知何时安安静静,叫骂声渐渐停了下来。
一曲终,老板忘了赶人,李未闻愣愣地看着琴音传来的方向——
弹琴的人穿着落拓的布衣,胡子拉碴地坐在不起眼的角落里,身前有半坛酒。
李未闻拎起裙子,抱着琵琶小跑过去:“你好厉害!你是谁?能收我做徒弟吗?”
对方长了浓密好看的眉毛,眼睛没看她,只专注地看着她的胸……前的琵琶,很认真地说:“好琵琶。”
“……”大叔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李未闻只好又问了一遍:“哎哎,我问你是谁?”
那人似乎这才注意到面前除了琵琶,还有个大活人在跟他说话,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我是李八郎。”目光仍然粘在那把紫檀木琵琶上。
“我是李五斤,半斤八两,我们真有缘!”李未闻对琴师相见恨晚,“择日不如撞日,干脆你今天就收我做徒弟,教我弹琵琶!”
很显然,大叔根本没听李未闻说什么,只用目光细细摩挲着那把琵琶,睫毛遮住了眼睛,可睫下的视线却像遮不住的沸水,欢喜得像是会跳舞,凭空能弹奏出五弦华章来。
长了一张冷峻高傲的脸,却是个呆子?既然对方这么喜欢她的琵琶,李未闻理所当然地觉得,她想要拜师,也该拿出点诚意来。于是,李小姐很大方地把琵琶递给他:“给你。”
对方似乎完全不懂得人情世故,连一句道谢也没有,直接伸出苍白修长的手接过琵琶,手指碰到五弦,清凌凌一声响。
——那样惊喜、郑重而多情,像是走遍万水千山,终于能伸出手,碰触到情人的脸颊。
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
在低沉幽咽的琵琶声中,只听楼上突然传来少年的歌声。
“皎皎白驹,食我场苗。絷之维之,以永今朝。所谓伊人,于焉逍遥?
“皎皎白驹,食我场藿。絷之维之,以永今夕。所谓伊人,于焉嘉客?
……
与琵琶音相和,少年唱了一曲《白驹》,这是朋友之间的送别曲,音律倒在其次,完全不是受过训练的工整,但他的嗓音极为潇洒,竟也与琵琶音相得益彰,丝毫不落下风。
甚至让人觉得,因为有了他的歌声,原本低沉自诉的离别之音,有了少年飞扬的意象。
李未闻抬头去看,只见少年一身白衣,面孔清澈,慵懒地抱臂而立,脑子里突然就浮现出“芝兰玉树”四个字。
而少年的旁边,站着一个李未闻很熟悉的人——张九龄!
无论何时,张九龄在人群中都怡然淡雅,没有一丁点儿张扬的气场,却绝不会被湮没。
这一刻,李未闻突然想起来,前些日子自己的爹提起过,张九龄的两个学生都来长安了,据说是来参加春闱科举的。一直以来,李林甫对女儿出嫁的事都很积极主动,他在客厅悄悄开了一扇小窗,隔三岔五地邀请青年才俊到府中喝酒,让李未闻自己在里面观察挑选,可结果让李未闻很悲痛——
来的尽是些歪瓜裂枣,这还不是最可悲的。最可悲的是,连歪瓜裂枣都看不上她。
每当她在里面开始弹奏起心爱的琵琶时,那些歪瓜裂枣就花容失色地匆匆告辞,连茶水都不喝完。
张九龄没有认出李未闻,他徐徐走下楼来。那个白衣少年也轻松地跟着他下来,像是春日松柏旁边的修竹。
经过李八郎身边时,张九龄的脚步突然停了一下。
少年也停下脚步,捕捉到了他神情细微的变化,挑了挑眉:“老师?”
张九龄似乎微微失神片刻。他看了琴师一眼,疑惑地轻皱起眉头:“这把琵琶……似乎在哪里见过。”
“玳瑁紫檀木五弦琵琶,我只在书卷中读到过描述,老师曾经亲见过?”少年俯下身来,甚至伸出手背在琵琶上轻轻敲了敲。
“喂喂!”被晾在一边的李小姐努力想要刷存在感,鼓起腮帮子说,“这是我爹送给我的琵琶,别随便乱摸!”
“让姑娘见笑了。”张九龄温和地制止了少年,“我们走吧。”
“啊——别走!”李未闻后悔自己脑子慢说话快,舍不得他们走,立刻脱口而出,“那个,你在书卷里读到的是什么?”
少年笑吟吟抬起头,近看他的眸子很漂亮,如同竹枝上的朝露:“紫檀木又叫青龙木,传说龙死之后,精魂会栖居其上。”
“龙?”
