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匕首?还是这种地方?”
她说的我有点羞愧,但是还是针锋相对道:“我是没枪炮,但是起码,我有草药。”
她瞪了我一眼,道:“别得瑟了,敲定一下你那边去的人选,别的没有,本少爷就是枪多。”
而我们这边儿,能去的人也着实不多,寨子里的人,阿扎不想让他们在这件事儿中陷的很深,毕竟他们的使命是等待土伯的召唤,而不是主动的去参与,黑三重伤未好,胖子他们是在去寨子的路上,最终,我们这边敲定了四个人,我,石女,阿扎和那个不怎么逊色于林二蛋力气的首领。而剩下的人,和宋斋的伤员一样,负责在这里养伤顺便接应,我们现在带的食物,就算省着吃,也只够一周的,这样的话,我们要在三天之内,来一个往返,十天内没回来,就去接应,半个月之后还没见到人,就可以直接选择退出去就行。
阿扎和首领都没有选择枪,在他们眼里,弓箭绝对来的要比枪药靠谱的多,石女自然不用多说,宋斋的人对这个长相奇异的女人很有兴趣,但是他们很知趣的没问,我也没说,我现在的配置相当不错,换上了一身儿新的冲锋衣,腰上别了一把手枪,腿上是匕首,背上背的,是一杆微冲,我不是一个枪支的发烧友,不懂这些型号,但是这些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现在真的在身上了,瞬间有了一种无敌于世界的感觉。
哪个少年没有做过带着无限子弹的冲锋枪回到古代一统天下的春秋大梦?
我们再一次的出发,只是这一次,一切都物是人非,可是这一次,我却比以往都要走的坚决,因为之前,目的和前路对我来说,就是一片混沌,但是这一次,非常明确,就是救活我的兄弟朋友,这一次的行程,是非常枯燥而且乏味的,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这世界上就没有无聊的地方,只有无聊的人,现在我对这个深有体会,以前胖子在身边絮絮叨叨的倒不会感觉到什么,现在没了他,身边剩下的人都是一群榆木疙瘩,宋斋的人我又不好去说话,只有这时候,才能理解,胖子在我的生活中,有什么样儿的地位儿。
暴风雨来之前的宁静是可怕的,但是风雨之后,也一定会见彩虹,我们这一次的赶路,虽然枯燥乏味,但是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当然,有一次我差点陷入沼泽地之中除外,一路有惊无险,最后,我们甚至跨过了人面峰,也就是说,我们在此时,甚至已经离开了沟子岭的地带,往大山的更深处进发,而到这个时候,我们已经走了整整一天。可是我还从始至终都没有问什么,做出胸有成竹的样子,可以看的出来,二叔,其实给宋斋的这群人,也同样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他们在这一天多的行程之中,甚至都没有停歇过。
穿越了沟子岭,前面的地方,已经超脱了阿扎的认识范围,用他的话说,就是族里最有经验的猎手,也没有来过这么远的地方,这里是一个峡谷一样的存在,相对于沟子岭,这边要荒芜很多,可是奇怪的就是,沟子岭内除了虫子之外,我们就没见到过别的生物,而出了沟子岭,就看了几个小动物,这些东西没见过人,还不怕人,所以理所当然的,就成了我们穿越沟子岭之后的第一个牙祭。
休整了三个小时之后,我们继续开拔,这一次,依旧是无声的赶路,再一次穿过了峡谷,阿扎已经编了十几双的草鞋,等登上了峡谷过后的第一座山峰,站在上面,我没有兴致去欣赏这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因为我回头忘了一眼,以确定我到底走了多远。
可是,我已经看不到了来时候的路,后面一片混沌。这片混沌如同一张大嘴,随时都准备将我吞噬。
站在我身边儿的孙老头是一路上第一次跟我说话,他笑道:“小伙子,既然选择远行,就不必回头张望,人生,就是一场无法回头的旅行,回头看到了又怎样?眼前的路,才是你最需要去走的。”
我点了点头,或许我已经知道,在山外,我还有跟宋斋谈判的筹码,但是现在,如果二叔不出现,我就只能成为他们的附庸,就好像老头说的话一样,他们把我带到了一条不能回头的路上。