“嗯,还有传说紫檀是神木,可以——”
他话音未落,只见门外另一个少年快步走进来:“老师,书卷买到了……”他走得太急,一下子踩到湿滑的地面,话还没说完就朝这边摔过来!
眼看这个冒失鬼就要砸倒琵琶上,李未闻心疼自己的宝贝琵琶,连忙伸手去护——可惜她人瘦力气小,被对方的冲击力一带,两个人顿时像叠罗汉一样摔到了地上!
琵琶发出一声低沉的重音,似乎弦断了。
这一跤摔得李未闻天旋地转,琵琶最后寥寥的余音轻得像是飘零的树叶,掉落到她的眼皮上。等眼前乱冒的金星散去,她竟然看到张九龄担忧的面孔近在咫尺,他一只手捡起刚才掉在地上的书卷,另一只温暖的手扶着自己:“怎么这么不小心?”
李未闻受宠若惊,呆在原地。张侍郎亲手扶我啊这不是真的……能不能让我再摔一次?就在李未闻没出息地发呆时,只听旁边传来慵懒的声音:“姑娘,你没事吧?”
她抬起头,正要说“没事没事”,却发现人家这句话不是问她的。
白衣少年很有风度地扶起与他同龄的少年:“姑娘,你的琵琶。”
她瞪大眼朝旁边看去,只见白衣少年把刚才的冒失鬼扶起来,那位显然也摔得不轻。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
少年,你一口一个姑娘,哪只眼睛看到他像姑娘了?
而且,那分明是我的琵琶!
这时,酒楼门口匆匆跑进来几个人,李未闻下意识地躲到张九龄身后——完了,是李府的家丁到了,来找她回家的!
谁知道,那几个人竟然对她视而不见,却热情地冲到刚滑倒在地的少年身边:“小姐!可把您给找到了!”“小姐,几个时辰听不到您的天籁之音,我们的耳朵太寂寥了”,“小姐,快跟我们回府吧”……家丁们不由分说把那个少年架起来,还有一个把断弦的琵琶也拎了过来。
李未闻瞪大眼睛——发生了什么?那是个少年,你们看不见吗?
“等等!不,你们弄错了……”被簇拥着的倒霉少年挣扎了几下,似乎想要弄清楚事实。
等他发现自己根本拗不过几个彪形大汉家丁时,他求助地朝张九龄大喊了一声:“老师!”
涵养素来极好的张九龄微微皱眉,那目光仿佛在说:姑娘你怎么了?药不能停。
于是,在几人的注视下,那个少年很快被李府的家丁们簇拥着塞进华丽的轿子里,抬走了。
旁边围观的酒楼老板一脸惋惜的表情,啧啧感叹:“这姑娘看打扮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怎么脑子就进水了呢?”
顺口还问了她一句:“您说是不是?”
李小姐的脑子里有片刻的空白,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再低头看自己身上的装扮,没错啊,还是原来的样子。为什么别人看不到呢?
这时,旁边的白衣少年懒洋洋地说:“还愣着呢?杜欠揍,走了。”
说话间很自然潇洒地揽住她的肩膀。李未闻的脸顿时红了,肩膀不自然地缩了一下。在这一瞬间,她终于确定——
在别人眼里,她变成了那个叫什么“杜欠揍”的少年;而那个少年则变成了她李大小姐!
几人朝外走去,没有人看到,一张从琵琶里掉出的泛黄的纸笺,被琴师李八郎捡了起来。
怎么会变成这样?脑子里乱糟糟的,只能稀里糊涂地跟着他们师生往酒楼外走……现在所有的解释都没人相信吧?想着自己的心事,她的脚步难免就慢了下来。
张九龄看她似乎有点不对劲,也停住脚步,唤了她一声:“辰儿?”
对方的眸子里满是温和关切,轻拂的春风仿佛可以驱散所有的夜凉,这是她从没见过的张九龄,那样温暖贴近,毫无距离。
旁边几个姑娘红着脸路过,悄悄偷看他们师生三人。
李未闻没出息地呆了半晌,她突然发现——在别人眼里,她不再是抠脚大叔的女儿,而朝中最有气质的男神的学生了!
“我们……去哪儿?”她傻傻地问。
“当然是回家了,”白衣少年打了个哈欠,“今晚还要复习功课。”
——等等!她可以名正言顺地跟着男神回家,去围观男神的日常起居?
三
张九龄的府邸比想象中简陋得多,连下人也没几个,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动手。
李未闻平生头一次自己干活,擦桌子、扫地、打水洗漱完,累得腰酸背痛终于能坐在灯下,却没有半点看书的心思,她直觉自己奇怪的遭遇和那把紫檀琵琶有关。
“裴昀,你在酒楼里说的,紫檀琵琶还有什么传说?”她忍不住问身边的人。
——这个白衣少年名叫裴昀,另一个少年名叫杜辰,字清昼。因为“清昼”与“欠揍”谐音,于是常被顺口叫做“杜欠揍”。两个少年同吃同住,晚上也在一起秉烛读书。
“咦,你听到了?”裴昀抬起头来,“我在一轴记载草木的古卷中看过,传说在上古时,神木紫檀的叶子有障眼的效果,能让人把自己最亲近的人认错。”
李未闻心头一跳:“真的?”
那时她摔倒时弦断的声音,仿佛又骤然在心头拨动了一下。
“《淮南子》里有‘一叶障目’的故事,说螳螂躲在叶子后面迷惑人——还有说螳螂用叶子的障眼法化为人形去偷窃的。”
裴昀不仅诗书礼易读得多,这些杂闻奇谭也了若指掌,十四五岁的年纪已经堪称博学了:“说郑国有人在自家厨房里抓到一个偷肉的窃贼,郑人一怒之下举刀砍去,不小心将人打死了,结果却发现刀下只有一只死螳螂顶着一片紫檀叶。”
烛火摇曳,除了两个少年坐的地方,房屋的大半都浸没在冬夜黑暗中,像是要呼应这玄妙奇谭。
两个人近在咫尺,裴昀坐在烛光里的修长身影懒洋洋的,笑起来眼睛里满是星辰:“不谈苍生谈鬼神,今天的你倒真不像你。”
“我随便问问,看书了,看书了。”李未闻心虚地低下头看书。
这一晚,睡在陌生的床铺上,李未闻失眠了。
不仅是因为张九龄家的床铺太过朴素,床板硬得很,没李府上的蜀锦丝缎床舒服,更因为她旁边躺了个大活人。
她可是个未出嫁的黄花闺女,虽然冬天都穿得厚,盖各自的棉被不会碰到。但是……
少年的气息近在咫尺,清浅温热的呼吸仿佛就在耳边,这叫她怎么入睡?而且,竟然有人睡相如此之差!手脚四仰八开,胳膊也横了大半个床,酒楼见面时的形象,在睡着了之后完全颠覆不见。
“裴昀!你过去点!”李未闻用力推了他一把,后者睡梦中不情愿地翻了个身,滚到床边上。
黑暗里李未闻辗转反侧……看来,问题真的出在那把紫檀木琵琶上。
那时李府的家丁们把杜清昼带走时,好像也拿了琵琶,那么,琵琶现如今应该在李府——是否应该赶紧回去一次?可是,现在回去不被当成疯子才怪,根本连李府大门都进不了。还是再等等吧……各种纠结、茫然、焦灼,明天会发生什么呢?她紧张又隐隐有一丝兴奋。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迷迷糊糊睡着了。
日上三竿时,李未闻听到耳边传来熟悉温润的声音:“起床了。”
她迷迷糊糊睁开眼睛,顿时睡意全无。
张九龄站在床前,一身青色的常服,仿佛先于季节把清浅的春色带到了眼前。
“张……”李未闻说到一半意识到不对,连忙改口,“老师。”随即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这才发现身边还有个把自己裹得像粽子似的家伙。这家伙不仅根本没有要起床的意思,而且睡眼惺忪地用被子蒙住头,含含糊糊地说:“我头疼……”
脸皮厚成这样你好意思吗?李未闻深深地鄙视他,却见张九龄俯下身来,摸了摸裴昀的额头。
张九龄在李未闻的心目中,一直就像明月寒星一样遥不可及。他谦逊儒雅,对人彬彬有礼,却也从不与任何人过于亲近。
谁知道男神在人后竟是这么软萌的,当男神的学生要不要太幸福啊?看到眼前如冬日阳光般温情的一幕时,李未闻简直被萌化掉了。
“没有发热,头疼是因为睡落枕了。”张九龄将温热的毛巾捂在少年的脖子上,而少年满脸没睡醒的不高兴,吃力地扭了扭脖子。
“别动。”
“动不了了,啊痛!今天脖子痛,能不读书吗?”
“……”
不能这样啊张老师!李未闻看得目瞪口呆,快要大考的少年被宠溺成这样,真的不会变成废柴吗?以前觉得自己老爹李林甫已经够宠坏宝贝女儿了,那和张老师比起来,简直还差太远!
……
因为裴昀落枕不用读书,这天只有“杜清昼”一个人苦逼地坐在案前,对着一堆厚厚的书卷。
张府节俭,大冬天的书房没有烧炭,李未闻不时搓着手,朝手心哈着白气。张九龄端坐在旁边,他的身材修长又有点单薄,却好像根本不怕冷似的,坐得峻直优雅:“前日你做的文章我看过了,通篇没有赘述,大有气象。”
“啊?”李未闻不知道该怎么接话,怕说多了露馅,只嘿嘿笑了两声。莫名地,这一刻她突然有点嫉妒杜清昼,有这样的才华,有这样的师友,人生一定会完全不同……
不像她,只能在旁边“嗯嗯”傻乎乎地笑。
书卷里的字她倒是认识,但意思连在一起就很难懂了,而且大多数的书卷内容都很枯燥,她看得懂的也没耐心看,若不是因为男神坐在旁边,她早就推开这堆东西跑开了。
百无聊赖地翻着,李未闻发现手中这卷书正是那晚杜清昼欢喜地买来的《战国策》,上面沾了水渍,有点卷角了。
被打湿而起皱的地方写着那谁谁“修八尺有余,而形貌昳丽”,咦咦,这篇是讲美男子的?
李小姐终于来了点兴趣,将这篇《邹忌讽齐王纳谏》耐着性子看起来,仍然似懂非懂,指着一处问:“这几句是什么意思?”
——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与我也。
张九龄将书卷接过来:“意思是,别人评价你的话,或许出于某种目的言不由衷,或者只是善意的谎言,总之,你很难听到真实的自己。”
“可是别人说你风度好,我觉得他们说得是真的。”李未闻歪着头,“你不相信他们?”
“不是不信,而是每个人的视角都有局限,天地浩瀚,人心更深广,以自己的眼睛观察别人,犹如夜间行船、盲人摸象。别人眼中的你是什么样子?你是否知道自己是谁?” 张九龄的神色淡如清风,“所以邹忌说有人赞美他,是因为先入为主地偏爱他;有人赞美他,是因为怕他;有人赞美他,是因为有求于他。对我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
窗外有几只冻雀在嬉闹,李未闻专注地听着,用力点了点头。
——即使没有紫檀木的障眼法,世人也会被自己眼前的迷障所惑,看不清自己或是身边的人呢。
别人眼中的你是什么样子?你是否知道自己是谁?
冬日读书的时光像是屋檐上的冰雪,晶莹而简单,转眼十天过去了。
其实读书人并不呆,他们的大道理听起来也不坏;苦寒与清欢,不过如此。换一种人生也很有趣,但她总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
这天,天气晴朗得不像话,李未闻托着腮,望着窗外的流云,若有所思。她突然想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为何这么久没见杜清昼找上门来?
她还没来得及细想这个问题,门被人推开,李未闻不由得眼前一亮。
裴昀一身胡服,腰身收紧,格外笔挺精神:“老师说一天到晚坐着也不行,让我们今日去骑马。”
四
大唐还没有“文官坐轿,武官骑马”的风俗,朝中无论文武官员,上朝下朝都是骑马。长安城骑射之风盛行,很多贵族女子也会骑马射猎。
李未闻欢快地骑在马上,只见身边的裴昀倒像有点紧张似的,抓着缰绳的手指关节微微泛白,双腿夹紧马鞍,人也绷得笔直。
难得见到他这副模样,李未闻好奇地侧过头——
他这是……不会骑马?
“抓好缰绳,看前方。”张九龄在旁边指点,“无需把注意力都集中在马上,坐稳了,看前方的路即可。”
长安城平整的街道在前方延伸开去,一切都沐浴在晨曦之中,像是初醒的年华。
少年脸上褪去了那种懒洋洋的神色,倒显出另一种好看来。他嘴唇抿紧如刀,鼻尖挂着一滴汗珠,仿佛打定了主意要征服身下的马和前方的路。
张九龄回过头来,对李未闻点头赞许:“辰儿今日骑得很好。”
啊哈?杜清昼原来也不会骑马?
李未闻想了想,突然恍然大悟——张九龄出生于岭南,这两个少年也是他从故乡岭南带过来的,那里是人们口中的“瘴南蛮荒之地”,即使有马,也是用来拉车做苦力的。长安城里这种高大的用于骑射的突厥马,少年们以前还真的未必见过。
几人策马朝前,只见不远处来了一匹青色的突厥大马,装着乌漆马鞍,挂着鎏金杏叶,络头奢华招摇。
——马背上坐的不是别人,正是黄门侍郎李林甫。
“张侍郎!”
“李侍郎。”
张九龄在外人面前总是淡淡的神色,显得李林甫热情得相当谄媚。两人是品级相当的朝廷命官,李林甫竟然下马行拱手礼,还带着他的招牌笑容:“两位少年真是一表人才,一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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